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001               证券简称:平安银行           公告编号:2021-009

  优先股代码:140002             优先股简称:平银优0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行”)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知以书面方式于2021年3月10日向各董事发出。会议于2021年3月15日在本公司召开。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应到董事15人(包括独立董事5人),董事长谢永林,董事胡跃飞、陈心颖、姚波、蔡方方、叶素兰、郭建、杨志群、郭世邦、项有志、郭田勇、杨如生、艾春荣和蔡洪滨共14人到现场或通过视频等方式参加了会议。独立董事杨军因事不能参加会议,委托独立董事郭田勇行使表决权。

  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监事长邱伟,监事车国宝、王春汉、王松奇、韩小京、孙永桢和王群到现场或通过电话等方式列席了会议。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谢永林主持。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资本管理规划(2021-2023年)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票1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须提交本行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合格二级资本债券的议案》。

  为进一步提升本行资本充足水平,增强本行的持续发展能力,本行在取得股东大会、相关监管机构批准后,按照下列条款及条件发行合格二级资本债券:

  1、发行规模:不超过300亿元人民币;

  2、工具类型:合格二级资本债券,符合《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规定,可用于补充商业银行资本;

  3、发行市场:包括境内外市场;

  4、期限:不少于5年;

  5、发行利率:参照市场利率确定;

  6、募集资金用途:用于补充本行二级资本;

  7、决议有效期: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本次债券发行完毕之日止。

  提请在股东大会批准并授权董事会后,由董事会授权本行经营管理层根据相关监管机构颁布的规定和审批要求以及上述条款和条件,决定二级资本债券发行的具体条款及办理所有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取得核准后在授权有效期内分期发行以及后续在监管机构核准范围内安排剩余额度发行等。该等授权自股东大会批准发行二级资本债券之日起至发行完毕之日;授权经营管理层在二级资本债券存续期内,按照相关监管机构颁布的规定和审批要求,办理赎回等所有相关事宜。

  本议案同意票1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须提交本行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于2021年4月8日召开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将以下议案提交该次股东大会审议:

  1、《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4、《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5、《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6、《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关联交易情况和关联交易管理制度执行情况报告》;

  7、《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请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8、《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2023年度股东回报规划》;

  9、《关于选举孙东东先生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10、《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资本管理规划(2021-2023年)的议案》;

  11、《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合格二级资本债券的议案》。

  并向该次股东大会报告:

  1、《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董事履职评价报告》;

  3、《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监事履职评价报告》;

  4、《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高级管理人员履职评价报告》。

  股东大会的其他具体事项请见《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议案同意票1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优化2021年度机构发展规划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票1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平安银行重大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办法>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票1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16日

  

  证券代码:000001                证券简称:平安银行          公告编号:2021-010

  优先股代码:140002              优先股简称:平银优01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本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本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4月8日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4月8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4月8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深南东路5047号本公司六楼多功能会议厅。

  (六)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本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相应的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任一系统行使表决权。

  (七)投票规则:本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中的一种方式表决,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表决结果为准。

  (八)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2021年4月1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议案

  1、《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4、《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5、《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6、《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关联交易情况和关联交易管理制度执行情况报告》;

  7、《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请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8、《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2023年度股东回报规划》;

  9、《关于选举孙东东先生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10、《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资本管理规划(2021-2023年)的议案》;

  11、《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合格二级资本债券的议案》。

  上述议案均为普通决议案;议案5、7、8和9需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9因选举一名独立董事候选人,不适用累积投票制进行投票;上述议案均未涉及需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

  (二)报告文件

  1、《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董事履职评价报告》;

  3、《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监事履职评价报告》;

  4、《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高级管理人员履职评价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上述各项议案的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2020年10月22日、2021年2月2日和3月16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等有关公告。

  三、提案编码

  

  四、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法

  1、凡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有效持股凭证原件,委托他人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有效持股凭证原件。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有效持股凭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原件、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有效持股凭证原件、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

  本公司提请各股东注意,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个人股东、股东代理人现场参会时未能完整提供上述文件供本公司核验的,本公司将有权拒绝承认其参会或表决资格。

  (二)登记时间:2021年4月8日下午12:00-14:15。

  (三)登记地点:深圳市深南东路5047号本公司六楼多功能会议厅。

  (四)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的表决票将在现场发放。

  (五)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电子邮箱:PAB_db@pingan.com.cn

  联系电话:0755-82080387

  传真:0755-82080386

  (六)会议费用:

  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请参阅本公告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16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

  投票代码:“360001”,投票简称:“平安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全部议案是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4月8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4月8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单位)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议案表决权,如没有作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请留意表格下方注意事项):

  

  注:1、每项议案只能有一个表决意见,即只能在“同意”、“反对”、“弃权”三栏中任一栏打“√”,其他符号、数字无效;

  2、在本授权委托书中,股东可以仅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具体提案投票为准;

  3、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

  委托人姓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股):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性质: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法人股东加盖单位印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