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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609        证券简称:金田铜业        公告编号:2021-008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

  宁波科田磁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田磁业”)

  宁波金田铜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田铜管”)

  宁波金田电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田电材”)

  香港铭泰国际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铭泰”)

  金田铜业(越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越南金田”)

  宁波金田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田新材料”)

  宁波金田有色金属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田有色”)

  江苏兴荣铜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荣铜业”)

  以上被担保人除兴荣铜业为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外,其余被担保人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

  本次公司为全资子公司科田磁业、金田铜管、金田电材、香港铭泰、越南金田、金田新材料、金田有色以及控股子公司兴荣铜业提供最高限额不超过189,527.38万元人民币的担保(其中7,300.00万美元按2021年3月10日美元兑人民币汇率6.5106折算)。

  截至2021年3月10日,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已为科田磁业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0万元;已为金田铜管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63,872.45万元(其中81.56万美元按2021年3月10日美元兑人民币汇率6.5106折算);已为金田电材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30,783.00万元(其中174.02万美元按2021年3月10日美元兑人民币汇率6.5106折算);已为香港铭泰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91,540.01万元(共计14,060.15万美元按2021年3月10日美元兑人民币汇率6.5106折算);已为越南金田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26,904.60万元(共计4,132.43万美元按2021年3月10日美元兑人民币汇率6.5106折算);已为金田新材料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04,997.00万元;已为金田有色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5,000.00万元;已为兴荣铜业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5,780.00万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逾期对外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本次担保事项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1年3月11日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为科田磁业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行申请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的最高限额为2,000万元人民币。

  公司于2021年3月11日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为金田铜管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行申请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的最高限额为20,000万元人民币。

  公司于2021年3月11日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为金田电材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行申请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的最高限额为30,000万元人民币。

  公司于2021年3月11日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江北支行签署《保证合同》,为香港铭泰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江北支行申请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的最高限额为10,000万元人民币。

  公司于2021年3月11日与东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签署《保证合同》,为香港铭泰向东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申请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最高限额为2,800万美元。

  公司于2021年3月11日向中国信托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香港分行出具《保证书》,为香港铭泰向中国信托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香港分行申请授信提供保证担保,担保的最高限额为1,000万美元。

  公司于2021年3月11日与中国银行(香港)有限公司胡志明市分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为越南金田向中国银行(香港)有限公司胡志明市分行申请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的最高限额为2,000万美元。

  公司于2021年3月11日与中国信托商业银行胡志明市分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为越南金田向中国信托商业银行胡志明市分行申请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的最高限额为1,500万美元。

  公司于2021年3月11日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签署《资产池质押担保合同》,为金田电材、金田新材料、金田铜管、金田有色、科田磁业以及兴荣铜业向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申请资产质押池融资业务提供担保,担保的最高限额为80,000万元。

  (二)本次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分别于2020年5月19日、2020年6月11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对外担保计划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为全资子公司计划提供担保累计不超过1,298,556万元人民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累计不超过51,800万元人民币。在担保实际发生时,在预计的对全资子公司的担保总额度内,可以对不同全资子公司相互调剂使用其预计额度;在预计的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总额度内,可以对不同控股子公司相互调剂使用其预计额度。同时授权董事长在董事会闭会期间执行并签署相关文件,授权有效期至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0年5月21日、2020年6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2020年度对外担保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5)、《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015)。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公司拟提供担保的子公司基本情况:

  1、科田磁业

  

  2、金田铜管

  

  3、金田电材

  

  4、香港铭泰

  

  5、越南金田

  

  6.金田新材料

  

  

  7、金田有色

  

  8、兴荣铜业

  

  (二)被担保人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注:2019年数据经审计,2020年前三季度数据未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拟为科田磁业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行申请授信提供不超过2,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1、本次担保的保证期间为每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2、本次担保最高额为人民币2,000万元。

  3、本次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二)公司拟为金田铜管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行申请授信提供不超过20,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1、本次担保的保证期间为每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2、本次担保最高额为人民币20,000万元。

  3、本次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三)公司拟为金田电材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行申请授信提供不超过30,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1、本次担保的保证期间为每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2、本次担保最高额为人民币30,000万元。

  3、本次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四)公司拟为香港铭泰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江北支行申请授信提供不超过10,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1、本次担保的保证期间自每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计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后三年止。

  2、本次担保最高额为人民币10,000万元。

  3、本次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五)公司拟为香港铭泰向东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申请授信提供不超过2,800万美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1、本次担保的保证期间为自主合同下债务人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2、本次担保最高额为2,800万美元。

  3、本次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六)公司拟为香港铭泰向中国信托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香港分行申请授信提供不超1,000万美元的保证担保:

  1、本次担保期限至2024年03月11日。

  2、本次担保最高额为1,000万美元。

  3、本次担保方式为保证担保。

  (七)公司拟为越南金田向中国银行(香港)有限公司胡志明市分行申请授信提供不超过2,000万美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1、本次担保的保证期间为自主债权发生期间届满之日起两年。

  2、本次担保最高额为2,000万美元。

  3、本次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八)公司拟为越南金田向中国信托商业银行胡志明市分行申请授信提供不超过1,500万美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1、本次担保的保证期间为每笔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二年或授信银行要求债务人缴纳保证金之日起二年。

  2、本次担保最高额为1,500万美元。

  3、本次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九)公司拟为金田电材、金田新材料、金田铜管、金田有色、科田磁业以及兴荣铜业向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申请资产质押池融资业务提供不超过80,000万元的担保。

  1、本次担保的债权确定期间自2021/03/11日起至2024/03/10日止。

  2、本次担保最高额为80,000万元。

  3、本次担保方式为以资产质押池内资产和资产池保证金提供质押担保。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认为为本次担保事项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子公司的日常经营发展的实际需要,被担保方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具有实质控制权,且经营业绩稳定,资信状况良好,担保风险可控,公司对其提供担保不会损害公司的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1年3月10日,公司及子公司对上市主体外的担保总额为0元;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440,240.97万元(其中18,486.74万美元按2021年3月10日美元兑人民币汇率6.5106折算),占2019年12月31日公司经审计净资产的88.69%,无逾期担保。

  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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