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801 证券简称:志邦家居 公告编号:2021-007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17]689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 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6月20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普通股(A 股)股票4000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23.47元。截至2017年6月26日止,本公司共募集资金938,8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94,800,038.54元(含增值税),可用募集资金净额843,999,961.46元。
截止2017年6月26日,本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以“大华验字[2017]000442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834,506,750.97元,其中:公司于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利用自有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人民币296,968,784.55元;于2017年7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404,641,388.19元;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132,896,578.23元。截止2020年12月31日,尚未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25,617,261.46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17,970,060.56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7,647,200.90元,与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的差异16,124,050.97元,主要系募集资金专户累计利息收入和理财收益扣除手续费后的净额。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志邦厨柜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该《管理制度》经本公司2016年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已经本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表决通过。
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本公司在招商银行合肥四牌楼支行(品牌推广项目)、光大银行合肥濉溪路支行(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工商银行合肥双岗支行(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浦发银行合肥分行营业部(年产12万套定制衣柜建设项目)、徽商银行合肥蜀山支行(年产20万套整体厨柜建设项目),并于2017年7月10日与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合肥四牌楼支行、光大银行合肥濉溪路支行、工商银行合肥双岗支行、浦发银行合肥分行营业部、徽商银行合肥蜀山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并要求保荐代表人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至少进行现场调查一次。
公司全资子公司合肥志邦家居有限公司于2017年8月3日分别与志邦家居、徽商银行合肥蜀山支行及保荐机构国元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该等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根据本公司与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保荐协议》,公司单次从募集资金存款户中支取的金额达到人民币增加5000万元以上的或累计从募集资金存款户中支取的金额达到募集资金总额的20%,公司及专户存储银行应当以书面形式知会保荐代表人。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三、2020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四、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详见附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况。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会计师认为, 志邦家居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相关格式指引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志邦家居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人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国元证券认为:志邦家居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一年三月二十二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编制单位: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1:本年度“年产20万套整体厨柜建设项目”未达到预计效益,主要原因系募投项目“年产20万套整体厨柜建设项目”的部分募集资金变更用于“定制衣柜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上述变更已经公司2019年12月16日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2020年1月2日召开的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编制单位: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证券代码:603801 证券简称:志邦家居 公告编号:2021-014
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1年3月22日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召开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为满足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综合考虑资金安排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4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 主要包括银行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等融资业务,上述授信额度最终以相关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需求决定。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授权董事长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全权代表签署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的各项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融资等有关的申请书、合同、协议等文件)。
上述授权有效期为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作出新的决议之日止。 上述授信额度超过规定的董事会关于借贷的审批权限,因此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22日
证券代码:603801 证券简称:志邦家居 公告编号:2021-015
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被担保人名称:合肥志邦家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家居子公司”), 合肥志邦木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木业子公司”),合肥志邦销售家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销售公司”)●本次担保额度:为家居子公司提供不超过10,000万元人民币的连带责任担保, 为木业子公司提供不超过10,000万元人民币的连带责任担保,为合肥销售公司提供不超过2,000万元人民币的连带责任担保●被担保人未提供反担保。●截止公告披露日,无逾期担保金额或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等。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于2021年3月22日召开的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为推动公司下属子公司经营持续稳健发展,提高其资金流动性,确保公司的利益最大化,根据下属子公司实际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对家居子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融资担保额度,对木业子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融资担保额度,以及为合肥销售公司提供不超过2,000万元人民币的融资担保额度。具体担保办理事宜由公司经营层具体执行。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合肥志邦家居有限公司
(一)基本情况
成立日期: 2011年12月5日
法定代表人:许帮顺
注册资本:人民币伍仟万元
住所:安徽省合肥市长丰县双墩镇
经营范围:厨柜、家具、木门、衣帽间、卫浴柜、居家饰品的制造、销售及安装;厨房家具、厨房装饰工程施工;橱柜配件、厨房用品、厨房电器、装饰材料的销售及安装;锯材、木片、单板、其他木材加工及销售;家具及室内装饰设计、服务;设备租赁;房屋租赁
公司持股比例:100%。
(二)被担保人家居子公司最近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止2020年12月31日,家居子公司总资产125,113.62万元,净资产56,756.50万元,负债总额68,357.12万元,资产负债率55%,2020年度该公司营业收入119,286.59万元,净利润4,903.76万元。
2、合肥志邦木业有限公司
(一)基本情况
成立日期: 2017年09月15日
法定代表人:许帮顺
注册资本:人民币伍仟万元
住所:安徽省合肥市长丰县下塘镇
经营范围:门、窗、墙板、地板等木质家具制造、销售及安装;防火门的制造、销售及安装;竹、藤家具制造、销售及安装;其他家具制造、销售及安装;锯材、木片、单板、其他木材加工及销售;家具五金销售;家具及室内装饰设计、服务;家具材料销售;房屋租赁.
公司持股比例:100%。
(二)被担保人木业子公司最近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止2020年12月31日,木业子公司总资产48,492.81万元,净资产19,849.35万元,负债总额28,643.46万元,资产负债率59%,2020年度该公司营业收入18,418.39万元,净利润 1,328.28万元。
3、合肥志邦家具销售有限公司
(一)基本情况
成立日期:2011年12月6日
法定代表人:许帮顺
注册资本:人民币壹佰万元
住所: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庐阳工业区连水路19号办公楼208、210、213、313室
经营范围:厨房家具,厨房配件,厨房电器,装饰材料,家具,木门,衣帽间,居家饰品销售;厨房家具,厨房饰品工程施工;
公司持股比例:100%。
(二)被担保人合肥销售公司最近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止2020年12月31日,合肥销售家具公司总资产13,032.07万元,净资产1,910.05万元,负债总额11,122.02万元,资产负债率85%,2020年度该公司营业收入19,273.97万元,净利润136.51万元。
三、担保事项说明 1、担保性质:连带责任担保 2、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3、担保期限:为贷款合同每笔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不超过两年。 4、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2021年3月22日召开的三届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为子公司拟向金融机构借款提供担保,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和要求,有利于子公司更好地开展业务。同时,子公司在资金和业务经营运作、风险控制等方面受公司监督,不会损害公司和公司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董事会同意此担保事项。 五、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事宜有利于子公司更好地开展业务。上述担保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内部制度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同意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
六、累计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后,公司对外担保(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金额为0万元。公司对子公司担保金额为10,500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71%。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况。
七、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22日
证券代码:603801 证券简称:志邦家居 公告编号:2021-016
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22日召开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为降低汇率波动风险,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根据公司业务发展情况,同意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主要包括远期结售汇及相关组合业务,交易金额不超过折合2,000万美元(或等值人民币,在交易额度范围内可滚动使用)。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目的
随着公司海外销售规模的快速扩张,绝大部分海外客户以美元进行交易结算。因此当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汇兑损益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会造成影响。近期受国际形势影响,外汇市场波动加大,为了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利润的影响及基于经营战略的需要,使公司保持较为稳定的利润水平,并专注于生产经营,公司计划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
二、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基本情况
1、主要涉及币种及业务品种
公司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只限于从事与公司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相同的币种,主要外币币种为美元。公司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主要包括远期、互换、期权等产品或上述产品的组合,对应基础资产包括汇率、利率、货币或上述资产的组合。
2、业务规模及投入资金来源
根据公司资产规模及业务需求情况,公司累计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总额不超过2,000万美元(或等值人民币,在交易额度范围内可滚动使用)。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投入的资金来源为公司的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3、期限及授权
鉴于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与公司的经营密切相关,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审批日常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方案及签署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相关合同。
4、交易对方
公司进行的外汇衍生品交易对手均为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具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
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风险提示
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遵循锁定汇率、利率风险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但外汇衍生品交易仍存在一定的风险:
1、汇率市场风险:因外汇行情变动较大,可能产生因标的利率、汇率等市场价格波动引起外汇金融衍生品价格变动,造成亏损的市场风险;
2、信用风险:公司进行的外汇衍生品交易对手均为信用良好且与公司已建立长期业务往来的金融机构,但仍存在潜在的履约风险;
3、流动性风险:因市场流动性不足而无法完成交易的风险;
4、客户违约风险:客户应收账款发生逾期,货款无法在预测的回收期内收回,会造成延期交割导致公司损失;
5、内部操作风险: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专业性较强,在开展交易时,如操作人员未按规定程序进行外汇衍生品交易操作或未能充分理解衍生品信息,将带来操作风险。
6、内部控制风险:外汇金融衍生品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产生由于内控体系不完善造成的风险。
四、风险管理措施
1、公司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以锁定利润、规避和防范汇率、利率风险为目的,不进行投机和套利交易,所有外汇衍生品交易行为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套期保值为手段。公司也将加强对汇率及利率的研究分析,实时关注国内外市场环境变化,适时调整经营策略,最大限度的避免汇兑损失。
2、公司将审慎审查与银行签订的合约条款,严格执行风险管理制度,以防范法律风险。
3、公司将持续跟踪外汇衍生品公开市场价格或公允价值变动,及时评估外汇衍生品交易的风险敞口变化情况,并定期向公司管理层报告,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提示风险并执行应急措施。
4、公司已制定《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制度就公司业务操作原则、审批权限、内部审核流程、信息保密及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控制程序及信息披露等做出了明确规定,能够有效规范金融衍生品交易行为,控制外汇衍生品交易风险。
5、为防止远期结汇延期交割,公司高度重视应收账款的管理,制定安全管理措施,避免出现应收账款逾期情况。
五、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情况及独立董事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1年3月22日,公司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开展金额不超过折合 2,000万美元(或等值人民币,在交易额度范围内可滚动使用)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符合相关规定,董事会同意公司开展衍生品交易业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2、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1年3月22日,公司三届监事会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是为了充分运用外汇套期保值工具降低或规避汇率波动出现的汇率风险、减少汇兑损失、控制经营风险,具有一定的必要性。公司已制定了《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完善了相关内控制度,公司采取的针对性风险控制措施是可行的。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与银行等合格金融机构开展累计总额不超过2,000万美元(或等值人民币,在交易额度范围内可滚动使用)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3、独立董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主要是为了有效控制外汇风险带来的利润不确定性,有利于加强对外汇风险管理和控制。公司开展衍生品交易的保证金使用自有流动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已按照相关法规的规定制定了严格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内控和风险管理制度。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在经董事会审议批准后可开展总额度不超过折合2,000万美元(或等值人民币)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期间可循环滚动使用。
六、备查文件
1、公司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22日
证券代码:603801 证券简称:志邦家居 公告编号:2021-009
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21年3月22日上午9:00在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连水路19号公司办公楼一楼101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21年3月9日发出。会议应参与投票监事3人,实际参与投票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蒯正东主持。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及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该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2020年年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该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2020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该议案。
4、审议通过《2020年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该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议案》
公司拟以实施本次利润分配方案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8.0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4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该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该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该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该议案。
9、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该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该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1、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外汇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关于开展外汇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该议案。
12、审议通过《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该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备查文件
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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