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76 证券简称:甘化科工 公告编号:2021-28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12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3月30日下午14时30分。
(2)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3月30日。
其中: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3月30日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3月30日9:15-15:00。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1年3月22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2021年3月22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见附件3),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上海市普陀区中山北路 1777 号 D 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2、关于制定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3、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上述提案均为特别决议议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需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具有表决权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投票同意才能通过。
上述提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15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广东甘化科工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广东甘化科工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四、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方式:
(1)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请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证券账户卡亲临本公司进行登记。
(2)出席会议的法人股东,请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证券账户卡亲临本公司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填好《股东登记表》(见附件2),通过传真或信函的方式办理登记(参会表决前需出示相关证件原件)。
2、登记时间:2021年3月26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
3.登记地点:本公司综合办公大楼三楼证券事务部。
4、受托行使表决权人在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
(1)法人股东代理人须提交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依法亲自签署的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代理人须提交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六、其他事项
1、会期预定半天,凡参加会议的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2、会议联系方式:
公司办公地址:广东省江门市甘化路62号。
联系单位:本公司证券事务部 邮政编码:529030
联 系 人:沈峰
联系电话:0750-3277651 传真:0750-3277666
电子邮箱:gdganhua@126.com
3、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4、股东登记表及授权委托书(附件2、附件3)。
七、备查文件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甘化科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一年三月十五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576。
2、投票简称:“甘化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3月30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通过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1年3月30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1年3月30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oc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股东登记表
兹登记参加广东甘化科工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股东姓名:
股东证券账户号:
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
持股数:
联系电话:
传真: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登记日期:
附件3:
广东甘化科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本公司(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证券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持有广东甘化科工股份有限公司A股股票________________股,现委托___________为本公司(人)的代理人,代表本公司(人)出席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于该大会上代表本公司(人),依照下列指示对股东大会所列表决内容表决投票。
委托人(签章):
委托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签章):
受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会议结束时
证券代码:000576 证券简称:甘化科工 公告编号:2021-27
广东甘化科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甘化科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3月10日以书面及通讯方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3月12日在公司综合办公大楼十五楼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邵林芳先生主持,公司监事会成员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认真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将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2、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能确保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将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形成良好、均衡的价值分配体系,建立股东与公司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员工之间的利益共享与约束机制。
3、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核实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经对拟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初步审核后,监事会认为:
1、列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2、激励对象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列入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也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综上所述,本次列入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公司将通过公司宣传栏在公司内部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10天。监事会将在充分听取公示意见后,于股东大会审议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前五日披露激励对象核查说明。
上述第一、第二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含)同意。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甘化科工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二一年三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000576 证券简称:广东甘化 公告编号:2021-26
广东甘化科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甘化科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3月10日以书面及通讯方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3月12日在上海市普陀区中山北路 1777 号 5 楼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黄克先生主持,应到会董事7名,实际到会董事7名,监事会主席及有关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认真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以4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拟定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关联董事黄克、施永晨、冯骏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本议案相关事项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载的《广东甘化科工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2、以4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同意制定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关联董事黄克、施永晨、冯骏回避表决。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载的《广东甘化科工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3、以4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了具体实施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下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5)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资格、解除限售条件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6)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是否可以解除限售;
(7)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解除限售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解除限售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8)授权董事会办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限售事宜;
(9)授权董事会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办理已死亡的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补偿和继承事宜,终止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10)授权董事会对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本次激励计划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11)签署、执行、修改、终止任何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的协议;
(12)为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实施,委任收款银行、会计师、律师等中介机构;
(13)授权董事会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14)就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15)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效期。
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关联董事黄克、施永晨、冯骏回避表决。
4、以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21年3月30日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本次董事会会议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之事项。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载的《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上述第一、第二、第三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含)同意。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甘化科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一年三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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