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76 证券简称:宝莫股份 公告编号:2021-00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子公司东营宝莫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莫环境”)近日收到参股公司天津博弘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天津博弘”)转来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21)津02破申40号,获悉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受理了天津润沃供水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润沃”)对天津博弘进行破产清算的申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法院民事裁定书主要内容
破产申请人:天津润沃供水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被申请人:天津博弘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申请人天津润沃以天津博弘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为由,向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对天津博弘破产清算。
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根据天津润沃和天津博弘提交的相关证据,依法裁定受理天津润沃对天津博弘的破产清算申请。
二、天津博弘基本情况
天津博弘成立于2012年3月14日,注册资本6000万人民币。经营范围为聚丙烯酰胺生产、销售(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易制毒品除外,且限闭杯闪点大于60度);与所列产品相关的技术服务;劳务服务(劳务派遣除外);设备租赁;化工产品(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易制毒品除外)生产、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天津博弘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宝莫环境的参股公司,宝莫环境持有其49%的股份,认缴出资已足额实缴。
三、事件对公司的影响
截止2020年12月31日,宝莫环境对天津博弘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净值为0元,天津博弘的破产清算不会对公司2020年及以后年度的投资收益产生重大影响。截止公告日,天津博弘与公司及子公司之间无债权债务及担保关系。本公司将根据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21)津02破申40号
特此公告。
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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