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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天台祥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证券代码:603500          证券简称:祥和实业          公告编号:2021-02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印发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将本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1496号文核准,并经贵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向社会公开发行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15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3.17元,共计募集资金414,855,000.00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28,301,886.79元后的募集资金386,553,113.21元,已由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8月29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15,135,094.41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371,418,018.80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7〕336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批准,同意公司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14,500.00万元额度用于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定期存单的金额共计为12,000.00万元,其中:(1)2020年末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理财产品余额为0.00万元(年初余额5,000.00万元、本期赎回5,000.00万元);(2)定期存单余额12,000.00万元(年初余额8,000.00万元、本期购买27,000.00万元、本期赎回23,000.00万元。符合定期存款的认定而计列于银行存款一般户中)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浙江天台祥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8月30日分别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台县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台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台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台县支行(该账户已于2019年9月注销)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有3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公司研发中心项目和偿还银行贷款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主要是为了进一步增强公司的资金实力和研发能力,改善公司财务状况,加快公司产品结构调整和企业转型升级,增强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和市场整体竞争力。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鉴证结论认为,祥和实业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0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祥和实业公司募集资金2020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中信建投认为:祥和实业2020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及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祥和实业董事会编制的2020年度《浙江天台祥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中关于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情况相符。

  八、上网披露的公告附件

  (一)《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天台祥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二)《浙江天台祥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天健审〔2021〕811号)

  特此公告。

  浙江天台祥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16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0年度

  编制单位:浙江天台祥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该项目正在建设之中,尚未产生效益。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项目预定可使用状

  态日期延期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

  [注2](1)公司研发中心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主要是为了进一步增强公司研发能力,加快公司产品结构调整和企业转型升级,增强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和市场整体竞争力。

  (2)该项目已结项,根据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结项并将结项后的结余募集资金1,794.07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公司实际补充流动资金1,797.26万元(包括募投项目

  节余资金和募集资金理财收益及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的金额)。

  (3)该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3,102.74万元,扣除截至2019年末累计投入金额1,276.53万元及部分工程设备未付尾款142.35万元(公司已将该部分应付款项142.35

  万元转至另一募集资金户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台支行1207061129201295020账户中)之后,结余募集资金1,683.86万元;随同与募集资金产生的理财收益及利息收

  入扣除手续费后的净额113.40万元;以上共计1,797.26万元。经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将该项目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本期募集资金户中

  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台支行1207061129201295020支付该项目尾款118.97万元,截至本期末,该项目剩余未支付的应付款项为23.38万元。

  

  证券代码:603500          证券简称:祥和实业           公告编号:2021-016

  浙江天台祥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天台祥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1年3月14日下午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名,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及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汤友钱先生主持,采取书面表决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202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2021年3月16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2020年度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0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人民币56,554,915.52元,提取法定公积金5,648,336.50元,可分配利润为人民币50,906,579.02元。加上以前年度结转未分配利润179,964,044.74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累计可供分配利润230,870,623.76元。

  2020年度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为:公司2020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户上已回购的股份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

  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所持有本公司股份3,528,060.00股,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公司公告(2021-018)。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公司公告(2021-019)。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董事会确定支付公司2020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津贴共计560.98万元(详见《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同意公司2021年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公司公告(2021-020)。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公司公告(2021-021)。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详见2021年3月16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关于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2021年度生产经营活动和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及子公司实际需求决定。授权期限自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二、《关于公司2021年度对外担保计划的议案》

  为支持子公司经营发展及各项业务拓展的需要,2021年度公司计划对子公司的对外融资行为提供总额度不超过3,770万元的担保。对外担保计划的有效期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对于公司为子公司按持股比例在上述额度内提供的担保,在实际办理过程中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相关文件。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公司公告(2021-022)。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三、《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包括定期存款)。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在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董事长最终审定并签署相关实施协议或合同等文件。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公司公告(2021-023)。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四、《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于2021年4月8日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有关本次股东大会的具体事项授权公司证券法务部办理。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公司公告(2021-024)。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浙江天台祥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16日

  

  证券代码:603500           证券简称:祥和实业           公告编号:2021-017

  浙江天台祥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天台祥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

  议于2021年3月14日下午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杨君平女士主持,采取书面表决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监事会对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的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年度报告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之前,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2020年度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作出此方案兼顾了股东合理回报,以及公司的实际状况和可持续发展的需要,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监事会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对上述事项进行了监督审核,认为公司建立了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体系,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符合我国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适合当前公司经营管理实际情况需要,并能得到有效执行。《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体系建设的实际情况。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关于公司2021年度对外担保计划的议案》

  经监事会审议,监事会认为:2021年公司为全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考虑了其日常经营需求,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担保风险总体可控,有利于公司的生产经营和长远发展,同意公司 2021年度对外担保计划事项。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监事会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履行了必要审批程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所需资金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同时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的投资收益。监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包括定期存款)。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浙江天台祥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3月16日

  

  证券代码:603500        证券简称:祥和实业         公告编号:2021-018

  浙江天台祥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转增比例

  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0元(含税),每股转增0.4股

  ● 本次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户上已回购的股份数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转增)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0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人民币56,554,915.52元,提取法定公积金5,648,336.50元,可分配利润为人民币50,906,579.02元。加上以前年度结转未分配利润179,964,044.74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累计可供分配利润230,870,623.76元。公司2020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户上已回购的股份数为基数分配利润、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如下:

  1、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含税)。截至2021年3月14日,公司总股本176,400,000股,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上已回购的股份数3,528,060股,以172,871,940股为基数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34,574,388.00元(含税),占公司2020年度归母净利润比例为61.13%。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第八条“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要约方式回购股份的,当年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视同现金分红,纳入该年度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之规定,2020年度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股份回购所支付金额为50,012,176.20元(不含手续费、交易费用),将该回购金额与公司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中的现金红利合并计算后,公司2020年度现金分红合计84,586,564.20元,占公司2020年度归母净利润比例为149.57%。

  2、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以公积金转增4股。截至2021年3月14日,公司总股本176,400,000股,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上已回购的股份数3,528,060股,以172,871,940股为基数,本次转增后,公司的总股本为245,548,776股。

  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所持有本公司股份3,528,060股,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如在2021年3月14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转增)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1年3月1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名。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董事会拟定的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兼顾了股东合理回报,以及公司的实际状况和可持续发展的需要,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对本次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表示同意,并同意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监事会认为:公司作出此方案兼顾了股东合理回报,以及公司的实际状况和可持续发展的需要,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天台祥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16日

  

  证券代码:603500            证券简称:祥和实业           公告编号:2021-019

  浙江天台祥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

  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天台祥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1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修订的原因及具体内容如下:

  一、修订的原因

  公司于2021年3月1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2020年度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户上已回购的股份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待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总股本将由176,400,000股增加至245,548,776股,公司注册资本由176,400,000元变更为245,548,776元。

  二、修订的具体条款

  公司拟对《浙江天台祥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内容如下:

  

  除上述条款修改外,《公司章程》的其他内容未作变动,修订后的《公司章程》以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的内容为准,并将在公司完成工商备案后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本次修改《公司章程》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委派的人士办理工商手续等事宜。

  特此公告。

  浙江天台祥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16日

  

  证券代码:603500            证券简称:祥和实业            公告编号:2021-023

  浙江天台祥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

  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包括定期存款)。上述额度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用。

  ● 委托理财期限:不超过12个月。

  ● 履行的审议程序:浙江天台祥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21年3月1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不影响日常经营和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包括定期存款)。上述额度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用,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最终审定并签署相关实施协议或合同等文件。

  一、 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1、投资目的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及子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日常经营和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增加收益,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

  2、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及子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进行严格评估,将自有闲置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提供保本承诺、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的理财产品(包括定期存款),不用于其他证券投资、不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无担保债权为投资标的的产品。

  3、投资期限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4、投资额度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自有闲置资金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在该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5、实施方式

  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在上述投资额度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和管理。

  二、投资风险分析和风险控制

  1、投资风险

  尽管现金管理投资的产品属于发行主体提供保本承诺的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主要受货币政策、财政政策、产业政策等宏观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的影响,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存有一定的系统性风险。

  2、风险控制

  (1)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公司所发行的产品。

  (2)公司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公司审计部根据谨慎性原则对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进行评价,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4)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对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所需资金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

  通过适度的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好的投资回报,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

  四、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履行了必要审批程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所需资金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同时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的投资收益。监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对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包括定期存款)。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履行了必要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所需资金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

  3、通过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五、备查文件

  1、浙江天台祥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浙江天台祥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浙江天台祥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天台祥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3月16日

  

  

  证券代码:603500         证券简称:祥和实业        公告编号:2021-022

  浙江天台祥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1年度对外担保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浙江天台祥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

  公司富适扣铁路器材(浙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适扣”)及控股子公司浙江天台祥和电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祥和电子”)、浙江祥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祥丰新材料”)

  本次担保金额:2021年公司计划对子公司的对外融资行为提供总额度不

  超过3,770万元的担保,其中为富适扣提供不超过2,000 万元的担保,为祥和电子提供不超过750万元的担保(按股权比例),为祥丰新材料提供不超过1,020万元的担保(按股权比例)

  本次担保不提供反担保。

  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形。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为支持子公司经营发展及各项业务拓展的需要,2021年度公司计划对子公司的对外融资行为提供总额度不超过3,770万元的担保。具体担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需特别说明事项:

  1、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用于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信用证、承兑汇票、保函等事项,且为连带责任担保。

  2、对外担保计划的有效期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3、对于公司按持股比例为子公司在上述额度内提供的担保,在实际办理过程中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相关文件。

  (二)公司本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2021年3月1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对外担保计划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第一百二十一条之规定,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富适扣铁路器材(浙江)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500万美元

  法定代表人:汤啸

  注册地址:浙江省台州市天台县赤城街道人民东路799号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铁路运输基础设备制造;检验检测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铁路运输设备销售;铁路运输基础设备销售;城市轨道交通设备制造;轨道交通专用设备、关键系统及部件销售;高铁设备、配件制造;高铁设备、配件销售;轨道交通工程机械及部件销售;橡胶制品制造;塑料制品制造;金属结构制造;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金属加工机械制造;橡胶制品销售;塑料制品销售;日用百货销售;五金产品零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纺织专用设备销售;汽车装饰用品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富适扣铁路器材(浙江)有限公司经审计总资产6,345.39万元,负债总额3,976.66万元,资产负债率62.67%,净资产2,368.73万元,营业总收入3,283.72万元,净利润-64.54万元。

  2、浙江天台祥和电子材料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250万元

  法定代表人:鲍晓华

  注册地址:浙江省台州市天台县赤城街道人民东路799号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元器件制造;金属结构制造;金属工具制造;橡胶制品制造;塑料制品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浙江天台祥和电子材料有限公司经审计总资产1,374.18万元,负债总额307.50万元,资产负债率22.38%,净资产1,066.68万元,营业总收入781.07万元,净利润-183.32万元。

  3、浙江祥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2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汤克满

  注册地址:浙江省台州市天台县赤城街道人民东路799号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橡胶制品制造;橡胶制品销售;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塑料加工专用设备销售;塑料加工专用设备制造;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该公司系公司控股子公司,成立于2021年1月28日,无相应财务数据。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目前尚未签订相关担保协议,上述计划担保额度仅为公司2021年度计划提供的担保额度。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以及签约时间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对外担保计划的议案》,认为:2021年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是在保障公司生产经营的基础上,经合理预测而确定的,符合公司经营实际和长远发展战略。本次对外担保的担保风险可控,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独立董事意见,经审阅上述议案,我们认为:2021年公司为全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是在保障公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的基础上,经合理预测而确定的,符合公司经营实际和长远发展战略。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作为被担保人,担保风险可控,公司按持股比例对其进行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我们一致同意该项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和逾期对外担保情形。

  特此公告。

  

  

  

  

  

  浙江天台祥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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