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02 证券简称:ST冠福 公告编号:2021-02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风险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冠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控制人林福椿、林文昌、林文洪、林文智合计持有公司381,345,389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4.48%,其中累计质押的公司股份数量为380,533,635股,占实际控制人合计持股数量的99.79%,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4.45%;同时,公司实际控制人林福椿、林文昌、林文洪、林文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381,345,389股均已被司法冻结及司法轮候冻结,该等股份的司法处置存在可能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的变更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相关公告,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于近日收到关于拍卖公司股东林文智先生所持有的28,518,735股公司无限售股票(证券代码:002102)的通知。
上海金融法院将分别于2021年4月13日10时起至2021年4月14日10时止(延时除外)、2021年4月20日10时至2021年4月21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京东司法拍卖平台上(网址:https://paimai.jd.com)进行司法拍卖,将公开拍卖林文智先生所持有的28,518,735股公司无限售股票,目前处于拍卖公示期。
一、被拍卖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司法拍卖中,每次拍卖的23,578,735股公司股份的起拍价是3649.988178万元;每次拍卖的司法拍卖的4,940,000股公司股份的起拍价是764.712万元,具体内容详见京东网司法拍卖平台公示的相关信息。
二、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1、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为不同主体,在资产、业务、财务等方面与实际控制人均保持独立,因此,公司实际控制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被司法拍卖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且公司的“三会”运行正常。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生产经营正常。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实际控制人林福椿、林文昌、林文洪、林文智累计质押的公司股份数量为380,533,635股,占实际控制人合计持股数量的99.79%,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4.45%;同时,公司实际控制人林福椿、林文昌、林文洪、林文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381,345,389股均已被司法冻结及司法轮候冻结,该等股份的司法处置存在可能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的变更风险。
3、本次司法拍卖事项尚在拍卖公示阶段,拍卖结果存在不确定性,后续将涉及竞拍、缴款、法院裁定等环节,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相关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登载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相关公告,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冠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三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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