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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 部分内容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683        证券简称:远兴能源        公告编号:临2021-01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23日召开八届十次董事会、八届九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部分内容的议案》,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方案基本情况及进展情况

  (一)回购股份审批情况

  公司于2020年6月1日召开八届二次董事会、2020年6月19日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的议案》,并于2020年6月20日披露了《回购报告书》。公司决定使用自有资金、依法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和其他合法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份,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7.5亿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6元/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上述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回购股份的实施情况

  1.回购股份信息披露情况

  公司于2020年6月20日披露了《回购报告书》,2020年6月30日,公司实施了首次股份回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7月1日披露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暨回购股份进展的公告》,并分别于2020年8月3日、2020年9月2日、2020年10月10日、2020年11月4日、2020年12月2日、2021年1月5日、2021年2月2日、2021年3月2日披露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2.回购股份进展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累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24,1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64%,最高成交价为2.59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82元/股,成交总金额为53,759,175.86元(不含交易费用)。

  二、调整回购股份方案的基本情况和决策程序

  (一)调整回购股份方案的回购金额和价格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拟将正在实施的回购股份方案中回购资金总额、回购价格进行调整,具体调整如下:

  

  除对上述内容调整外,本次《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的其他内容不变。

  (二)调整回购股份方案的原因

  根据市场整体环境和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在充分考虑外部经济环境变化、公司资金安排和持续经营能力的情况下,结合公司未来发展需求,拟对回购资金总额、回购价格进行调整,调整回购资金规模后有利于公司合理利用现有资金,与目前的财务状况相匹配,保障公司稳健经营,进一步提升公司可持续高质量发展。本次调整回购资金总额、回购价格的主要原因如下:

  1.2020年,受海内外疫情持续影响,公司主要产品价格长期处于低位运行,公司业绩同比大幅下滑。同时,受经营环境和信贷政策变化等因素影响,银行等金融机构较大幅度地压缩了对公司的综合授信规模。

  2.2020下半年,煤炭市场价格持续上升,公司全力推进控股子公司内蒙古博源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湾图沟煤矿二水平延伸工程建设,加快了工程推进速度,资金投入周期缩短。该项目已于2020年12月份建成运行。

  3.2021年,基于资本市场的整体环境及公司股票价格的变化,一段时间内公司股价维持在2.6元/股以上,超出回购价格上限,无法按原计划回购股份。

  综上,经公司审慎评估,认为有必要重新安排资金使用计划,对回购股份方案进行调整,将现有资金优先用于公司各项主营业务的正常经营以及公司后续主业布局,保障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更好的维护公司价值和广大投资者权益。

  (三)调整回购股份方案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1年3月23日召开八届十次董事会、八届九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部分内容的议案》,独立董事就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调整回购股份方案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基于日常经营的实际需要及债务履行能力而调整回购股份方案,是为了合理利用现有资金,保障公司整体经营稳健发展,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财务状况及股东权益造成不利影响。

  四、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调整回购股份方案着眼于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对回购股份方案进行调整。

  该议案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有关规定,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备查文件

  1.公司八届十次董事会决议;

  2.公司八届九次监事会决议;

  3.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三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0683         证券简称:远兴能源         公告编号:临2021-012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八届九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19日以书面、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向公司3名监事发出了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八届九次监事会会议的通知。

  2.会议于2021年3月23日召开。

  3.本次监事会应参加表决监事3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名。

  4.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监事认真审议并表决,通过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部分内容的议案》

  公司基于日常经营的实际需要及债务履行能力,对公司《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部分内容进行调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有利于合理利用现有资金,保障公司整体经营稳健发展,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财务状况及股东权益造成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审议程序合法、有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调整<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部分内容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的表决票及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二一年三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0683        证券简称:远兴能源         公告编号:临2021-011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八届十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19日以书面、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向公司12名董事发出了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八届十次董事会会议的通知。

  2.会议于2021年3月23日召开。

  3.本次董事会应参加表决董事12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12名。

  4.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董事认真审议并表决,通过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部分内容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并同意该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调整<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部分内容的公告》。

  2.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定于2021年4月9日(星期五)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的表决票及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经独立董事签字的独立董事意见。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三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0683        证券简称:远兴能源       公告编号:临2021-014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公司八届十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4月9日(星期五)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4月9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4月9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六)股权登记日:2021年4月2日

  (七)出席对象:

  1.在2021年4月2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会议地点:鄂尔多斯市东胜区鄂托克西街博源大厦12层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提案名称

  1.《关于调整<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部分内容的议案》

  (二)说明

  1.以上议案已经公司八届十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3月24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持股5%(不含5%)以下的股东。

  3.议案1为特别决议议案,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如下:

  

  四、现场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采取现场或信函、传真的方式登记,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1年4月8日9:00-11:30,14:30-17:00。

  (三)登记地点:鄂尔多斯市东胜区鄂托克西街博源大厦12层证券事务部。

  (四)登记办法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本人身份证及有效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2.个人股东须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及有效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需在2021年4月8日17:00时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

  4.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2。

  (五)会议联系方式

  1.联 系 人:陈月青、杨祥

  2.联系电话:0477-8139874

  3.联系传真:0477-8139833

  4.电子邮箱:yxny@berun.cc

  5.联系地址:鄂尔多斯市东胜区鄂托克西街博源大厦12层证券事务部

  6.邮    编:017000

  (六)会议费用:出席会议人员的交通费、食宿费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公司将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1.公司八届十次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2:授权委托书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一年三月二十四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683”,投票简称为“远兴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议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4月9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时间为2021年4月9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9:15,结束时间为2021年4月9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于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以下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如没有做出指示,被委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委托人名称/姓名(签章):

  委托人营业执照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票账户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

  注:1.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

  2.此格式的授权委托书剪报、打印、复印件有效。

  3.委托人为法人的必须加盖法人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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