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01 证券简称:中胤时尚 公告编号:2021-004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浙江中胤时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监事会已于2021年3月15日在公司新大楼四层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3月10日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
2.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
3.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主席陈少钦女士主持。
4.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国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会议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决议:
(一)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锁定汇率为手段,有利于降低汇率波动风险,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的影响,保护正常经营利润为目标,具有一定的必要性。
同意公司及子公司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额度不超过1.6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只限于从事与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备查文件
《浙江中胤时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中胤时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年3月15日
证券代码:300901 证券简称:中胤时尚 公告编号:2021-003
浙江中胤时尚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浙江中胤时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已于2021年3月15日在公司新大楼四层会议室以现场表决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3月10日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
2.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其中董事杜红岩、独立董事应放天以通讯方式参会。
3.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倪秀华女士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4.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国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
公司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锁定汇率为手段,有利于降低汇率波动风险,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的影响,保护正常经营利润为目标,具有一定的必要性。同意公司及子公司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额度不超过1.6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只限于从事与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备查文件
1.《浙江中胤时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2021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
特此公告。
浙江中胤时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3月15日
证券代码:300901 证券简称:中胤时尚 公告编号:2021-005
浙江中胤时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中胤时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15日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和2021年第一次临时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目的
公司出口业务占比相对较高,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汇兑损益将对公司的业绩造成一定影响。为了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公司及子公司计划远期结售汇交易业务。
开展远期购汇交易是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稳健为原则,以货币保值和降低汇率风险为目的,不做无实际需求的投机性交易,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外汇交易,通过锁定汇率,降低汇率波动风险。
二、远期结售汇业务品种和金额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额度不超过1.6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只限于从事与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远期结售汇业务使用公司自有资金,不得使用募集资金直接或间接进行远期结售汇业务。同时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办理具体业务、签署相关协议等文件。
三、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可行性分析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币远期结售汇交易业务是围绕公司主营业务来进行的,不是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远期外汇交易,而是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锁定汇率为手段,有利于降低汇率波动风险,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的影响,保护正常经营利润为目标,具有一定的必要性。公司已制定了《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对相关决策、业务操作、风险控制、信息披露等作了相关规定,并配备了相关专业人员。公司采取的针对性风险控制措施可行有效。因此,公司及子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交易业务能有效地降低汇率波动风险,具有一定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四、远期结售汇业务的风险分析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的远期结售汇业务遵循降低汇率风险的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但同时远期结售汇操作也会存在一定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具体如下:
1、汇率波动风险:在汇率行情变动较大的情况下,若远期结售汇合约约定的远期汇率低于实时汇率,将造成汇兑损失。
2、内部控制风险:远期结售汇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控制度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3、客户违约风险:客户应收账款发生逾期,货款无法在预测的回款期内收回,会造成远期结售汇延期交割导致公司损失。
4、回款预测风险:财务部根据客户订单和预计订单进行回款预测,实际执行过程中,客户可能会调整自身订单和预测,造成公司回款预测不准,导致远期结售汇延期交割风险。
五、远期结售汇业务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规定公司从事远期结售汇业务,以规避风险为主要目的,禁止投机和套利交易。对公司结售汇交易业务的操作原则、审批权限、责任部门及责任人、内部操作流程、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等做出了明确规定,该制度符合监管部门的有关要求,满足实际操作的需要,所制定的风险控制措施是切实有效的。
2、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将会定期、不定期对实际交易合约签署及执行情况进行核查。
3、公司进行远期结售汇交易必须基于公司出口业务收入,远期结售汇合约的外币金额不得超过出口业务收入预测量。
4、在签订远期结售汇业务合约时应根据真实贸易背景,按照公司预测的收付款期和金额进行交易,避免出现收付时间与交割时间相差较远的现象。
5、为防止远期结售汇延期交割,公司高度重视应收账款的管理,积极催收应收账款,避免出现应收账款逾期现象,同时为公司出口货款购买信用保险,从而降低客户拖欠、违约风险。
六、公允价值分析
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第七章“公允价值确定”进行确认计量,公允价值基本参照银行定价,进行公允价值计量与确认。
七、会计核算原则
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远期外汇交易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反映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
公司开展远期购汇交易将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
八、相关审核、批准程序及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1年3月15日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公司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锁定汇率为手段,有利于规避和防范汇率波动风险,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的影响,保护正常经营利润为目标,具有一定的必要性。同意公司及子公司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额度不超过1.6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只限于从事与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
(二)监事会审议意见
公司于2021年3月15日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锁定汇率为手段,有利于降低汇率波动风险,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的影响,保护正常经营利润为目标,具有一定的必要性。
同意公司及子公司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额度不超过1.6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只限于从事与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是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波动风险为目的,以保护正常经营利润为目标,不以投机、盈利为目的的远期外汇交易,具有一定的必要性;公司已制定了《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针对远期结售汇业务内部管理的制度较为完备,具有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本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有关制度的要求,审议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意公司及子公司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额度不超过1.6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只限于从事与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
(四)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中胤时尚及子公司本次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事宜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且全体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中胤时尚根据相关规定及实际情况制定了《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针对远期结售汇业务形成了较为完善的内控制度,并制定了切实可行的风险应对措施,相关风险能够有效控制。中胤时尚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符合公司实际经营的需要,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降低汇率波动风险。
综上,保荐机构对中胤时尚本次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事项无异议。
九、备查文件
(一) 《2021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决议》;
(二) 《2021年第一次临时监事会决议》;
(三) 《独立董事关于2021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中胤时尚股份有限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中胤时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15日
扫一扫,即可下载
扫一扫 加关注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给文章打分
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