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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达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045          证券简称:福达合金       公告编号:2021-003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福达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740号文核准,福达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不超过2,458万股人民币普通股,发行价格为9.65元/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237,197,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28,309,056.60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208,887,943.40元。

  上述募集资金于2018年5月11日到账,公司已将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2020年4月8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5,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不超过12个月。2020年12月1日至2021年3月9日期间,公司已将上述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5,000万元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将该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了本公司的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单位:万元

  

  注:上述募投项目不足部分资金将由公司自筹解决。2019年2月18日召开的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终止实施“年新增370吨电接触材料及700吨集成化组件项目”及“企业技术中心建设项目”,并新增“高可靠性电接触材料及组件智能制造项目”。

  截至2021年3月9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3,193.97万元(含理财收益和利息收入)。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降低公司运营成本,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在确保募投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决定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该笔资金仅限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公司将根据募投项目实际进展对资金需求的情况,逐笔归还本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交易。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的董事会审议程序以及是否符合监管要求。

  依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

  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以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符合监管要求。

  五、独立董事意见、监事会、保荐机构出具的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规定,能够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降低运营成本,提高公司经济效益,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

  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且将仅限于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公司拟使用部分闲

  置的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独立董事认为该事项有利于维护公司以及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依据实际情况,以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2、监事会意见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能够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投向,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的要求,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3,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3、保荐机构意见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监事会均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根据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该笔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且将仅限于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单次补充流动资金时间未超过12个月。

  综上,保荐机构对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福达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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