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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广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537           证券简称:广宇发展            公告编号:2021-029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津广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1年3月18日以专人送达或电子邮件方式发出通知,并于2021年3月22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九名,实到董事九名,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所属公司宜宾鲁能为其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同意公司所属公司宜宾鲁能开发(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宜宾鲁能”)为其全资子公司宜宾山水原著置业有限公司增资3亿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所属公司宜宾鲁能为其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0)。

  表决情况: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以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同意根据经营需要,预计2021年度公司及所属公司与关联方鲁能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鲁能集团”)及其所属公司、都城伟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所属公司、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及其所属公司,发生各类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28,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1)。公司关联董事王科先生、李景海先生、蔡红君先生、周现坤先生已依法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出席本次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以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开展供应链资产支持票据的议案》

  同意公司开展供应链资产支持票据业务,发行总规模不超过50亿元,分期发行,各期产品期限均不超过1.5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拟开展供应链资产支持票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2)。

  表决情况: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以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股东为公司供应链资产支持票据承担本息差额支付义务提供补偿的议案》

  公司控股股东鲁能集团拟为公司供应链资产支持票据承担本息差额支付义务,同意由公司为鲁能集团上述差额支付事项提供补偿,补偿的金额、期限与鲁能集团提供的差额支付义务的金额、期限一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向控股股东为公司供应链资产支持票据承担本息差额支付义务提供补偿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3)。公司关联董事王科先生、李景海先生、蔡红君先生、周现坤先生已依法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出席本次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以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且与该事项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组织机构调整的议案》

  同意根据发展需要,对公司组织机构进行调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组织机构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4)。

  表决情况: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以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21年4月8日下午3:00在北京景山酒店一层会议室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同时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方式进行表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35)及《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表决情况: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以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特此公告。

  

  天津广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3月24日

  

  证券代码:000537            证券简称:广宇发展        公告编号:2021-030

  天津广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所属公司宜宾鲁能为其全资子公司

  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天津广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所属公司宜宾鲁能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宜宾鲁能”)为保障其全资子公司宜宾山水原著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宜宾山水原著”)项目开发建设,拟为其增资3亿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增资事项概述

  1.宜宾山水原著为公司所属公司宜宾鲁能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为4亿元,负责宜宾市叙州区相关地块开发建设。2021年2月8日,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由宜宾鲁能为其增资1亿元,增资完成后,宜宾山水原著注册资本将增至5亿元,目前正在履行相关工商变更登记程序。

  根据项目开发建设需要,拟由宜宾鲁能继续以自有资金为宜宾山水原著增资3亿元。本次增资完成后,宜宾山水原著注册资本将增至8亿元。

  2.2021年3月22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以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所属公司宜宾鲁能为其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3.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本次增资后,公司近12个月累计对外投资金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故本次增资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增资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宜宾山水原著置业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1521MA6522M17X

  3.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4.成立日期:2020年07月27日

  5.注册资本:40000万元人民币

  6.法定代表人:刘树国

  7.住所:四川省宜宾市叙州区金沙江大道鑫领寓15幢1-3层

  8.营业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土地开发服务;市政公用工程;园林绿化工程施工;物业管理;非自有房屋租赁服务;自有商业房屋租赁服务;企业管理咨询服务;建筑装饰工程;销售建筑材料;科技信息咨询服务;互联网广告服务;广告制作服务;广告发布服务;路牌、路标、广告牌安装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宜宾山水原著是公司所属公司宜宾鲁能的全资子公司

  10.宜宾山水原著非失信被执行人

  11.宜宾山水原著财务状况

  宜宾山水原著成立于2020年7月27日,截至2020年9月末,宜宾山水原著资产总额41,997.79万元,负债总额2,001.26万元,净资产39,996.53万元;2020年7月27日至9月30日,宜宾山水原著实现营业收入0元,净利润-3.47万元。

  三、增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宜宾鲁能为其全资子公司宜宾山水原著增资,是为保障项目开发建设,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有利于提升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和综合竞争力,有利于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可能产生的风险及对策:未来宏观经济走势及房地产行业发展状况可能给本次投资收益带来不确定性。为此,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将督导宜宾山水原著深入研究当地房地产市场发展规律,准确把握市场节奏,在保障财务安全的前提下,合理安排项目开发进度,优化财务结构;同时进一步加强产品营销和成本控制,不断提高经营业绩,实现对股东的回报。

  公司将根据股东大会审议结果及增资履行情况按要求发布进展公告。

  四、备查文件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天津广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3月24日

  

  证券代码:000537        证券简称:广宇发展        公告编号:2021-031

  天津广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天津广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鉴于日常关联交易的持续发生,根据经营需要,预计2021年度公司及所属公司与关联方鲁能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所属公司(以下简称“鲁能集团”)、都城伟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所属公司(以下简称“都城伟业集团”)、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及其所属公司(以下简称“国家电网”),发生各类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28,000万元,交易内容主要包括接受上述关联方提供的物业服务、金融服务、租赁服务、品牌宣传服务等,向上述关联方购买商品、提供劳务等。公司上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总金额为15,980.92万元。

  2021年3月22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出席本次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以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关联董事王科先生、李景海先生、蔡红君先生、周现坤先生已依法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就该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该事项的独立意见。

  上述关联交易金额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注:1.上年发生金额为签订合同金额。

  2.鲁能集团(包括北京鲁能物业有限责任公司、上海鲁能物业有限责任公司等)为公司及所属公司提供物业服务、委托销售、租赁等,都城伟业集团(包括所属酒店等)向公司及所属公司提供品牌宣传、物业、租赁服务等,国家电网(包括地方电力公司、山东鲁能泰山足球俱乐部股份有限公司、英大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等)向公司及所属公司提供电力配套服务、品牌宣传服务、金融服务,因发生金额较小且数量较多,在此合并列示。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注:2020年,公司及所属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性关联交易金额与预计金额有所变化,主要原因一是受新冠肺炎疫情、市场环境等影响,公司项目建设、运营情况和经营计划有所调整,相关租赁、采购商品及劳务等业务有所变化;二是购买劳务类、品牌宣传服务类、采购商品类主要通过竞争性谈判等招标方式确定中标单位及价格,中标单位及价格与年度预计情况有所差异。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国家电网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注册地址:北京

  法定代表人:辛保安

  注册资本:人民币8295亿元

  主营业务:输电(有效期至2026年1月25日);供电(经批准的供电区域);对外派遣与其实力、规模、业绩相适应的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实业投资及经营管理;与电力供应有关的科学研究、技术开发、电力生产调度信息通信、咨询服务;进出口业务;承包境外工程和境内国际招标工程;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设备、材料出口;在国(境)外举办各类生产性企业。(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公司控股股东鲁能集团原为国家电网的全资子公司,2020年11月20日,公司披露了《收购报告书》,将鲁能集团100%国有股权无偿划转至中国绿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截至2021年3月4日,上述股权划转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10.1.6条的相关规定,国家电网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国家电网最近一年及一期合并口径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信用情况:经查询,国家电网非失信责任主体。

  (二)鲁能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济南市市中区经三路14号

  法定代表人:刘宇

  注册资本:人民币200亿元

  主营业务:投资于房地产业、清洁能源、制造业、采矿业、住宿和餐饮业、综合技术服务业、旅游景区管理业、电力生产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贸易(不含法律法规限制的范围);企业服务管理;酒店管理;工程管理服务;新能源技术开发;物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

  关联关系:鲁能集团是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的相关规定,鲁能集团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鲁能集团最近一年及一期合并口径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信用情况:经查询,鲁能集团非失信责任主体。

  (三)都城伟业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单北大街111号9层901室

  法定代表人:刘宇

  注册资本:人民币200亿元

  主营业务:投资及投资管理;经济信息咨询;酒店管理;工程管理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物业管理;房地产开发;专业承包;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机械设备租赁;出租商业用房。(领取本执照后,应到市商务委备案。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都城伟业集团与公司控股股东鲁能集团同受中国绿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控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的相关规定,都城伟业集团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都城伟业集团最近一年及一期合并口径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信用情况:经查询,都城伟业集团非失信责任主体。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及所属公司为满足日常经营需要,严格按照市场化规则开展上述关联交易,其中购买劳务类、品牌宣传服务类、采购商品类主要通过竞争性谈判等招标方式确定交易价格,接受或提供租赁类根据地区市场平均租金水平协商定价,金融服务类参考同行业同类服务协商定价,其余交易价格参照公司及所属公司所在地相关交易事项市场定价协商确定,并根据公平、公正、自愿原则签署合同,定价公允,具体交易时间以实际签约为准。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依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进行上述关联交易,定价公允,有利于公司及所属公司生产经营,不会损害公司中小股东利益。该等关联交易不构成对上市公司独立性的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或被控制。

  五、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交易的方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我们同意该议案,同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

  经审慎核查,我们认为公司及所属公司与相关关联方之间的交易是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与关联方持续发生的日常业务往来,遵守了市场公允定价原则,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不构成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中小股东利益。该等关联交易不构成对上市公司独立性的影响,公司不会因此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或被控制。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的表决程序合法,公司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由非关联董事进行表决,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议做出的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的决议。

  六、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天津广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3月24日

  

  证券代码:000537           证券简称:广宇发展        公告编号:2021-032

  天津广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开展供应链资产支持票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进一步拓宽天津广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融资渠道,优化资源配置和债务结构,推动公司与上游企业协同发展,公司拟开展供应链资产支持票据融资,即通过信托公司设立供应链金融资产支持票据信托,并向合格投资者发行资产支持票据。

  本次供应链资产支持票据尚需报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并在获得其注册成功通知后实施。本次供应链资产支持票据作为创新型资产运作模式,其顺利实施还将受到政策环境和市场利率水平等多重因素影响,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本次供应链资产支持票据的实施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2021年3月22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开展供应链资产支持票据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资产支持票据方案概述

  公司拟开展供应链资产支持票据业务,由保理公司作为发起机构,通过受让供应商对公司部分所属公司应收账款债权作为基础资产,并将该基础资产及其附属权益通过信托公司设立资产支持票据信托,发行资产支持票据。本次供应链资产支持票据业务发行总规模不超过50亿元,分期发行,各期产品期限均不超过1.5年。本次资产支持票据产品采用优先/次级分层结构,由公司指定的第三方持有次级资产支持票据。(以下简称“本次供应链资产支持票据”)。

  参与本次供应链资产支持票据的公司所属公司作为债务人,对本次融资涉及的每笔基础资产出具确认函及相关法律文件,确认按其约定履行付款义务的方式承担付款义务。同时,为提高本次供应链资产支持票据的产品评级及发行效率,由公司控股股东鲁能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鲁能集团”)作为差额支付承诺人,为本次供应链资产支持票据提供增信支持,并按规定向有关主管机构提交申报文件。公司拟为鲁能集团前述差额支付事项提供补偿,补偿金额、期限与鲁能集团提供的差额支付义务的金额、期限一致。

  二、资产支持票据基本情况

  1.发起机构/委托人/资产服务机构:保理公司

  2.受托人/发行载体管理机构:信托公司

  3.基础资产:上游供应商将其对参与本次供应链资产支持票据项目的公司所属公司的应收账款债权转让给发起机构,发起机构所拥有的保理融资债权及其附属权益为基础资产。

  4.发行总规模及发行期限:发行总规模不超过50亿元,在接受注册通知书有效期2年内根据需求分期发行,单期发行期限不超过1.5年,具体各期资产支持票据期限根据监管机构相关规定及市场情况确定。

  5.分层结构:本次供应链资产支持票据采用优先/次级分层结构,其中次级设置100万元由公司指定的第三方认购(优先级和次级票据的规模占比等项目相关要素可根据监管机构要求或市场需求进行调整)。

  6.票面利率:具体票面利率水平根据发行时市场情况确定。

  7.发行对象:资产支持票据将面向合格投资者发行。

  8.债权人与债务人:

  基础资产的原始债权人:为公司所属公司提供工程施工服务的供应商

  基础资产的债务人:参与本次供应链资产支持票据项目的公司所属公司

  9.增信措施:鲁能集团作为差额支付承诺人,为公司本次供应链资产支持票据提供增信支持。

  10.决议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供应链资产支持票据发行总规模内最后一期专项计划完成清算之日。

  三、同意或授权事项

  为合法、高效地完成本次供应链资产支持票据发行工作,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转授权公司经理层,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从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出发,全权办理本次资产支持票据发行的全部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同意授权公司经理层根据本次供应链资产支持票据信托的设立进度与相关主体签署所需的必要文件,并同意公司按照前述文件的约定履行相关义务;

  2.同意授权公司经理层根据法律规定、监管机构要求和市场情况自主确定及调整交易主体、交易方案、中介机构;

  3.同意授权并指示公司经理层办理与本次供应链资产支持票据发行相关的交易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有关的、在法律及规定要求下与各相关机构所需进行的任何审批、登记、备案和/或任何形式的程序;

  4.公司的经理层或有关人员在与本次供应链资产支持票据发行相关的交易文件签署日之前采取的与上述决议拟定的行动有关的所有行动在各方面均被批准、认可、核准和通过,如同该等行动在采取之前已提交董事会讨论并由董事会批准通过。

  5.办理与本次供应链资产支持票据有关的其他事项。

  上述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供应链资产支持票据发行总规模内最后一期专项计划完成清算之日。

  四、资产支持票据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开展供应链资产支持票据,可拓宽公司融资渠道,优化公司资源配置和债务结构,促进公司与上游企业协同发展,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有利于公司房地产业务更好地开展,符合公司发展规划和整体利益。

  五、影响资产支持票据的因素

  受宏观经济、金融、证券市场政策及企业经营、财务状况等因素影响,本次供应链资产支持票据可能存在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偿付风险、资信风险等。

  本次资产支持票据作为创新型资产运作模式,申请、审批及发行均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若项目取得实质性进展,公司将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开展供应链资产支持票据融资,可以拓宽公司融资渠道,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优化资产负债结构,是公司现有融资方式的有益补充,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本次开展供应链资产支持票据融资,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天津广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3月24日

  

  证券代码:000537         证券简称:广宇发展          公告编号:2021-033

  天津广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控股股东为公司供应链资产支持

  票据承担本息差额支付义务提供补偿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控股股东为公司供应链资产支持票据承担本息差额支付义务提供发生后,公司方向其提供补偿,补偿金额、期限与控股股东承担的差额支付金额、期限一致。若按本次供应链融资的最大金额50亿元测算,提供补偿后(提供反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将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0%,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担保金额将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0%,敬请广大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补偿情况概述

  1.为进一步拓宽天津广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融资渠道,优化资源配置和债务结构,推动公司与上游企业协同发展,公司拟开展供应链资产支持票据融资。供应链资产支持票据业务发行总规模不超过50亿元,分期发行,各期产品期限均不超过1.5年,由公司控股股东鲁能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鲁能集团”)作为差额支付承诺人,为本次供应链资产支持票据提供增信支持。公司拟为鲁能集团前述差额支付事项提供补偿,补偿的金额、期限与鲁能集团提供的差额支付义务的金额、期限一致。上述事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公告编号为2021-032的《关于拟发行供应链资产支持票据的公告》。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公司向控股股东为公司供应链资产支持票据承担本息差额支付义务提供补偿事项构成关联事项。基于决策的谨慎性,并结合鲁能集团提供的“本息差额支付承诺”的法律性质,公司董事会参照反担保(关联担保)相关要求对本事项进行了审议。

  3.2021年3月22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出席本次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以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股东为公司供应链资产支持票据承担本息差额支付义务提供补偿的议案》,关联董事王科先生、李景海先生、周现坤先生、蔡红君先生已依法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就该关联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该事项的独立意见。该事项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4.本次关联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补偿对象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鲁能集团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2年12月12日

  注册地址:济南市市中区经三路14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0007456935935

  主要办公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5号

  法定代表人:刘宇

  注册资本:200亿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营业范围:投资于房地产业、清洁能源、制造业、采矿业、住宿和餐饮业、综合技术服务业、旅游景区管理业、电力生产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贸易(不含法律法规限制的范围);企业服务管理;酒店管理;工程管理服务;新能源技术开发;物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

  股权结构:鲁能集团是中国绿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鲁能集团是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的相关规定,鲁能集团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3.财务情况

  鲁能集团最近一年及一期合并口径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4.最新信用等级状况:信用状况良好。

  5.经查询,鲁能集团非失信责任主体。

  三、拟签署补偿协议主要内容

  目前相关协议尚未签署,后续公司将根据工作安排与鲁能集团签署相关法律文件。文件主要内容为:待鲁能集团为公司供应链资产支持票据承担本息差额支付后,公司将在同等金额内向鲁能集团提供补偿。届时公司将按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程序。

  四、该事项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为确保供应链资产支持票据成功发行,降低发行成本,确保供应链资产支持票据到期本息足额支付,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向鲁能集团为公司供应链资产支持票据承担本息差额支付义务提供补偿,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权益的情形。

  五、截至目前,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1.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和涉及诉讼的担保。

  2.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358,5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2019年报)的26.34%,占公司总资产的5.13%。

  3.公司对公司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493,026.85万元,公司全资子公司相互间及子公司对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27,243.99万元,合计担保余额为 520,270.84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2019年报)的38.23%,占公司总资产的7.44%。

  4.本次向控股股东为公司供应链资产支持票据承担本息差额支付义务按50亿元最大金额提供补偿后(提供反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1,378,770.84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2019年报)的101.3%,占总资产的19.72%。

  六、董事会意见

  本次公司向鲁能集团为公司供应链资产支持票据承担本息差额支付义务提供补偿,有利于保障供应链资产支持票据成功发行,降低发行成本,保证供应链资产支持票据到期本息足额支付,有利于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被补偿对象鲁能集团经营情况良好,具备持续经营能力和偿还债务能力,担保风险在公司控制范围内,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等有关规定。

  七、独立董事意见

  该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我们同意该事项,同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

  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向鲁能集团提供补偿事宜,由公司非关联董事进行表决,关联董事按规定进行了回避,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该补偿事项有利于保障公司供应链资产支持票据成功发行,降低发行成本,保证供应链资产支持票据到期本息足额支付,有利于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权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做出的审议通过《关于向控股股东为公司供应链资产支持票据承担本息差额支付义务提供补偿的议案》的决议。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天津广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24日

  

  证券代码:000537           证券简称:广宇发展            公告编号:2021-034

  天津广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组织机构调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津广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22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组织机构调整的议案》。

  为进一步加强党的建设、完善治理结构、优化业务流程,根据《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拟对公司组织机构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一、组织机构调整情况

  1.新设党委党建部(党委宣传部)、纪委办公室(巡察办);

  2.综合部更名为综合管理部、发展策划部更名为发展策划部(运营管理部)、财务部更名为财务资产部。

  调整后,公司组织机构设置如下:综合管理部、党委党建部(党委宣传部)、纪委办公室(巡察办)、发展策划部(运营管理部)、财务资产部、证券部、审计部、天津联络处。

  公司本次组织机构调整对公司生产经营及经营业绩不产生重要或实质性影响。

  二、备查文件

  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天津广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3月24日

  

  证券代码:000537          证券简称:广宇发展        公告编号:2021-035

  天津广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22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董事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4月8日(星期四)下午3:0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1年4月8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4月8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4月8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1年4月2日(星期五)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2021年4月2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北京景山酒店一层会议室(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沙滩北街31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事项

  (1)《关于所属公司宜宾鲁能为其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2)《关于拟开展供应链资产支持票据的议案》

  (3)《关于向控股股东为公司供应链资产支持票据承担本息差额支付义务提供补偿的议案》

  议案(3)为关联议案,需关联股东(包括其股东代理人)回避表决。

  2.审议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29)、《关于所属公司宜宾鲁能为其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0)、《关于拟开展供应链资产支持票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2)、《关于向控股股东为公司供应链资产支持票据承担本息差额支付义务提供补偿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3)。股东大会议案请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三、提案编码

  表1: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21年4月6日(星期二)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

  (以2021年4月6日及以前收到登记证件为有效登记)

  3.登记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5号10层

  4.登记手续:

  (1)社会公众股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委托人身份证。

  (2)法人股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将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5.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伊成儒、徐瑞

  联系电话:(010)85727720、85727717

  联系传真:(010)85727714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5号10层

  邮编:100020

  2.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所有股东的食宿、交通费自理。

  3.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七、备查文件

  1.天津广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其他报告文件

  3.备查文件备置地点:公司证券部

  

  天津广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3月24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537

  2.投票简称:广宇投票

  3.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表2  股东大会提案对应“提案编码”一览表

  

  (2)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4月8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4月8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1年4月8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在下述授权范围内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天津广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被委托人按照下列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表决,如没有做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指示如下:

  

  (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身份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票账号:                 委托人持有股数: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书有效日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

  委托日期:2021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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