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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股份比例超过1% 暨减持数量过半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902          证券简称:铭普光磁       公告编号:2021-014

  

  公司控股股东杨先进先生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2月3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0-115)(以下简称“减持计划”),公司控股股东杨先进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95,348,138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45.40%),计划自减持计划预披露公告之日起的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10,480,000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4.99%。(若此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应对该数量进行相应调整)。其中,预计通过竞价交易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2,08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99%;预计通过大宗交易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8,40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4%。

  2021年3月23日,公司收到了杨先进先生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的告知函》,截至目前,杨先进先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208万股,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419万股,合计占公司股本的2.99%,且本减持计划减持数量已过半。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相关情况:

  (一)减持股份超过1%的相关情况

  

  

  (二)减持数量过半的相关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2、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后股东持股情况

  

  注:表格中占总股本比例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系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进展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杨先进先生本次减持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股份计划一致,截至本公告日,实际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数量。

  3、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 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4、截至本公告日,杨先进先生减持计划尚未全部实施完毕,公司将持续关注股东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并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1、杨先进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的告知函》;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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