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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普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013         证券简称:亚普股份       公告编号:2021-00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财务部相关规定所进行的调整,不会对公司损益、总资产、净资产产生重大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2018年,财政部修订并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上市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按照上述要求,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

  公司于2021年3月24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具体情况

  新租赁准则完善了租赁的定义,增加了租赁识别、分拆、合并等内容;取消了承租人关于融资租赁与经营租赁的分类,要求对所有租赁(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分别计提折旧和利息费用。

  (二)对本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为财政部2006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及其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于2018年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对于过渡期政策的采用,新租赁准则允许采用两种方法:方法1是允许企业采用追溯调整;方法2是根据首次执行本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本准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同时,方法2提供了多项简化处理安排。

  结合新租赁准则的规定,公司决定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在准则过渡期政策上采用上述的方法2,并采用简化处理,即:租赁负债等于剩余租赁付款额的现值,使用权资产等于租赁负债金额并进行必要调整。采用该方法,不会影响公司2021年年初留存收益。

  根据上述规定,公司2021年1月1日对所有租赁(选择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分别确认折旧和利息费用。根据过渡期政策,公司在执行新租赁准则时选择简化处理,无需调整2021年年初留存收益,无需调整可比期间信息。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按照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新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会计师事务所的结论性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文件的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本议案。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文件的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三)会计师事务所的结论性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亚普股份按照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新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亚普股份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

  四、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亚普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特此公告。

  亚普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25日

  

  证券代码:603013      证券简称:亚普股份      公告编号:2021-007

  亚普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1年度预计

  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1年3月24日,亚普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预计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金融衍生品业务概述

  因公司经营涉及进口业务,以外币结算,为规避汇率风险,公司及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以实际国际业务为背景,2021年度拟新增不超过4,500万美元(含)额度范围内的金融衍生品业务,利用外汇衍生交易的套期保值功能,对冲部分外币结算时的汇率风险,降低汇率变动对经营的影响。操作的金融衍生品业务主要包括普通远期产品。

  二、交易相关情况

  本议案有效期为自本次董事会通过后12个月内,同时授权公司总经理在上述额度内,全权办理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协议文本及办理与之相关的其他手续,明细如下:

  交易品种:主要包括普通远期产品。

  交易规模:公司2021年度拟新增金融衍生品业务累计不超过4,500万美元(含)。

  三、风险分析

  1、市场风险:公司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业务存续期内存在因市场汇率波动导致购汇成本增加的风险。

  2、信用风险:公司进行的衍生品业务交易对手均为信用良好且与公司建立长期业务往来的商业银行,基本不存在履约风险。

  四、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选择结构简单、风险可控、流动性强的金融衍生品开展套期保值业务,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

  2、公司制定了《金融衍生品管理规定》,对公司进行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管理机构、审批权限、风险控制、后续管理、信息披露等进行明确规定,有效规范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行为,控制金融衍生品业务风险。

  3、加强对银行账户和资金的管理,严格遵守资金划拨和使用的审批程序。

  4、当市场发生重大变化或出现重大浮亏时,成立专门工作小组,及时建立应急机制,积极应对,妥善处理。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金融衍生品交易是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减少、规避因外汇结算、汇率、利率波动等形成的风险为目的,符合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该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情形。我们同意本议案。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亚普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25日

  

  证券代码:603013        证券简称:亚普股份        公告编号:2021-008

  亚普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1年度为控股子公司

  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芜湖亚奇汽车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芜湖亚奇)

  ● 本次总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650万元

  ● 已实际提供的担保余额:0万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 本次对外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为满足亚普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芜湖亚奇生产经营资金需求,公司2021年度拟在累计不超过人民币1,650万元的额度内,依法为其提供担保。主要担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上述担保计划总额仅为公司拟提供的担保额度。担保协议主要内容由公司及被担保企业与贷款方共同协商确定。

  (二) 本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2021年3月24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主要为满足芜湖亚奇业务发展经营资金需求,公司拟按股比为芜湖亚奇提供累计不超过1,650万元人民币的担保。因芜湖亚奇的资产负债率超过70%,根据相关监管要求及《公司章程》等规定,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芜湖亚奇汽车部件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法定代表人:钱晨光

  注册资本:2,000.00万元人民币

  住所:芜湖鸠江经济开发区祥泰路5号

  经营范围:汽车部件的开发、设计、生产、销售(上述经营范围涉及许可资质的,凭许可资质经营)。

  股东构成:公司持有55.00%的股权,芜湖奇瑞科技有限公司持有45.00%的股权。

  截至2020年12月31日,芜湖亚奇资产总额27,104.22万元,负债总额19,891.36万元,净资产7,212.86万元,资产负债率73.39%;2020年实现营业收入28,039.25万元,净利润1,365.23万元。不存在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事项。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担保事项为年度担保事项的预计发生额,尚未签署相关保证协议。公司将根据子公司的资金需求和融资业务安排,择优确定融资方式,授权公司总经理在额度范围内签订相关担保协议。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认为:

  公司为其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行为,有利于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及资金需求。同意公司对其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650万元。根据相关监管要求及《公司章程》等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其有效期为自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后,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同时授权公司总经理在上述额度内,全权办理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协议文本及办理与之相关的其他手续。

  五、独立董事意见

  本着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公司独立董事在认真审阅了本次担保事项相关议案和材料的基础上,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依法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事项,属于正常的日常生产经营行为,有利于满足子公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不会影响本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该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情形。我们同意本议案。因芜湖亚奇资产负债率超过70%,我们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39,790.93万元,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39,790.93万元,上述数额分别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分别为11.65%、11.65%;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对外担保逾期情况。涉及外币借款担保部分按2020年12月31日汇率折算。

  七、备查文件目录

  1、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 芜湖亚奇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最近一期的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亚普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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