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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简称:安徽建工        证券代码:600502       编号:2021-015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安徽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1年3月22日上午在安建国际大厦27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4人,实际出席监事4人。会议由公司监事李晓静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经与会监事书面表决,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与会监事认为:

  1、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监事会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公司财务决算及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05,694.22万元。

  根据相关规定和公司自身情况,公司拟定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每10股派送现金2.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全部结转下一年度,不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为不转增。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1,721,160,272股,以此为基数计算共计本次分配利润34,423.21万元。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严格执行了现金分红决策程序,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兼顾了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和公司可持续发展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整体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本公司所属子公司为本公司所属子公司或其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34亿元,为新设控股项目公司融资提供其他增信措施额度不超过30亿元,合计提供担保和其他增信措施总额度不超过64亿元。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为部分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本公司为部分控股子公司提供关联担保额度不超过192.50亿元,为子公司所属控股项目公司融资提供其他增信措施额度不超过40亿元,合计提供担保和其他增信措施总额度不超过232.50亿元。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2021年度拟与控股股东安徽建工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及其所属子公司发生接受关联方劳务、向关联方销售商品和保理融资服务等日常性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111.90亿元。

  表决结果: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监事吴晓伍先生和郑桂林先生回避了表决。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通知及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计提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规定,依据充分,计提后更能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决定将上述第二项内容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安徽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3月24日

  

  证券简称:安徽建工      证券代码:600502       编号:2021-018

  安徽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短期理财

  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金额: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用于购买理财产品的,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 委托理财投资产品名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风险级别不高于PR2或类似等级)的短期理财产品。

  ● 委托理财期限:单个产品投资期限不超过6个月,有效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 履行的审议程序: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用于购买理财产品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鉴于公司通过资金中心进行资金归集,归集的资金余额较大,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运营收益,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用于购买短期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二)资金来源

  公司及子公司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

  (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预计2021年委托理财产品为银行、基金或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风险级别不高于PR2或类似等级)的短期理财产品。  (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公司管理层将本着严格控制风险的原则,对理财产品进行严格的评估、筛选,购买投资期限不超过半年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风险级别不高于PR2或类似等级)的短期理财产品。尽管委托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不排除该类投资受到市场剧烈波动的影响。公司管理层将做好资金使用计划,充分预留资金,在保障公司业务正常开展的前提下,谨慎选择委托理财产品种类,做好投资组合,谨慎确定投资期限等措施最大限度控制投资风险。

  二、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闲置资金委托理财执行时,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相关规定要求,每笔委托理财均与受托方签订合同,明确委托理财的金额、期间、投资品种、双方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具体委托理财合同条款以实际签署合同为准。

  (二)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

  本次公司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为公司主要合作的银行、基金或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风险级别不高于PR2或类似等级)的短期理财产品。

  (三)风险控制分析

  公司对预计2021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产品的投资进行严格的风险控制,对产品的收益类型、银行资质、资金流动性等方面均进行了严格的评估。

  三、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预计2021年委托理财的交易对方均为公司主要合作的银行、基金或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信用评级较高、履约能力较强,交易对方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关系。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指标

  

  本公司主营业务为房屋建筑工程、基础设施建设与投资、房地产开发经营等,日常生产经营周转的资金量较大。公司通过资金中心进行资金归集,归集产生较大金额的临时闲置资金。在保证公司日常运营资金需求及公司整体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次购买的委托理财计入资产负债表中“交易性金融资产”,利息收益计入利润表中“投资收益”。

  五、风险提示

  公司计划购买的理财产品为银行、基金或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风险级别不高于PR2或类似等级)的短期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财政及货币政策的影响较大,不排除公司投资的银行等金融机构理财产品可能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六、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独立董事意见

  (一)公司于2021年3月22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的议案》。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运营收益,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风险级别不高于PR2或类似等级)的短期理财产品,单个产品投资期限不超过半年,在上述额度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决议有效期为自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上述购买理财产品的相关具体事宜。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在不影响正常经营活动和充分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短期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自有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有利于提升公司经济效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或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金额:万元

  

  特此公告。

  

  

  安徽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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