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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新炬网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5398         证券简称:新炬网络         公告编号:2021-015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新炬网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1年3月5日以书面方式发出通知,并于2021年3月11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名。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上海新炬网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实施募投项目事项有利于募投项目的开展和顺利实施,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和建设内容,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的长远规划和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实施募投项目事项。

  特此公告。

  上海新炬网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3月12日

  

  证券代码:605398         证券简称:新炬网络         公告编号:2021-016

  上海新炬网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

  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上海新炬网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结合募集资金实际到账情况及公司未来发展规划,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加快推进募投项目的建设进度,公司以向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上海新炬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以下简称“新炬技术”)增资的方式实施募投项目。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新炬技术增资6,394.43万元,其中2,900.00万元计入新增注册资本,剩余3,494.43万元计入资本公积。

  ● 本次增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无需股东大会审议。

  ● 本次将募集资金以增资方式投入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和项目建设内容,不会对项目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本次增资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障募投项目的稳步实施,符合公司的长远规划和发展战略。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式、用途等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上海新炬网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623号)核准,公司获准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股)14,874,552股,每股发行价37.61元,募集资金总额为55,943.19万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4,421.89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51,521.3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1年1月15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1]第ZA10056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公司招股说明书披露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情况

  《上海新炬网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相关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于2021年2月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及《关于全资子公司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及授权签署四方监管协议的议案》。根据前述议案,上述“大数据日志分析管理平台升级项目”和“数据治理及资产管理平台升级项目”的实施主体由公司变更为新炬技术,其后公司及新炬技术、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浦支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分别于2021年2月9日和3月4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上海新炬网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9)和《上海新炬网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及签署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4)。

  二、本次增资情况

  募投项目“大数据日志分析管理平台升级项目”和“数据治理及资产管理平台升级项目”的实施主体为新炬技术。公司结合募集资金实际到账情况及公司未来发展规划,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加快推进募投项目的建设进度,公司以向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新炬技术增资的方式实施募投项目,增资资金用于相关项目的投入,不得用作其他用途,详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上述数据在尾数上存在的差异是由四舍五入造成的。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新炬技术增资6,394.43万元,其中2,900.00万元计入新增注册资本,剩余3,494.43万元计入资本公积。增资完成后,新炬技术注册资本由5,100.00万元增加至8,000.00万元,仍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三、本次增资对象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二)主要财务数据

  新炬技术最近一年及一期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四、本次增资后的募集资金管理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本次增资资金将存放于新炬技术已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对募集资金进行专项管理。具体账户信息如下:

  

  五、本次增资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将募集资金以增资方式投入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和项目建设内容,不会对项目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本次增资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障募投项目的稳步实施,符合公司的长远规划和发展战略。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式、用途等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本次增资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1年3月1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时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及其指定人员办理向子公司增资实施募投项目的相关事宜;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已发表了同意的意见;本次增资不构成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无需股东大会审议。

  七、专项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实施募投项目事项有利于募投项目的开展和顺利实施,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和建设内容,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的长远规划和发展需要,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实施募投项目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2021年3月1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实施募投项目事项有利于募投项目的开展和顺利实施,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和建设内容,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的长远规划和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实施募投项目事项。

  (三)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实施募投项目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没有改变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向,不会对公司构成重大不利影响,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实施募投项目事项无异议。

  八、上网公告附件

  (一)《上海新炬网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新炬网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实施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新炬网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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