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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拟聘任2021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公告

  证券代码:003816    证券简称:中国广核     公告编号:2021-014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拟聘任的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

  2. 原聘任的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名称: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毕马威”)。

  3. 根据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需要,拟聘任天健为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已与毕马威就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更换事宜进行了事前沟通,毕马威知悉本事项且确认无异议。

  4. 公司于2021年3月1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任的议案》,同意聘请天健为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 拟聘任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 基本信息

  

  2. 投资者保护能力

  上年末,天健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亿元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亿元以上,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近三年天健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 诚信记录

  天健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2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3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8次和自律监管措施0次。

  (二)项目信息

  1. 基本信息

  

  2. 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 独立性

  天健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 审计收费

  2021年度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不超过人民币130万元。2020年度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23万元。

  二、关于拟聘任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毕马威自2020年起担任公司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同时,也为公司提供内部控制审计服务,其在审计服务的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允的反映公司的内控状况,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职责,并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和2020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意见。

  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现根据公司需要,经公司慎重考虑,拟聘任天健为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至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与毕马威及天健就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更换事宜进行了事前沟通,征得了其理解和支持,毕马威及天健均知悉本事项且确认无异议。公司董事会对毕马威前期对公司在内部控制审计服务中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三、拟聘任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履行的程序

  1. 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履职情况

  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同意聘任天健为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审计费用不超过130万元。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对天健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其具有机构独立性,能够满足公司对内部控制审计的工作要求,项目成员具备相应的执业资质和胜任能力。聘请天健为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能够保障公司2021年度审计工作的顺利完成。公司本次聘任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程序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进行审议。

  2. 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于本次聘请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事项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如下:

  经对天健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其具有机构独立性,能够满足公司对内部控制审计的工作要求,项目成员具备相应的执业资质和胜任能力。聘请天健为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能够保障公司2021年度审计工作的顺利完成。公司本次聘任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审核依据充分完整,符合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制度的要求,有利于保证上市公司的审计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聘请天健为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同意有关其酬金安排的建议,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3. 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1年3月1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任的议案》。

  4. 生效日期

  关于拟聘任天健为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报备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履职的证明文件;

  3.独立董事签署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4.天健的基本情况说明(包括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等)。

  特此公告。

  

  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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