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773 证券简称:沃格光电 公告编号:2021-026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12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有关会议召开的通知,公司已于2021年3月2日以书面文件和电话、邮件等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熊振华先生召集,公司应参加监事3人,实际参加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通过。
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15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 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通过。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严格履行了现金分红决策程序。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内外部因素、公司经营现状、未来发展规划、未来资金需求以及董事的意见,符合公司关于股东回报的承诺。监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
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15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通过。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对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通过。
(八)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通过。
公司监事一致认为:公司拟使用总额度不超过12,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保证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通过适度理财,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2,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通过。
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相关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
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内部控制的组织健全、制度完善,各项经济业务均严格按照相关制度流程执行。公司现有的内部控制体系及制度在各个关键环节发挥了较好的控制与防范作用,能够得到有效的执行。
(十)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通过。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发布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本次执行会计估计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等相关规定,是公司在充分考虑实际情况后作出的,变更后的会计估计能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相关决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1年-2023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通过。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制定的《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符合《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督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进一步明确了公司对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增强利润分配决策的透明度和可操作性,便于股东对公司经营及利润分配进行监督。
特此公告。
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3月15日
证券代码:603773 证券简称:沃格光电 公告编号:2021-025
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12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有关会议召开的通知,公司已于2021年3月2日以书面文件和电话、邮件等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易伟华先生召集,会议应参加董事7人,实际参加董事7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通过。
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15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通过。
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15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通过。
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15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通过。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中国证监会及上交所对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相关规定。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是在充分考虑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情况下做出,保证了广大投资者的合理利益,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和发展预期,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具备合理性、可行性。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15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议案内容: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相关规定,如实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实际情况,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通过。
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15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对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的议案》
议案内容: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及未来业务发展需要,保证各项生产经营活动的顺利进行,同意公司(含子公司)2021年拟向有关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451,000万元和不超过1,000万美元的综合授信额度,该授信额度在授信期限内可循环使用,具体融资以实际发生为准。综合授信额度对应的业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短期流动资金贷款、中长期借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等。
上述综合授信额度的申请期限为自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此额度范围及授信期限内,公司将不再就每笔授信或借款事宜另行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为便于相关工作的开展,公司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授信额度内办理上述授信具体相关手续事宜,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为保障公司子公司日常经营需要,满足其融资需求,同意:(1)公司为子公司东莞市尚裕实业投资有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的担保(其中,对东莞市尚裕实业投资有限公司向东莞农村商业银行松山湖科技支行申请的20,000万元授信提供20,000万元担保;对东莞市尚裕实业投资有限公司向工商银行东莞麻涌支行申请的20,000万元授信提供20,000万元担保);(2)公司为子公司沃格光电(香港)有限公司向中国信托商业银行广州分行申请银行授信提供不超过1,000万美元的担保。用于包括但不限于子公司向银行申请开具保函、贷款、承兑、票据等其他融资业务。有效期自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公司担保金额以实际发生的金额为准,同时授权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审批具体的担保事宜,并与银行签署上述担保事宜项下的有关文件。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15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对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确认2020年度关联交易的议案》
议案内容:2020年度,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为公司深圳分公司与深圳市沃阳精密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沃阳”)签订的《设备及厂房租赁合同》(以下简称“租赁合同”),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于2019年1月29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出具了事前认可该交易的书面意见,并发表了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本次关联交易出具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租赁资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04)。
2020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2019年度关联交易以及预计2020年度关联交易的议案》,对2020年度关联交易事项及金额进行了预计。独立董事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现对公司2020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确认如下:
(1)公司2020年度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实际发生额与预计金额差异主要系: 2020年11月10日,公司与深圳市沃阳精密科技有限公司正式终止租赁,故11月租金减少为35.90万元,12月无租赁费。故实际发生金额与预计发生金额有所差异。
(2)其他关联交易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公司由于生产经营需要,于2020年8月与深圳市汇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晨电子”)发生了上述交易事项,发生上述交易时,汇晨电子为公司非关联方。2020年11月26日,公司与汇晨电子及其相关股东签订股份购买协议,拟以支付现金1,740万元的方式购买汇晨电子20%的股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完成本次股份购买事项,公司持有汇晨电子20%股权,并且公司董事会秘书兼副总经理汪科先生担任汇晨电子董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汇晨电子为公司关联方,公司与其过去12个月之内发生的交易为关联交易。
表决结果:6票同意、1票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通过。关联董事易伟华先生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议案内容:为充分利用公司自有闲置资金,在保证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资金安全、合法合规的情况下,根据《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公司(含子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30,000万元的自有闲置资金通过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等存款方式或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一年以内的短期理财产品等方式进行现金管理,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资金在上述额度内可以滚动使用。以上投资决策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并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议案内容: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同意使用额度不超过12,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通过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等存款方式或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一年以内的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等方式进行现金管理,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本议案的决议有效期自本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该事项发 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
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15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15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公司部分董监高绩效考核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4票同意、3票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通过。关联董事易伟华先生、张迅先生、徐文军先生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通过。
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15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选举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议案内容:董事会同意选举董事徐文军先生为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6票同意、1票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通过。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1年-2023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通过。
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15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1年-2023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通过。
董事会决定适时召开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有关议案。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另行公告。
特此公告。
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15日
证券代码:603773 证券简称:沃格光电 公告编号:2021-031
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根据财政部2018年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 <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号)的相关规定,根据要求,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执行新租赁准则预计对公司财务报告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为加强对现金的有效管控,实行对各控股及全资子公司资金统一调度,客观、公正的反映个别报表的财务状况,简化公司与各控股及全资子公司之间的核算流程,拟对应收款项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及全资子公司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会计估计进行核算。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合并报表金额无任何影响。
● 本次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18年12月7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并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
新租赁准则统一承租人会计处理方式,对于符合租赁定义的租赁合同,按照新租赁准则的要求进行会计处理。除符合要求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租赁资产外,初始确认时,根据租赁开始日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确认租赁负债,同时按照租赁负债及相关初始成本确认使用权资产。后续计量时,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费用,并进行减值测试,按实际利率法确认租赁负债的利息支出。此外,新租赁准则对财务报告披露要求作出调整,其他租赁模式下的会计处理无重大变化。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企业可以选择根据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本准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因此,公司将于2021年1月1日变更会计政策,自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起按新租赁准则要求进行财务报表披露,不重述2020年末可比数据。上述新租赁准则实施预计对公司财务报告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二、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概述
(一)会计估计变更内容
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与各控股及全资子公司形成的应收款项,单独进行减值测试,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发生减值,不计提坏账准备。
(二)会计估计变更日期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自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执行。
(三)会计估计变更原因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为加强对现金的有效管控,实行对各控股及全资子公司资金统一调度,客观、公正的反映个别报表的财务状况,简化公司与各控股及全资子公司之间的核算流程,拟对应收款项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及全资子公司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会计估计进行核算。
(四)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合并报表金额无任何影响。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根据财政部的相关规定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能够更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有助于提高公司财务信息质量,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议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发布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本次执行会计估计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等相关规定,是公司在充分考虑实际情况后作出的,变更后的会计估计能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相关决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15日
证券代码:603773 证券简称:沃格光电 公告编号:2021-030
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沃格光电”)于2021年3月1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12,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通过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等存款方式或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一年以内的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等方式进行现金管理,期限自2021年3月12日起不超过12个月,资金在上述额度内可以滚动使用。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8年3月23日核发的《关于核准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519号)核准,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3,648,889股,每股面值人民币l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33.37元。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89,163,425.93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50,993,425.93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38,170,000.00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勤信验字【2018】第0025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15日披露的《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公司募投项目实施计划,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目前公司部分募集资金在一定时间内将处于暂时闲置状态。
二、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管理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在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正常实施的情况下,公司将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投资回报。
(二)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12,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起12个月内,在不超过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现金管理品种
为控制募集资金使用风险,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通过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等存款方式或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一年以内的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等方式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产品的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
(四)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五)实施方式
在公司董事会授权的投资额度范围内,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披露公司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三、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仅限于购买安全性高且流动性好、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的投资产品。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相关投资的审批和执行程序,确保投资事宜的有效开展、规范运行,以及资金安全。拟采取的具体措施如下:
1、公司将根据公司经营安排和资金投入计划选择相适应的现金管理产品种类和期限等,确保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
2、在实施期间及时分析和跟进现金管理品种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运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以及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通过进行适度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 保荐机构、独立董事和监事会的意见
(一) 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申港证券认为:
1、沃格光电使用不超过12,000万元人民币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通过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批准,独立董事亦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文件的有关规定。
2、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经营效益,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和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不存在不利影响,且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本保荐机构对沃格光电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12,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通过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等存款方式或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一年以内的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等方式进行现金管理:
1、在保证资金安全和流动性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提高投资回报。
2、公司进行现金管理的募集资金主要用于安全性高且流动性好、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的投资产品。
3、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没有与募集资金的使用用途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以及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4、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已经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履行了审批程序。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监事会意见
2021年3月12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监事一致认为:公司拟使用总额度不超过12,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保证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通过适度理财,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2,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六、 备查文件
1、《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4、《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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