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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航创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被法院裁定重整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555      股票简称:*ST海创        公告编号:临2021-016

  900955                *ST海创B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海航创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15日收到控股股东海航旅游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航旅游”)的《关于被裁定重整的通知函》(以下简称“《通知函》”)。根据《通知函》,公司控股股东海航旅游被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法院”)裁定重整。

  ● 法院裁定公司控股股东海航旅游重整,可能对公司股权结构等产生影响,公司控股股东重整能否成功存在不确定性。

  一、控股股东被法院裁定重整的情况

  公司于2021年1月30日披露了《关于间接控股股东被债权人申请重整的提示性公告》(详见公告编号:临2021-008)。于2021年2月10日披露了《关于法院裁定受理间接控股股东重整的公告》(详见公告编号:临2021-012)。

  公司于2021年3月15日收到控股股东海航旅游的《通知函》。根据《通知函》,公司控股股东海航旅游被法院裁定重整。

  二、风险警示

  1、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控股股东海航旅游持有公司180,065,443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3.814%。海航旅游进入重整程序,可能对本公司股权结构等产生影响。

  2、公司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及自主经营能力,控股股东的重整事项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正常。

  3、公司的控股股东重整能否成功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及时披露相关进展情况。

  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后续进展及影响情况,并按照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香港商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海航创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三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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