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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A股代码:600015         A股简称:华夏银行           编号:2021—08

  优先股代码:360020       优先股简称:华夏优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1年3月16日以电子邮件和特快专递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表决截止日期为2021年3月22日。会议应发出通讯表决票18份,实际发出通讯表决票18份,在规定时间内收回有效表决票18份。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会议做出以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执行情况及关联交易情况报告》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行关联交易各项指标均控制在监管要求的范围之内。

  表决结果:赞成1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申请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1.同意核定首钢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298.9113亿元人民币。其中,授信类关联交易额度280亿元人民币(不含关联方提供的保证金存款以及质押的银行存单和国债金额),非授信类关联交易额度18.9113亿元人民币。

  表决结果:赞成1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王洪军、邹立宾回避。

  2. 同意核定国网英大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319.975亿元人民币。其中,授信类关联交易额度280亿元人民币(不含关联方提供的保证金存款以及质押的银行存单和国债金额),非授信类关联交易额度39.975亿元人民币。

  表决结果:赞成1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罗乾宜、马晓燕回避。

  3. 同意核定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总额度312.665亿元人民币。其中,授信类关联交易额度280亿元人民币(不含关联方提供的保证金存款以及质押的银行存单和国债金额),非授信类关联交易额度32.665亿元人民币。

  表决结果:赞成1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张巍回避。

  4. 同意核定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总额度138.13亿元人民币。其中,授信类关联交易额度120亿元人民币(不含关联方提供的保证金存款以及质押的银行存单和国债金额),非授信类关联交易额度18.13亿元人民币。

  表决结果:赞成1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邹秀莲回避。

  5. 同意核定云南合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总额度67.2663亿元人民币。其中,授信类关联交易额度50亿元人民币(不含关联方提供的保证金存款以及质押的银行存单和国债金额),非授信类关联交易额度17.2663亿元人民币。

  表决结果:赞成1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 同意核定华夏金融租赁有限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总额度215.5亿元人民币。其中,授信类关联交易额度205亿元人民币(不含关联方提供的保证金存款以及质押的银行存单和国债金额),非授信类关联交易额度10.5亿元人民币。

  表决结果:赞成1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 同意核定华夏理财有限责任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总额度90.58亿元人民币。其中,授信类关联交易额度20亿元人民币(不含关联方提供的保证金存款以及质押的银行存单和国债金额),非授信类关联交易额度70.58亿元人民币。

  表决结果:赞成1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对董事2020年度履职评价情况的报告》

  董事会对参加评价的18名董事2020年度评价结果均为称职。

  表决结果:赞成1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全体独立董事对以上第二项议案事前予以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以上第一项议案和第二项议案中涉及的第1、2、3、4、6项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24日

  

  证券代码:600015         股票简称:华夏银行          编号:2021-09

  优先股代码:360020       优先股简称:华夏优1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内容: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董事会已审议通过《关于申请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同意核定日常关联交易额度如下:

  1、首钢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298.9113亿元人民币。其中,授信类关联交易额度280.0000亿元人民币(不含关联方提供的保证金存款以及质押的银行存单和国债金额),非授信类关联交易额度18.9113亿元人民币。

  2、国网英大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319.9750亿元人民币。其中,授信类关联交易额度280.0000亿元人民币(不含关联方提供的保证金存款以及质押的银行存单和国债金额),非授信类关联交易额度39.9750亿元人民币。

  3、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总额度312.6650亿元人民币。其中,授信类关联交易额度280.0000亿元人民币(不含关联方提供的保证金存款以及质押的银行存单和国债金额),非授信类关联交易额度32.6650亿元人民币。

  4、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总额度138.1300亿元人民币。其中,授信类关联交易额度120.0000亿元人民币(不含关联方提供的保证金存款以及质押的银行存单和国债金额),非授信类关联交易额度18.1300亿元人民币。

  5、云南合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总额度67.2663亿元人民币。其中,授信类关联交易额度50.0000亿元人民币(不含关联方提供的保证金存款以及质押的银行存单和国债金额),非授信类关联交易额度17.2663亿元人民币。

  6、华夏金融租赁有限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总额度215.5000亿元人民币。其中,授信类关联交易额度205.0000亿元人民币(不含关联方提供的保证金存款以及质押的银行存单和国债金额),非授信类关联交易额度10.5000亿元人民币。

  7、华夏理财有限责任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总额度90.5800亿元人民币。其中,授信类关联交易额度20.0000亿元人民币(不含关联方提供的保证金存款以及质押的银行存单和国债金额),非授信类关联交易额度70.5800亿元人民币。

  ●股东大会审议

  首钢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国网英大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和华夏金融租赁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总额度,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云南合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华夏理财有限责任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总额度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回避事宜:

  上述交易为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均已回避表决。

  ●关联交易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均是本公司日常业务中所发生的一般交易,有利于深化双方业务合作,促进共同发展,提升本公司经营效益,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对本公司正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重大不利影响,不影响本公司独立性。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1年3月22日审议并通过《关于申请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1、 同意核定首钢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298.9113亿元人民币。其中,授信类关联交易额度280.0000亿元人民币(不含关联方提供的保证金存款以及质押的银行存单和国债金额),非授信类关联交易额度18.9113亿元人民币。授信审批具体要求及非授信类关联交易项目上限见本部分(三)内容。

  表决结果:赞成1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王洪军、邹立宾回避。

  该关联交易总额度超过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此项关联交易尚须提交股东大会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在股东大会上对该事项回避表决。

  2、 同意核定国网英大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319.9750亿元人民币。其中,授信类关联交易额度280.0000亿元人民币(不含关联方提供的保证金存款以及质押的银行存单和国债金额),非授信类关联交易额度39.9750亿元人民币。授信审批具体要求及非授信类关联交易项目上限见本部分(三)内容。

  表决结果:赞成1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罗乾宜、马晓燕回避。

  该关联交易总额度超过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此项关联交易尚须提交股东大会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在股东大会上对该事项回避表决。

  3、 同意核定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总额度312.6650亿元人民币。其中,授信类关联交易额度280.0000亿元人民币(不含关联方提供的保证金存款以及质押的银行存单和国债金额),非授信类关联交易额度32.6650亿元人民币。授信审批具体要求及非授信类关联交易项目上限见本部分(三)内容。

  表决结果:赞成1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张巍回避。

  该关联交易总额度超过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此项关联交易尚须提交股东大会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在股东大会上对该事项回避表决。

  4、 同意核定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总额度138.1300亿元人民币。其中,授信类关联交易额度120.0000亿元人民币(不含关联方提供的保证金存款以及质押的银行存单和国债金额),非授信类关联交易额度18.1300亿元人民币。授信审批具体要求及非授信类关联交易项目上限见本部分(三)内容。

  表决结果:赞成1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邹秀莲回避。

  该关联交易总额度超过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此项关联交易尚须提交股东大会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在股东大会上对该事项回避表决。

  5、 同意核定云南合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总额度67.2663亿元人民币。其中,授信类关联交易额度50.0000亿元人民币(不含关联方提供的保证金存款以及质押的银行存单和国债金额),非授信类关联交易额度17.2663亿元人民币。授信审批具体要求及非授信类关联交易项目上限见本部分(三)内容。

  表决结果:赞成1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同意核定华夏金融租赁有限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总额度215.5000亿元人民币。其中,授信类关联交易额度205.0000亿元人民币(不含关联方提供的保证金存款以及质押的银行存单和国债金额),非授信类关联交易额度10.5000亿元人民币。授信审批具体要求及非授信类关联交易项目上限见本部分(三)内容。

  表决结果:赞成1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关联交易总额度超过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此项关联交易尚须提交股东大会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在股东大会上对该事项回避表决。

  7、同意核定华夏理财有限责任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总额度90.5800亿元人民币。其中,授信类关联交易额度20.0000亿元人民币(不含关联方提供的保证金存款以及质押的银行存单和国债金额),非授信类关联交易额度70.5800亿元人民币。授信审批具体要求及非授信类关联交易项目上限见本部分(三)内容。

  表决结果:赞成1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述议案所涉7项关联交易已经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审查、董事会审议通过,其中与首钢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的关联交易、与国网英大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的关联交易、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的关联交易、与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的关联交易和与华夏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尚须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二) 前次关联交易预计和执行情况

  1、与首钢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关联交易

  (单位:百万元人民币)

  

  注:授信类关联交易的授信有效期1年,自本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批通过之日起生效;非授信类关联交易期限自本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批通过之日起,至本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

  部分关联交易额度预计与实际执行情况差异较大,主要由于:(1)受新冠疫情影响,金融市场交易活跃度大幅下降,市场总体交易量、理财服务需求大幅降低。(2)拟合作关联方因为经营策略调整,与本公司经协商一致,取消了供应链金融项目合作。

  2、与国网英大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关联交易

  (单位:百万元人民币)

  

  注:授信类关联交易的授信有效期1年,自本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批通过之日起生效;非授信类关联交易期限自本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批通过之日起,至本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

  部分关联交易额度预计与实际执行情况差异较大,主要由于:(1)拟合作关联方因为经营策略调整,与本公司经协商一致,取消了供应链金融项目合作。(2)受新冠疫情影响,理财服务需求大幅降低。

  3、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关联交易

  (单位:百万元人民币)

  

  注:授信类关联交易的授信有效期1年,自本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批通过之日起生效;非授信类关联交易期限自本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批通过之日起,至本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

  部分关联交易额度预计与实际执行情况差异较大,主要由于:受新冠疫情影响,金融市场交易活跃度大幅下降,市场总体交易量、理财服务需求大幅降低。

  4、与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关联交易

  (单位:百万元人民币)

  

  注:授信类关联交易的授信有效期1年,自本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批通过之日起生效;非授信类关联交易期限自本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批通过之日起,至本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

  部分关联交易额度预计与实际执行情况差异较大,主要由于:受新冠疫情影响,金融市场交易活跃度大幅下降,市场总体交易量、理财服务需求大幅降低。

  5、与云南合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关联交易

  (单位:百万元人民币)

  

  注:授信类关联交易的授信有效期1年,自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非授信类关联交易期限自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审批通过之日起,至本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

  6、与华夏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关联交易

  (单位:百万元人民币)

  

  注:授信类关联交易的授信有效期1年,自本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批通过之日起生效;非授信类关联交易期限自本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批通过之日起,至本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

  (三) 本次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1、与首钢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关联交易

  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298.9113亿元人民币。其中,授信类关联交易额度280.0000亿元人民币(不含关联方提供的保证金存款以及质押的银行存单和国债金额),有效期限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自股东大会审批通过之日起生效。非授信类关联交易额度18.9113亿元人民币,有效期自本公司股东大会审批通过之日起,至本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具体如下:

  (单位:百万元人民币)

  

  注:上述交易额度均为合并口径,包括本公司及附属机构对首钢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的交易额度。

  申请理由:

  授信业务方面,主要是考虑到首钢集团有限公司是钢铁行业龙头企业,产品结构不断优化,2017年以来营业收入持续增长,保持盈利,授信期内风险可控。

  非授信业务方面,主要基于以下因素:(1)本公司将强化与首钢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在债券承销领域的合作;(2)本公司与首钢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发生的质押式回购交易(以利率债为质押物)、理财资金投资及其他金融产品投资等业务品种与规模增加的需求;(3)本公司向首钢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提供理财服务规模增加的需求;(4)本公司与首钢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开展办公用房租赁业务发展的需要。

  2、与国网英大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关联交易

  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319.9750亿元人民币。其中,授信类关联交易额度280.0000亿元人民币(不含关联方提供的保证金存款以及质押的银行存单和国债金额),有效期限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自股东大会审批通过之日起生效。非授信类关联交易额度39.9750亿元人民币,有效期自本公司股东大会审批通过之日起,至本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具体如下:

  (单位:百万元人民币)

  

  注:上述交易额度均为合并口径,包括本公司及附属机构对国网英大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的交易额度。

  申请理由:

  授信业务方面,主要是考虑到国网英大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股东优势明显,资产负债率较低,盈利情况好,具有很强的长短期偿债能力,授信期内风险可控。

  非授信业务方面,主要基于以下因素:(1)本公司与国网英大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在资产托管业务、代销保险产品、债券承销等领域合作发展需求;(2)本公司与国网英大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发生的质押式回购交易(以利率债为质押物)、理财资金投资及其他金融产品投资等业务品种与规模增加的需求;(3)本公司向国网英大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提供理财服务规模增加的需求;(4)国网英大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提供的医疗保险等综合服务将保持稳定增长。

  3、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关联交易

  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312.6650亿元人民币。其中,授信类关联交易额度280.0000亿元人民币(不含关联方提供的保证金存款以及质押的银行存单和国债金额),有效期限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自股东大会审批通过之日起生效。非授信类关联交易额度32.6650亿元人民币,有效期自本公司股东大会审批通过之日起,至本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具体如下:

  (单位:百万元人民币)

  

  注:上述交易额度均为合并口径,包括本公司及附属机构对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的交易额度。

  申请理由:

  授信业务方面,主要是考虑到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行业地位突出,业务稳定增长,偿付能力充足,授信期内风险可控。

  非授信业务方面,主要基于以下因素:(1)本公司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在资产托管业务、代销保险产品、债券承销等领域合作发展需求;(2)本公司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发生的质押式回购交易(以利率债为质押物)、理财资金投资及其他金融产品投资等业务品种与规模增加的需求;(3)本公司向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提供理财服务规模增加的需求;(4)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提供的医疗保险、财产保险等综合服务将保持稳定增长。

  4、与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关联交易

  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138.1300亿元人民币。其中,授信类关联交易额度120.0000亿元人民币(不含关联方提供的保证金存款以及质押的银行存单和国债金额),有效期限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自股东大会审批通过之日起生效。非授信类关联交易额度18.1300亿元人民币,有效期自本公司股东大会审批通过之日起,至本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具体如下:

  (单位:百万元人民币)

  

  注:上述交易额度均为合并口径,包括本公司及附属机构对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的交易额度。

  申请理由:

  授信业务方面,主要是考虑到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在北京市地铁建设和运营方面处于垄断地位,政府给予强力支持,该公司经营规模较大,融资能力较强,授信期内风险可控。

  非授信业务方面,主要基于以下因素:(1)本公司与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发生的质押式回购交易(以利率债为质押物)、理财资金投资及其他金融产品投资等业务品种与规模增加的需求;(2)本公司向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提供理财服务规模增加的需求。

  5、与云南合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关联交易

  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67.2663亿元人民币。其中,授信类关联交易额度50.0000亿元人民币(不含关联方提供的保证金存款以及质押的银行存单和国债金额),有效期限1年,自董事会审批通过之日起生效。非授信类关联交易额度17.2663亿元人民币,有效期自董事会审批通过之日起1年。具体如下:

  (单位:百万元人民币)

  

  注:上述交易额度均为合并口径,包括本公司及附属机构对云南合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的交易额度。

  申请理由:

  授信业务方面,主要是考虑到云南合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多项优质资产,形成多元化发展优势,整体负债率适中,具有较好的偿债能力,授信期内风险可控。

  非授信业务方面,主要基于以下因素:(1)本公司与云南合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发生理财资金投资及其他金融产品投资等业务品种与规模增加的需求;(2)本公司向云南合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提供理财服务规模增加的需求;(3)本公司与云南合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在资产托管业务、债券承销等领域合作发展需求;(4)本公司与云南合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开展办公用房租赁业务发展的需要。

  6、与华夏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关联交易

  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215.5000亿元人民币。其中,授信类关联交易授信额度205.0000亿元人民币(不含关联方提供的保证金存款以及质押的银行存单和国债金额),授信有效期1年,自股东大会审批通过之日起生效。非授信类关联交易额度10.5000亿元人民币,有效期自本公司股东大会审批通过之日起,至本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具体如下:

  (单位:百万元人民币)

  

  注:上述交易额度均为合并口径,包括本公司及其他附属机构对华夏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的交易额度。

  申请理由:

  授信业务方面,主要是考虑到华夏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具有股东优势,业务稳步增长,资产质量较好,授信期内风险可控。

  非授信业务方面,主要基于以下因素:(1)本公司与华夏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发生的质押式回购交易(以利率债为质押物)、理财资金投资及其他金融产品投资等业务品种与规模增加的需求;(2)本公司向华夏金融租赁有限公司提供理财服务规模增加的需求。

  7、与华夏理财有限责任公司关联交易

  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90.5800亿元人民币。其中,授信类关联交易授信额度20.0000亿元人民币(不含关联方提供的保证金存款以及质押的银行存单和国债金额),授信有效期1年,自董事会审批通过之日起生效。非授信类关联交易额度70.5800亿元人民币,有效期自董事会审批通过之日起1年。具体如下:

  (单位:百万元人民币)

  

  注:上述交易额度均为合并口径,包括本公司及其他附属机构对华夏理财有限责任公司的交易额度。

  申请理由:

  华夏理财有限责任公司为本公司新增关联方,首次申请日常关联交易额度。

  授信业务方面,主要是考虑到华夏理财有限责任公司是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执行本公司统一风险偏好,授信期内风险可控。

  非授信业务方面,主要基于以下因素:(1)本公司委托华夏理财有限责任公司管理本公司原有理财产品;(2)本公司向华夏理财有限责任公司提供理财投融资综合服务;(3)本公司为华夏理财有限责任公司发行理财产品提供托管、代销、赎回等服务;(4)华夏理财有限责任公司投资本公司承销的证券;(5)本公司及附属机构与华夏理财有限责任公司发生质押式回购等资金交易。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1、首钢集团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是由北京国有资本经营管理中心全资持股的国有独资企业。法定代表人张功焰,注册资本287.5502亿元。首钢集团有限公司是以钢铁为主业,兼营采矿、机械、电子、建筑、房地产、服务业、海外贸易的国有特大型钢铁龙头企业,2019年粗钢产量全国排名第六,规模优势明显;公司形成了以板材为主、辅以线材等其他钢材的产品结构,并不断优化;拥有较多的国内外矿产资源;建立了较稳定的供销渠道,为其与同行业的竞争创造了有利条件。截至2019年末,首钢集团有限公司合并总资产4983.47亿元,总负债3601.67亿元,所有者权益1381.80亿元;营业收入2022.35亿元,净利润8.20亿元,经营活动现金流入量2441.06亿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96.64亿元。截至2020年9月末,合并总资产5332.86亿元,总负债3868.37亿元,所有者权益1464.49亿元;资产负债率72.54%。2020年前9个月,实现营业收入1475.54亿元,净利润7.94亿元;经营活动现金流入量1713.56亿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8.94亿元。

  2、国网英大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是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法人代表杨东伟,注册资本199.0000亿元。国网英大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经营范围包括投资与资产经营管理,资产托管,为企业重组、并购、战略配售、创业投资提供服务,投资咨询,投资顾问等,业务范围涵盖银行、保险、资产管理三大板块。截至2019年末,国网英大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合并总资产2591.71亿元,总负债1214.33亿元,所有者权益1377.38亿元;营业收入205.05亿元,净利润118.22亿元;经营活动现金流入量323.36亿元,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329.22亿元。截至2020年9月末,合并总资产3084.92亿元,总负债1559.18亿元,所有者权益1525.74亿元,资产负债率为50.54%,实现营业收入243.10亿元,净利润36.50亿元,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99.92亿元。

  3、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法定代表人缪建民,注册资本222.4277亿元。该公司的控股股东为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主要开展财产损失保险、责任保险、信用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短期健康保险、保证保险等人民币或外币保险业务;与上述业务相关的再保险业务;各类财产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短期健康保险及其再保险的服务与咨询业务;代理保险机构办理有关业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投资和资金运用业务;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或国家保险监管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该公司是“世界500强”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PICC)的核心成员和标志性主业,是国内历史悠久、业务规模大、综合实力强的大型国有财产保险公司,保费规模居全球财险市场前列。截至2019年末,其合并总资产为5960.81亿元,总负债为4261.27亿元,所有者权益为1699.54亿元;总保费收入为4331.75亿元,净利润为242.79亿元。截至2020年9月末,其合并总资产6623.22亿元,总负债为4870.48亿元,所有者权益1752.74亿元;实现总保费收入3448.81亿元,净利润173.44亿元。申请人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299%,长期处于行业较好水平。

  4、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是由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出资成立的国有独资公司。法人定代表人张燕友,注册资本1642.0658亿元。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经营范围包括制造地铁车辆、地铁设备;授权内国有资产的经营管理、投资及投资管理、地铁新线的规划与建设;地铁已建成线路的运营管理;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地铁车辆的设计、修理;地铁设备的设计、安装;工程监理;物业管理;房地产开发;地铁广告设计及制作。截至2019年末,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合并总资产6211.65亿元,总负债3880.07亿元,所有者权益2331.58亿元;营业收入159.25亿元,净利润31.81亿元,经营活动现金流入量341.26亿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63.44亿元。截止2020年9月末,合并总资产6894.14亿元,总负债4324.08亿元,所有者权益2570.06亿元;实现营业收入90.44亿元,净利润20.14亿元,经营活动现金流入量253.12亿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11.64亿元。

  5、云南合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为云南省玉溪市,法人定代表人景峰,注册资本60.0000亿元。红塔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红云红河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云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分别持股75%、13%、12%。云南合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负责云南省卷烟工业系统所属非烟多元化企业及股权的经营管理,核心业务包括金融(证券、银行)资产、酒店地产、基础产业、配套产业四大业务板块。截至2019年末,云南合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合并总资产为2348.77亿元,总负债为1405.82亿元,所有者权益为942.95亿元,资产负债率59.85%;营业收入为87.58亿元,净利润为41.59亿元。截至2020年9月末,其合并总资产2324.57亿元,总负债1343.21亿元,所有者权益981.36亿元,资产负债率57.78%;实现营业收入78.40亿元,净利润35.15亿元。

  6、华夏金融租赁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为云南省昆明市。法定代表人黎清,注册资本60.0000亿元。本公司持股82%,昆明产业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持股18%。华夏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经营范围包括:融资租赁业务;转让和受让融资租赁资产;固定收益类证券投资业务;接受承租人的租赁保证金;吸收非银行股东3个月(含)以上定期存款;同业拆借;向金融机构借款;境外借款;租赁物变卖及处理业务;经济咨询;中国银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截至2020年9月末,华夏金融租赁有限公司总资产1095.82亿元,所有者权益102.22亿元;实现营业收入33.31亿元,净利润9.36亿元。

  7、华夏理财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20年9月。法定代表人李岷,注册资本为30.0000亿元人民币。注册地址为北京市通州区,本公司持股100%。华夏理财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包括:面向不特定社会公众公开发行理财产品,对受托的投资者财产进行投资和管理;面向合格投资者非公开发行理财产品,对受托的投资者财产进行投资和管理;理财顾问和咨询服务;经银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三)前期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履约能力分析

  本公司关联交易均严格遵守监管规定和本公司相关制度进行,相关交易均正常履约。授信业务均正常还款,五级分类均属正常类。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

  本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均属于本公司日常业务经营中的一般交易,遵循一般商业公允原则,以不优于对独立第三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其中,授信类关联交易,根据本公司授信业务定价管理规定,并结合关联方客户的评级和风险情况确定相应价格。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均是本公司日常业务中所发生的一般交易,有利于深化双方业务合作,促进共同发展,提升本公司经营效益,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对本公司正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重大不利影响,不影响本公司独立性。

  五、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事前予以认可,签署了事前认可声明,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如下:

  《关于申请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已履行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审查、董事会审议程序,相关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本次核定与首钢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298.9113亿元人民币事项、核定与国网英大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319.9750亿元人民币事项、核定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总额度312.6650亿元人民币事项、核定与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总额度138.1300亿元人民币事项、核定与云南合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总额度67.2663亿元人民事项、核定与华夏金融租赁有限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总额度215.5000亿元人民币事项及核定与华夏理财有限责任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总额度90.5800亿元人民币事项,均符合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部门的监管要求,符合《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及其他内部制度的相关规定;议案中关联交易均是本公司日常业务中所发生的一般交易,遵循一般商业公允原则,有利于提升本公司经营效益,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对本公司正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重大不利影响,不影响本公司独立性。

  六、备查文件

  1、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决议

  2、董事会决议

  3、经独立董事事前认可的声明

  4、经独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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