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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世茂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证券代码:600823          证券简称:世茂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1-012

  债券代码:155142          债券简称:19世茂G1

  债券代码:155254          债券简称:19世茂G2

  债券代码:155391          债券简称:19世茂G3

  债券代码:163216          债券简称:20世茂G1

  债券代码:163644          债券简称:20世茂G2

  债券代码:175077          债券简称:20世茂G3

  债券代码:175192          债券简称:20世茂G4

  上海世茂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021年3月23日,上海世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聘请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上会”)原名上海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上会),于1980年筹建, 1981年元旦正式成立。1998年12月按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要求,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制的会计师事务所。2013年12月上海上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改制为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威海路755号25层。

  执业资质: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编号31000008);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证书号32);首批获准从事金融相关审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资质,批准文号:银发(2000)358号;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会员资格;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条件备案证书等相关资质。

  是否曾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是。

  首席合伙人:张晓荣。

  合伙人数量:2020年末74人。

  注册会计师人数:2020年末 414人。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2020年末109人。

  最近一年经审计的收入总额(2019年度):3.79亿元

  审计业务收入 (2019年度):2.50亿元

  证券业务收入(2019年度):1.10亿元

  上年度共向38家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收费总额0.39亿元,涉及行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房地产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金计提金额:截至2020年末76.64万元

  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3亿元

  根据《财政部 证监会关于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财会〔2012〕2号)的规定,证券资格会计师事务所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不得低于8,000万元;本所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4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4次共涉及8名从业人员、自律监管措施0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拟任2021年度审计服务项目合伙人,签字会计师

  姓名:胡治华。

  执业资质:中国注册会计师。

  从业经历: 1997年起从事注册会计师行业,从事多家上市公司的审计服务工作,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兼职情况:无。

  是否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是。

  (2)拟任2021年度审计服务质量控制复核人

  姓名:沈佳云。

  执业资质:中国注册会计师。

  从业经历:从事证券服务业多年,先后担任多家上市公司的审计服务以及质量控制复核工作,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兼职情况:现担任上海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和山东鲁阳节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是否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是。

  (3)拟任2021年度审计服务签字会计师

  姓名:荣婷婷。

  执业资质:中国注册会计师。

  从业经历: 2008年起从事注册会计师行业,主要从事上市公司以及房地产行业的审计服务工作,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兼职情况:无。

  是否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是。

  2.诚信记录

  拟任项目合伙人胡治华,拟任质量控制复核人沈佳云,拟任签字会计师荣婷婷最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

  3.独立性

  拟任项目合伙人胡治华,拟任质量控制复核人沈佳云,拟任签字会计师荣婷婷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2020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75万元(含税),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60万元(含税),审计费用合计235万元(含税)。该项费用系基于上会提供审计服务所投入的专业服务,综合考虑项目团队专业能力和经验以及实际投入项目的工作时间协商确定。

  2019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75万元(含税),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60万元(含税),审计费用合计235万元(含税)。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意见

  经对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从事公司2020年审计工作的检查,我们认为,该事务所在从事公司2020年各项审计工作中,能够遵守职业道德规范,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相关审计意见客观和公正。

  为此,建议公司继续聘请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并将续聘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关于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责,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完整性,我们同意将《关于续聘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经过审慎核查,我们认为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担任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资质条件,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和履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

  本议案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续聘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并同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董事会对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本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上海世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25日

  

  证券代码:600823            证券简称:世茂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1-014

  债券代码:155142            债券简称:19世茂G1

  债券代码:155254            债券简称:19世茂G2

  债券代码:155391            债券简称:19世茂G3

  债券代码:163216            债券简称:20世茂G1

  债券代码:163644            债券简称:20世茂G2

  债券代码:175077            债券简称:20世茂G3

  债券代码:175192            债券简称:20世茂G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1年3月23日召开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现将本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上海世茂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 2481号)的批准,本公司于2015年12月18日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51,668,351股,发行价为人民币9.89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1,499,999,991.39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6,880,000.00元后,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483,119,991.39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5年12月18日出具上会师报字(2015)第4004号验资报告验证。

  2、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1) 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本公司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为144,321.65万元。

  (2) 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2020年度本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具体情况如下: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募集资金结存余额为24,999,629.89元(包括累计利息收入22,382,117.79元,累计手续费支出7,605.99元)。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1、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上海世茂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该管理办法于2007年10月22日经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管理办法并结合经营需要,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储存,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储存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均严格按照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储存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实用募集资金。

  2、募集资金专户储存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 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结存情况如下:

  

  截止日余额中包括累计利息收入22,382,117.79元,累计手续费支出7,605.99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于2017年3月23日经第七届第十八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上海世茂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本公司将对原募投项目-青岛国际中心项目拟投金额进行部分变更,变更为厦门集美项目、石狮世茂摩天城项目、深圳前海世茂金融中心项目、杭州世茂智慧之门项目的开发建设,本次募集资金变更涉及金额总计104,000.00万元。上述议案已经本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

  本公司于2020年10月30日经第八届第二十四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本公司将对原募投项目-上海天马山项目三期项目进行变更,变更为长沙世茂环球中心项目、深圳坪山商业项目以和世茂港珠澳口岸中心项目的开发建设,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涉及全部剩余募集资金结存资金,金额为6,218.35万元(包括募集资金余额及累计利息收入等)。上述议案已经本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

  五、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对外转让。

  本公司于2016年1月26日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人民币7,800.15万元。本公司已经于募集资金到账后6个月内完成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

  六、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按《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和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本公司不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分别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情况。

  特此公告。

  上海世茂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3月25日

  附件1:

  2020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本公司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50,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688.00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48,312.00万元

  注2: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发行费用支出,截至2020年6月30日止累计利息收入与累计手续费支出。

  注3:本公司调整后投资总额系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并加上截至2020年6月30日止累计利息收入,减去截至2020年6月30日止累计手续费支出所得。

  注4:本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未承诺预计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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