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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0309         公司简称:万华化学

  

  一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人)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以2020年12月31日总股本3,139,746,626.00股为基数,用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13元现金红利(含税),共计分配利润总额为4,081,670,613.8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8,961,944,179.51元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二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主要业务

  公司主要从事聚氨酯(MDI、TDI、聚醚多元醇),乙烯、丙烯及其下游HDPE、LLDPE、PP、PVC、丙烯酸、环氧丙烷等系列石化产品,SAP、TPU、PC、PMMA、有机胺、ADI、水性涂料等精细化学品及新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其中MDI、TDI是制备聚氨酯最主要的原料之一,聚氨酯具有橡胶、塑料的双重优点,广泛应用于化工、轻工、纺织、建筑、家电、建材、交通运输等领域。公司现已发展成为极具竞争优势的聚氨酯、石化、精细化学品及新材料供应商,全球领先的MDI供应和服务商,全球TDI、ADI、聚醚、TPU等产品主流供应商。公司进入丙烯、乙烯产业,逐步做大石化产业集群。大力培育高技术、高附加值的精细化学品及新材料产业集群,通过技术创新,构建上下游一体化竞争优势,提升客户多元化、差异化产品供应和服务能力。

  公司在已经建成烟台、宁波、匈牙利三大一体化化工工业园的基础上,按照化工产业的“园区化、一体化、高端化、规模化、绿色化、全球化”的定位,加大了产业投资,开拓了福建、眉山新布局,为万华的发展拓展了空间。

  (二)经营模式

  公司的经营模式:万华化学坚持走专业化的发展道路,始终专注于化学领域,为更好地发挥公司在技术和制造方面的优势,公司主要开展B2B型的业务。

  采购模式:公司生产所需的主要原料为纯苯、煤炭、LPG、盐等大宗原料,公司通过积极开拓国内外供应渠道,与供应商建立良好战略合作关系,综合采用固定价、浮动价、合同价等多种采购模式,实现了原料的稳定供应及低成本采购。

  生产模式:公司采取总部统筹、属地生产的管理运营模式。公司根据年度生产经营计划制定每月生产目标,依据市场需求及装置状况进行动态调整。

  销售模式:公司主营业务为化工和精细化学品及新材料产品的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通过市场化运作,以直销和经销两种形式销售。

  (三)行业情况说明

  2020年开局,受新型冠状肺炎爆发、国际油价暴跌等因素影响,全球消费需求下滑、贸易物流不畅,上半年全球化工行业处于弱势运行状态;下半年全球市场需求逐步恢复,特别是中国疫情得到快速、有效控制,中国国内市场需求和下游海外出口快速恢复,化工产品价格出现恢复性增长。虽然短期面临诸多不利因素,从中长期看,受益于中国经济持续向好的发展趋势,国内化工行业仍处于重要战略机遇期,行业向高质量发展模式转型,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潜力巨大。

  万华目前已形成产业链高度整合,深度一体化的聚氨酯、石化、精细化学品及新材料三大产业集群,通过持续加大技术创新,不断拓展国际化布局、深化构建卓越运营体系,保持公司持续快速发展。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本及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2020年公司实现销售收入734.33亿元,同比增加7.91%;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0.41亿元,同比下降0.87%;每股收益3.20元。

  2020年末,公司资产总额1,337.53亿元,同比增长38.08%;归属母公司所有者权益487.80亿元,同比增长15.15%;公司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22.20%,同比减少3.24个百分点;每股净资产15.54元,同比增长15.20%;资产负债率61.38%,同比增长6.73个百分点。

  2 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17年7月财政部发布《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由于上述会计准则的修订,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导致公司收入确认方式发生重大变化,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5 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及变动情况参见2020年年度报告中财务报表附注八、九。

  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3月13日

  

  证券代码:600309          证券简称:万华化学         公告编号:临2021-26号

  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优化管理架构,提高管控效率,从集团公司整体规划及战略角度考虑,拟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烟台卓能锂电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卓能锂电池”)。具体情况如下:

  一、被合并方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烟台卓能锂电池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6年07月14日;

  注册资本:35,100万元;

  注册地址:山东省烟台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北京中路50-49号内7号;

  法定代表人:华卫琦

  主要业务:开发、生产、销售锂电池正极材料,货物、技术进出口,储能锂电池的组装、销售,有色金属销售。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卓能锂电池100%股权。

  (二)财务状况

  2019年12月31日,卓能锂电池总资产29,211.43万元,净资产7,332.57万元,2019年,卓能锂电池营业收入1943.55万元,净利润-3470.31万元。

  2020年12月31日,卓能锂电池总资产16,767.94万元,净资产6,385.79万元,2020年,卓能锂电池营业收入651.84万元,净利润-946.77万元。

  二、吸收合并的方式、范围及相关安排

  1.公司通过吸收合并方式合并卓能锂电池,吸收合并完成后,卓能锂电池独立法人资格将被注销,卓能锂电池全部资产、负债及其他一切权利义务由公司承接。

  2.本次吸收合并不涉及职工安置事项。

  3.合并双方共同完成相关资产转移、权属变更等工作,并办理税务、注销、变更登记手续,以及法律法规或监管要求规定的其他程序。

  三、吸收合并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1. 本次吸收合并有利于公司优化管理架构、减少管理层级、提高整体运营效率。

  2. 卓能锂电池是公司全资子公司,其财务报表已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本次吸收合并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结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四、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与本次吸收合并相关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协议文本的签署、相关资产的转移、注销登记等。

  本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3月16日

  

  证券代码:600309          证券简称:万华化学         公告编号:临2021-27号

  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3月22日(星期一)15:30-16:30

  ●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文字互动

  ●网络直播地址:上 证 路 演 中 心 (http://roadshow.sseinfo.com)

  ● 投资者可于 2021年3月17日(星期三)18:00前将相关问题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本公司投资者关系邮箱:stocks@whchem.com.cn。本公司将会于 2020 年度业绩说明会(以下简称“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本公司拟于2021年3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本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为了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本公司 2020年年度业绩和经营情况,本公司拟于2021年3月22日15:30-16:30召开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普遍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业绩说明类型

  业绩说明会通过网络文字互动方式召开,本公司将针对2020年年度业绩和经营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交流,并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业绩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3月22日(星期一)15:30-16:30

  (二)会议召开方式:网络文字互动

  ( 三 )网络互动平台地址:上 证 路 演 中 心 http://roadshow.sseinfo.com

  三、参加人员

  本公司董事长廖增太,总裁寇光武,财务负责人兼董事会秘书李立民。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于2021年3月22日15:30-16:30登陆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参与业绩说明会,公司将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 2021 年 3 月17 日 18:00 前将相关问题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本公司投资者关系邮箱:stocks@whchem.com.cn。本公司将会于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电话及邮箱

  电话:0535-3031588

  邮箱:stocks@whchem.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3月16日

  

  证券代码:600309          证券简称:万华化学         公告编号:临2021-11号

  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2021年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本次会议。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董事会于2021年3月3日以电子通讯的方式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材料于会议召开时现场发放。

  (三)本次董事会于2021年3月13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采用现场结合视频的方式召开。

  (四)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的董事11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人数10人,荣锋董事由于出差授权委托陈殿欣董事代为行使表决权,鲍勇剑董事通过视频方式参加会议。

  (五)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廖增太先生主持,公司部分高管及监事列席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总裁报告》,同意票11 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同意票11 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通过《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同意票11 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以2020年12月31日总股本3,139,746,626.00股为基数,用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13元现金红利(含税),共计分配利润总额为4,081,670,613.8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8,961,944,179.51元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参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临2021-15号《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投资完成情况及2021年投资计划的报告》,同意票11 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五)审议通过《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同意票11 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六)审议通过《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同意票11 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七)审议通过《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同意票11 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八)审议通过《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审计及合规管理委员会履职报告》,同意票11 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支付审计机构报酬的议案》,同意票11 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与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定的审计收费标准是根据国际惯例,按照其合伙人和项目组其他成员的实际工作时间以及应用的技术水平与经验确定,2020年度支付国内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人民币400万元(含增值税),支付内部控制审计费用70万元(含增值税)。

  (十)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审计服务机构的议案》,同意票11 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续聘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21年年度财务审计、内控审计服务机构,聘用期一年。

  参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临2021-16号《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关联方履行日常关联交易协议的议案》,本项议案关联董事廖增太先生、寇光武先生、华卫琦先生、荣锋先生、陈殿欣女士、齐贵山先生、郭兴田先生回避表决,其余四位董事参与表决,同意票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参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临2021-17号《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对子公司提供担保以及同意子公司间相互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票11 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参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临2021-18号《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子公司提供担保以及同意子公司间相互提供担保公告》。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对公司联营企业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票11 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参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临2021-19号《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联营企业提供担保公告》。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同意票11 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参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临2021-20号《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十五)审议通过《董事会关于吸收合并烟台万华化工有限公司2020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专项说明》,同意票11 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参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吸收合并烟台万华化工有限公司2020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专项说明》。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住所及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同意票11 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参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临2021-21号《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注册地址及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申请统一注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DFI)的议案》,同意票11 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参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临2021-22号《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申请统一注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DFI)的公告》。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增加远期结售汇额度及修改相关制度的议案》,同意票11 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参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临2021-23号《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增加远期结售汇额度的公告》。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票11 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参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临2021-24号《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向合营企业提供融资支持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票11 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参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临2021-25号《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合营企业提供融资支持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烟台卓能锂电池有限公司的议案》,同意票11 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参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临2021-26号《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二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修改<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发放管理办法>的议案》,同意票11 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十三)审议通过《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1年-2023年)》,同意票11 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参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1年-2023年》。

  (二十四)审议通过《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控自我评价报告和内控审计报告》,同意票11 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参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内控审计报告》。

  (二十五)审议通过《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社会责任报告》,同意票11 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参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二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票11 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参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临2021-13号《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通知》。

  以上第(二)、(三)、(四)、(五)、(六)、(七)、(九)、(十)、(十一)、(十二)、(十三)、(十六)、(十七)、(十八)、(二十)、(二十一)、(二十三)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一)董事会决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16日

  

  证券代码:600309          证券简称:万华化学         公告编号:临2021-12号

  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2021年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全体监事出席本次会议。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监事会于2021年3月3日以电子通讯的方式发出监事会会议通知,材料于会议召开时现场发放。

  (三)本次监事会于2021年3月13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采用现场结合视频的方式召开。

  (四)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出席的监事5人,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人数5人。

  (五)会议由公司监事会召集人孙晓先生主持。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万华化学集团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通过《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根据《证券法》第82条的规定,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2020年年度报告审核意见如下:

  1、年报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年报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四)审议通过由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20年度《审计报告》,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五)审议通过《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备查文件

  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2021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3月16日

  

  证券代码:600309          证券简称:万华化学         公告编号:临2021-14号

  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八号——化工》、《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2020年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及收入实现情况

  

  注:以上销售量统计包含贸易量。

  二、主要产品和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

  (一)主要产品价格波动情况

  1、MDI产品

  公司2020年中国地区MDI产品挂牌价如下表:

  单位:元/吨

  

  

  2、石化产品

  从2020年全年情况来看,公司石化产品价格与去年同期相比多有不同幅度下跌。山东丙烯均价6,791元/吨,同比下跌7.8%;华东环氧丙烷均价12,158元/吨,同比上涨20.2%;华东丁醇均价6,327元/吨,同比下跌5.1%;华东丙烯酸均价6,910元/吨,同比下跌7.2%;华东丙烯酸丁酯均价8,350元/吨,同比下跌6.3%;华东NPG进口加氢均价9,229元/吨,同比下跌1.5%;华东PP拉丝均价7,850元/吨,同比下跌8.3%;华东LLDPE膜级均价7,320元/吨,同比下跌3.5%。

  (二)主要原料价格波动情况

  1、纯苯

  2020年上半年,受全球疫情扩散、原油暴跌的影响,纯苯价格大幅下滑,进入四季度,大宗商品价格全面反弹,纯苯亦随之走高。2020年,纯苯市场均价3,929元/吨,同比下跌22%。

  2、煤炭

  2020年煤价呈现“V”型走势,全年煤价576元/吨,同比小幅下跌2.7%。

  3、丙烷、丁烷

  2020年丙烷CP均价397美元/吨,同比下跌8.6%;全年丁烷CP均价404美元/吨,同比下跌8.6%。

  三、报告期内无其他对公司生产经营具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特此公告。

  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3月16日

  股票代码:600309        股票简称:万华化学         公告编号: 临2021-19号

  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公司联营企业提供担保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 被担保人名称:福建省东南电化有限公司

  ● 本次对联营企业担保金额:本次共计为联营企业福建省东南电化有限公司提供最高额为10.5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有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此次担保情况概述

  拟同意为福建省东南电化有限公司提供最高额为10.5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100%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但该担保以福建省东南电化有限公司提供100%担保额的反担保和福建石油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供51%担保额的反担保为先决条件。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福建省东南电化有限公司,为我司联营企业1,由福建石油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51%股份,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49%股份,成立于1998年12月28日,注册资本100,000万元,主要业务为为万华化学福建工业园区内化工企业提供化学品生产原料。截至2020年12月31日,福建省东南电化有限公司总资产309,984.08万元,总负债170,428.82万元,净资产139,555.26万元。2020年全年实现营业收入81,882.58万元,净利润362.47万元。

  注1:根据万华化学临2020-10号《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公告》,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收购福建省东南电化有限公司49%股权;截至目前,福建省东南电化有限公司的股东工商变更登记仍在办理中。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上述担保均为连带责任信用担保,该担保以福建省东南电化有限公司提供100%担保额的反担保和福建石油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供51%担保额的反担保为先决条件。

  四、董事会意见

  被担保人福建省东南电化有限公司为公司联营企业,公司可以及时掌握其资信状况,且其主要服务于公司内部,对公司日常生产运营具有重大意义;同时被担保方福建省东南电化有限公司和联营企业的另一股东方福建石油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供相应反担保,公司的担保风险可控。基于此,公司拟同意对其提供最高额为10.5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1年2月28日, 公司对控股或全资子公司担保余额情况:合同担保金额折合人民币2,813,081万元,实际担保金额折合人民币2,332,568万元。

  截至2021年2月28日,子公司间相互担保余额情况:合同担保金额折合人民币252,000万元,实际担保金额折合人民币127,200万元。

  截至2021年2月28日, 公司对合营企业担保余额情况:合同担保金额折合人民币69,227万元,实际担保金额折合人民币49,632万元。

  截至2021年2月28日,公司未发生逾期担保。

  六、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3、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和最近一期的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 3月16日

  

  证券代码:600309          证券简称:万华化学         公告编号:临2021-21号

  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及修改公司章程

  部分条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住所拟由“山东省烟台市开发区天山路 17 号” 变更为“山东省烟台市开发区重庆大街59号”。

  根据上述住所的变更,将公司章程第 5 条 “公司住所:山东省烟台市开发区天山路 17 号”修改为“公司住所:山东省烟台市开发区重庆大街59号”。

  公司住所的变更及公司章程的修改涉及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内容,将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最终核准、登记的情况为准。

  同时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在办理相关审批、备案登记手续过程中,可按照市场监督管理机关或其他政府有关部门提出的审批意见或要求,对本次变更公司住所及修改公司章程等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要求,上述内容的变更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经特别决议批准通过后生效。

  特此公告。

  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3月16日

  

  证券代码:600309          证券简称:万华化学         公告编号:临2021-23号

  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增加远期结售汇

  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3月5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规模不超过30亿人民币,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在前述额度范围内负责审批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具体办理事宜。(具体内容参见公司临2016-08号公告)

  近年来,随着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海外业务的不断发展以及乙烯项目的建成投产,产品出口和原料进口的业务量进一步大幅提升,外汇收付款规模大幅增加;同时,目前外币融资利率较低,通过锁定远期购汇价格,进一步优化融资成本。综上,为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的影响,优化公司融资成本,积极应对汇率市场的不确定性,防范汇率波动风险,满足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经营发展需要,申请增加远期结售汇额度。

  一、远期结售汇品种

  公司拟开展的远期结售汇业务,仅限于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

  二、业务规模及相关授权

  公司远期结售汇业务时点余额不超过近一年经审计的净资产的20%,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在前述额度范围内负责审批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具体办理事宜。

  三、风险分析及应对措施

  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仍存在一定风险,如汇率市场变化较大,实时汇率与远期结售汇合同约定汇率出现较大偏离,可能产生汇兑损失;此外,客户应收账款发生逾期、客户调整订单等情况将使货款实际回款情况与预期回款情况不一致,可能使实际发生的现金流与公司已签署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合同所约定期限或数额无法完全匹配,从而导致公司损失;同时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部控制制度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公司开展远期外汇业务将遵循套期保值原则,不做投机交易,签订合约时严格按照公司预测的收付汇期限和金额进行交易,所有远期结售汇交易均有真实的业务背景。此外,公司建立了《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 》,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操作规定、交易审批权限、内部操作流程、信息隔离措施、 内部风险报告及风险处理、信息披露等做出明确规定。同时公司将加强对汇率的研究分析,实时关注国际市场环境变化,适时调整策略,避免汇率大幅波动风险。

  特此公告。

  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3月16日

  

  证券代码:600309          证券简称:万华化学         公告编号:临2021-24号

  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上市公司损益、总资产、净资产产生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2018年12月财政部修订并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财会【2018】35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由于上述会计准则的修订,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公司已于2021年3月13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2021年第一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2021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原因及变更日期

  按照财政部规定,公司自2021年1月1日开始施行《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财会【2018】35号),会计政策予以相应变更。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2006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以及《<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应用指南》。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新租赁准则完善了租赁的定义,增加了租赁识别、分拆、合并等内容;取消了承租人关于融资租赁与经营租赁的分类,要求对所有租赁(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分别计提折旧和利息费用;同时承租人需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 的规定,确认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改进承租人后续计量,增加选择权重估和租赁变更情形下的会计处理。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新租赁准则及其衔接规定,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对所有租入资产(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分别确认折旧和利息费用,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对于公司首次执行日前已存在的融资租赁合同,根据新租赁准则有关规定进行衔接会计处理。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独立董事、监事会的结论性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均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并认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本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本公司及其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备查附件

  (一)万华化学第八届董事会2021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二)万华化学第八届监事会2021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 3月16日

  

  证券代码:600309    证券简称:万华化学    公告编号:临2021-13号

  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4月12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4月12日  9 点 00分

  召开地点:山东省烟台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宁波路1号,烟台金海岸希尔顿酒店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4月12日

  至2021年4月1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公告已于2021年3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2、11、12、13、16、17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2、8、9、10、11、12、16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0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烟台国丰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烟台中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中凯信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Prime Partner International Limited(中文名:合成国际有限公司)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另加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社会公众股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代理人另加持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到公司董事会秘书处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通过信函、邮件、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21年4月6日——2021年4月8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0-16:00);

  3、登记地点:烟台市开发区三亚路3号,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4、联系人:李立民、肖明华

  联系电话:0535-3031588

  邮箱:stocks@whchem.com

  传真:0535-3388222-91588

  六、 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交通和食宿自理。

  特此公告。

  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1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4月12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309          证券简称:万华化学         公告编号:临2021-15号

  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3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股本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实现净利润10,414,918,896.60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0,041,428,014.60元,加计以前年度归属于母公司的未分配利润    34,320,968,705.42元,并派发上年度现金红利4,081,670,613.80元后,合并口径本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40,280,726,106.22元。

  母公司2020年度实现净利润5,676,199,461.76元,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本年度不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和任意盈余公积。2020年度净利润加计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11,449,085,945.35元,并扣减2019年度利润分配4,081,670,613.80元,本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3,043,614,793.31元。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以2020年12月31日总股本3,139,746,626.00股为基数,用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13元现金红利(含税),共计分配利润总额为4,081,670,613.8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8,961,944,179.51元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1年3月13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2021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赞成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同意此次利润分配方案,此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是基于公司目前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资金需求以及公司未来发展状况所做出的重要决定,并充分体现公司注重对投资者的回报,使投资者能够分享公司的经营成果。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财务状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影响公司每股收益、对当期经营性现金流不会构成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

  特此公告。

  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16日

  

  证券代码:600309            证券简称:万华化学           公告编号:临2021-16号

  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德勤华永”)的前身是1993年2月成立的沪江德勤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02年更名为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12年9月经财政部等部门批准转制成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德勤华永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黄浦区延安东路222号30楼。

  德勤华永具有财政部批准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并经财政部、中国证监会批准,获准从事H股企业审计业务。德勤华永已根据财政部和中国证监会《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的规定进行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德勤华永过去二十多年来一直从事证券期货相关服务业务,具有丰富的证券服务业务经验。

  2、人员信息

  德勤华永首席合伙人为付建超先生,2020年末合伙人人数为205人,从业人员共6,445人,注册会计师共1,239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240人。

  3、业务规模

  德勤华永2019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收入总额为人民币41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人民币31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人民币6.77亿元。德勤华永为57家上市公司提供2019年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总额为人民币2.49亿元。德勤华永所提供服务的上市公司中主要行业为制造业、金融业、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采矿业。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德勤华永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人民币2亿元,符合相关规定。德勤华永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德勤华永及其从业人员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监督管理措施或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项目合伙人赵海舟,自2001年加入德勤华永并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及与资本市场相关的专业服务工作,2007年注册为注册会计师现为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会员。赵海舟先生从事审计专业服务逾19年,曾为多家上市企业提供审计专业服务,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赵海舟先生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共4份。赵海舟先生自2020年开始为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审计专业服务。

  质量控制复核人祝小兰女士自1991年加入德勤华永,长期从事审计及与资本市场相关的专业服务工作,现为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会员及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资深会员。祝小兰女士曾任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第十七届发行审核委员会专职委员,现任上海证券交易所第一届科创板股票上市委员会委员,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超过25年,曾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审计专业服务并担任项目合伙人和签字注册会计师,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鲍捷女士自2015年加入德勤华永并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及与资本市场相关的专业服务工作,2017年注册为注册会计师,现为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会员。鲍捷女士近三年未签署过上市公司审计报告。鲍捷女士自2020年开始为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审计专业服务。

  除祝小兰女士担任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委委员以外,其他人员无兼职。

  2、诚信记录

  以上人员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监督管理措施或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德勤华永及以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系按照德勤华永提供审计服务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收取服务费用。工作人日数根据审计服务的性质、繁简程度等确定;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根据执业人员专业技能水平等分别确定。

  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人民币400万元,内部控制有效性审计费用为人民币70万元。

  2021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将由双方按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协商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审计委员会在选聘会计师事务所过程中的履职情况及审查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全球布局的具有国际化背景的审计服务机构,已接受公司股东委托对公司实施了2005年至2020年度财务审计,对本公司生产经营及财务状况有清晰认识。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执业情况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并对其在2020年度的审计工作进行了审查评估,认为该所具备良好的执业操守和业务素质,具有较强的专业能力,较好地完成了公司 2020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的审计工作,项目成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最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

  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本次聘任会计事务所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意见认为: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公司2005年至2020年度的审计机构,该事务所从业人员具备执业资质,专业素质较高,具有较强的专业能力,且对本公司情况较为熟悉。续聘该所为公司2021年度的财务、内控审计机构有利于更准确、完整地反应公司财务、内控审计情况。

  同意续聘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董事会对本次聘任会计事务所相关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1年3月13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2021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审计服务机构的议案》,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建议续聘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21年年度财务审计、内控审计服务机构,聘用期一年。

  (四)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 3 月16日

  

  证券代码:600309          证券简称:万华化学         公告编号:临2021-22号

  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统一注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

  工具(DFI)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18年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并提交公司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同意公司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50亿元人民币的超短期融资券;之后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20年第二次会议审议并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同意公司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增加注册30亿元人民币超短期融资券额度,即公司超短期融资券注册总额度80亿元。公司2020年度累计循环发行115亿元超短期融资券,加权平均年化利率1.85%。

  为了拓宽融资渠道,提高发行效率,满足公司资金需求,申请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统一注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DFI),具体内容如下:

  1、注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200亿元(含200亿元)。

  2、注册品种:统一注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DFI),具体包括超短期融资券、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等。

  3、发行日期与期限:根据市场环境和公司实际资金需求,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有效期内一次或择机分期发行。

  4、发行利率:根据各期发行时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市场状况确定。

  5、发行对象: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投资者除外)。

  6、承销方式:由承销机构以余额包销方式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

  7、资金用途:所募集资金拟用于偿还到期债务、补充流动资金和项目建设等。

  申请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与发行有关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如下事项:

  1、确定发行的具体金额、期限、利率、发行期数及发行时机等具体发行事宜;

  2、聘请承销商及其他中介机构;

  3、负责修订、签署和申报与发行有关的相关协议和法律文件,并办理相关的申报、注册手续等;

  4、如监管政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可依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对发行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5、办理与债务融资工具发行相关的其他事宜。

  本次申请统一注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DFI)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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