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72 证券简称:国科微 公告编号:2021-01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国科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0年12月1日、2021年2月9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出具的《关于湖南国科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0〕020329号)(以下简称“审核问询函”)、《关于湖南国科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1〕020041号)(以下简称“第二轮审核问询函”)。根据深交所的要求,公司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所列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和逐项落实,并分别对审核问询函及第二轮审核问询函的回复进行了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2月2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湖南国科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与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之回复报告(二次修订稿)》(以下简称“审核问询函之回复报告(二次修订稿)”)等相关公告,以及公司于2021年2月18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湖南国科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与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之回复报告》(以下简称“第二轮审核问询函之回复报告”)等相关公告。
根据深交所的进一步审核意见,公司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分别对《审核问询函之回复报告(二次修订稿)》及《第二轮审核问询函之回复报告》的内容进行了补充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本公告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湖南国科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与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之回复报告(三次修订稿)》、《湖南国科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与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之回复报告(修订稿)》等相关公告。公司将按照规定通过深交所发行上市审核业务系统报送相关文件。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尚需通过深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方可实施。最终能否通过深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湖南国科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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