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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独立董事辞职的公告

  证券简称:*ST恒康           证券代码:002219              公告编号:2021-01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康医疗”或“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公司董事的书面辞职申请,董事宋丽华女士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辞职后宋丽华女士将继续担任公司常务副总裁等职务;独立董事冯敏女士、于江先生因公司发展需要和个人原因,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董事宋丽华女士、独立董事冯敏女士、于江先生的辞职将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董事宋丽华女士辞去公司董事的申请将在本公司股东大会选举新任董事后方可生效;独立董事冯敏女士、于江先生辞去公司独立董事的申请将在本公司股东大会选举新任独立董事后方可生效。在此之前,董事宋丽华女士、独立董事冯敏女士、于江先生仍将按照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应履行董事、独立董事职责。

  公司董事会对宋丽华女士在担任董事期间,冯敏女士、于江先生在担任独立董事期间对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给予高度评价,并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一年三月十一日

  

  证券简称:*ST恒康               证券代码:002219             公告编号:2021-016

  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康医疗”或“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3月10日以邮件及电话等形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3月1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吴玲女士召集并主持,公司现任董事5名,实际表决董事5名,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

  一、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决议。

  (一)逐项审议通过《关于推选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因公司发展需要,根据《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五矿金通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提名,同意推选林杨林先生、仝泽宇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1、审议通过了《推选林杨林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了《推选仝泽宇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拟聘董事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本议案须提交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对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采取累积投票制表决。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逐项审议通过《关于推选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因公司发展需要,根据《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五矿金通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提名,同意推选浦军先生、林伟平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1、审议通过了《推选浦军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了《推选林伟平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候选人林伟平先生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承诺在本次提名后,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举办的最近一期独立董事资格培训并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投票选举。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对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采取累积投票制表决。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21年3月29日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12日披露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19号)。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一年三月十一日

  附件:

  1、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林杨林,男,198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曾任北大医疗产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CEO;现任新里程医院集团有限公司CEO、北京新里程健康产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经核查,林杨林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监管部门处罚的情形。

  仝泽宇,男,199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曾任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统计师、团支部书记,国海证券权益业务总部业务董事,五矿证券债权融资部执行副总经理;现任五矿金通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执行副总经理。

  经核查,仝泽宇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五矿金通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监管部门处罚的情形。

  2、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浦军,男,197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会计学教授。曾任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际商学院讲师;现任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际商学院会计学教授,中国商业会计学会常务理事,北京华录百纳影视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全聚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经核查,浦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监管部门处罚的情形。

  林伟平,男,198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曾任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师,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副处长;现任况客科技(北京)有限公司总经理。

  经核查,林伟平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监管部门处罚的情形。

  

  证券简称:*ST恒康           证券代码:002219              公告编号:2021-017

  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监事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康医疗”或“公司”)监事会近日收到公司监事刘敏女士、王宁先生的书面辞职申请,因公司发展需要和个人原因,监事刘敏女士、王宁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监事职务。辞职后,刘敏女士、王宁先生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

  监事刘敏女士、王宁先生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监事刘敏女士、王宁先生辞去公司监事的申请将在本公司股东大会选举新任监事后方可生效;在此之前,监事刘敏女士、王宁先生仍将按照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应履行监事职责。

  公司监事会对监事刘敏女士、王宁先生任职期间对公司发展所做的工作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二一年三月十一日

  

  证券简称:*ST恒康         证券代码:002219         公告编号:2021-018

  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3月10日以书面、电子邮件、电话送达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3月11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骆骢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现任监事3名,实际表决监事3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经与会监事审议,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做出如下决议:

  (一)逐项审议通过《关于推选公司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因公司发展需要,根据《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五矿金通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提名,同意推选许海文先生、李海涛先生为第五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1、审议通过了《推选许海文先生为第五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了《推选李海涛先生为第五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对选举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采取累积投票制表决。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

  二、备查文件

  1、《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二一年三月十一日

  附件:

  监事候选人简历:

  许海文,男,198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学士。曾任解放军总医院医管所干事、阳光保险集团机构运营处处长;现任北京新里程健康产业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部总监。

  经核查,许海文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监管部门处罚的情形。

  李海涛,男,198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现任北京新里程健康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法律合规部经理。

  经核查,李海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监管部门处罚的情形。

  

  证券简称:*ST恒康                证券代码:002219            公告编号:2021-019

  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及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1年3月29日(星期一)下午14:5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 2021年3月29日

  2.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3月29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3月29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同一股份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1年3月22日(星期一)

  (七)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21年3月22日(星期一)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不能亲自出席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八)现场会议地点: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航天路50号国机西南大厦A座29楼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00审议《关于选举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01 选举林杨林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2 选举仝泽宇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00 审议《关于选举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2.01 选举浦军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 选举林伟平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00 审议《关于选举公司监事的议案》

  3.01 选举许海文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

  3.02 选举李海涛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3月12日登载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16、018)。

  上述议案将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表决。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议案时,将对公司单独或合计持股5%以下(不含持股5%)的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票。

  三、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提案编码”

  

  四、现场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

  A、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深圳证券代码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会议,代理人须持有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B、法人股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持本人身份证、深圳证券代码卡、法定代表人证明、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C、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于指定时间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本公司时间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21年3月24日(上午9:00-12:00 下午1:30-4:30)

  3、登记地点: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航天路50号国机西南大厦A座29楼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来信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4、会议联系方式:

  会议联系人:曹维 向妮

  联系电话:028-85950888

  传真电话:028-85950202

  5、会议费用:会期半天,与会代表交通、通讯、食宿费用自理。

  6、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一年三月十一日

  附件一:

  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一)网络投票程序

  1、投票代码:362219;投票简称:恒康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为累积投票议案。对于累积投票议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如下图所示: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 选举非独立董事(如议案一,应选人数为2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在2位非董事候选人中将其拥有的选举票数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所投人数不得超过2位。

  ② 选举独立董事(如议案二,应选人数为2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2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③ 选举监事(如议案三,应选人数为2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2位监事候选人,也可以在2位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3月29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3月29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本人(本单位)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情况如下: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帐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没有明确投票指示的,是否授权由受托人按自己的意见投票:是  否

  委托日期:

  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之日止。

  备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上述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必须加盖单位公章。(股东请在选项中打√;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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