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301 证券简称:奕瑞科技 公告编号:2021-00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上海奕瑞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3月23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并提交至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审计机构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2、人员信息
截至2020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32名、注册会计师2,323名、从业人员总数 9,114名,立信的注册会计师和从业人员均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
3、业务规模
立信2020年度业务收入(未经审计)38.14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0.40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2.46亿元。2020年度立信为576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所审计上市公司主要分布: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医药制造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等。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37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0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29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2.5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5、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措施26次、自律监管措施无和纪律处分3次,涉及从业人员62名。
(二)项目成员信息
1、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丁陈隆
(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罗丹
(3)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曹毅
2、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上述人员最近3年亦未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
(三)审计收费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2、审计费用同比变化情况
公司于2020年在科创板上市,处于内控体系建设期内,因此未披露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未出具2020年度内控审计报告。
二、拟聘任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1年3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其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结合该事务所与公司长期以来建立的良好合作关系,审计委员会同意公司聘任立信为2021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关于本次聘任立信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如下:经了解和审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认为其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满足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的工作要求。我们同意公司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关于本次聘任立信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如下:公司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该议案将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2021年3月23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研究并提议,董事会审议通过,同意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开展2021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等相关的服务业务,聘期一年。
(四)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上网公告附件
1、《上海奕瑞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2、《上海奕瑞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议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奕瑞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25日
证券代码:688301 证券简称:奕瑞科技 公告编号:2021-010
上海奕瑞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1年3月23日,上海奕瑞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会议通知已于 2021年3月12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TIEER GU(顾铁)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并表决的董事9人。会议的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董事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2020年度,公司董事会在全体董事的共同努力下,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和精神,认真履行有关法律、法规赋予的职权,积极有效地开展工作。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0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2020年度,公司审计委员会根据相关制度与规定,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地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能,依托各自的专业背景和经验,对公司定期报告的编制、内部审计的监督、外部审计机构的续聘和公司关联交易的合理性等进行了审慎的讨论和审议,保证了公司运转的规范性和董事会相关决议的科学性。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2020年,总经理带领公司员工围绕战略目标与经营目标落实业务开展,取得了较好成绩。公司抓住行业发展机遇,有效推进了各项业务的稳健发展。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公司章程》等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0年12月31日的合并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0年全年度的合并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编制,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公司2020年度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等事项。未发现参与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奕瑞科技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及《奕瑞科技2020年年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决策程序、利润分配的形式和比例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奕瑞科技关于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8)。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独立董事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保荐机构已对本议案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审计机构亦对本议案事项出具了鉴证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奕瑞科技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1-005)。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独立董事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8.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35,000.00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保荐机构已对本议案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奕瑞科技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6)。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独立董事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仅新增部分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调整履行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保荐机构已对本议案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奕瑞科技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7)。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独立董事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0.审议通过《关于聘任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考虑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工作表现、专业能力和服务水准,以及该事务所与公司长期以来建立的良好合作关系,董事会同意公司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奕瑞科技关于聘任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4)。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独立董事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和事前认可意见。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该薪酬根据各董事担任的行政岗位(如有)及公司内部的薪酬制度领取年度薪酬,并且根据公司内部的薪酬管理制度进行考核和领取奖金,符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独立董事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该薪酬根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担任的行政岗位及公司内部的薪酬制度领取年度薪酬,并且根据公司内部的薪酬管理制度进行考核和领取奖金,符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独立董事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3.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1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预计2021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经营业务的发展需要, 交易价格公允, 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相关制度的要求,未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方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保荐机构已对本议案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奕瑞科技关于预计2021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9)。
13.01关于与深圳市菲森科技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
表决结果:同意票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关联董事Tieer Gu(顾铁)、Chengbin Qiu(邱承彬)、曹红光、杨伟振、周逵回避表决。
13.02关于与北京唯迈医疗设备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关联董事Tieer Gu(顾铁)、Chengbin Qiu(邱承彬)、曹红光、杨伟振回避表决。
13.03关于与博玮科技(北京)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关联董事Tieer Gu(顾铁)、Chengbin Qiu(邱承彬)、曹红光、杨伟振回避表决。
13.04关于与上海箩箕技术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关联董事Tieer Gu(顾铁)、Chengbin Qiu(邱承彬)、曹红光、杨伟振回避表决。
13.05关于与张华的关联交易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独立董事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和事前认可意见。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4.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提请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参加会议人员为公司股东或股东代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邀请的见证律师及其他嘉宾。具体召开日期、地点及审议议案另行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上海奕瑞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25日
证券代码:688301 证券简称:奕瑞科技 公告编号:2021-011
上海奕瑞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1年3月23日,上海奕瑞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会议通知已于 2021年3月12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丰华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并表决的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董事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体现了公司监事会2020年度的工作情况。公司第二届监事会在2020年度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勤勉履行和独立行使监事会的监督职权和职责,维护了股东及公司的合法权益,一致同意并通过《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公司章程》等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0年12月31日的合并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0年全年度的合并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一致同意并通过《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编制,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公司2020年度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等事项。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参与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奕瑞科技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及《奕瑞科技2020年年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决策程序、利润分配的形式和比例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我们同意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奕瑞科技关于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8)。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奕瑞科技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1-005)。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6.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35,000.00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奕瑞科技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6)。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仅新增部分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调整履行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奕瑞科技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7)。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8.审议通过《关于聘任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考虑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工作表现、专业能力和服务水准,以及该事务所与公司长期以来建立的良好合作关系,我们同意公司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奕瑞科技关于聘任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4)。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该薪酬根据各监事担任的行政岗位(如有)及公司内部的薪酬制度领取年度薪酬,并且根据公司内部的薪酬管理制度进行考核和领取奖金,符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1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预计2021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经营业务的发展需要,交易价格公允,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相关制度的要求,未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方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通过《关于预计2021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奕瑞科技关于预计2021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9)。
10.01关于与深圳市菲森科技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0.02关于与北京唯迈医疗设备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0.03关于与博玮科技(北京)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0.04关于与上海箩箕技术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0.05关于与张华的关联交易
表决结果:同意票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关联监事丰华回避表决。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奕瑞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3月25日
证券代码:688301 证券简称:奕瑞科技 公告编号:2021-006
上海奕瑞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
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奕瑞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23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35,00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现就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上海奕瑞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823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82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119.6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17,672.00万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等与发行有关的费用19,055.06万元(不含增值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98,616.94万元。以上募集资金净额已全部到位,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0]第ZA15507号)予以确认。
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若本次股票发行后,实际募集资金数额(扣除发行费用后)大于上述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超过部分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
三、本次超募资金使用计划
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为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公司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的生产经营,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的需要,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超募资金总额为121,616.94万元,本次拟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35,000.00万元,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28.78%。公司最近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未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四、相关说明及承诺事项
本次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将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形,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公司承诺:每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金额将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12个月内公司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1年3月23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35,00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为股东提供网络投票表决方式。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35,000.00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35,000.00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经过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七、上网公告附件
1、《上海奕瑞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奕瑞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奕瑞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25日
证券代码:688301 证券简称:奕瑞科技 公告编号:2021-008
上海奕瑞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0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如在本利润分配方案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0年度上海奕瑞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222,247,216.86元(合并报表),截至2020年12月31日,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81,146,949.73元。公司2020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0元(含税)。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72,547,826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72,547,826.0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拟派发现金红利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为32.64%。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 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1年3月23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 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决策程序、利润分配的形式和比例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同意通过本次利润分配方案。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1年3月23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制定的利润分配方案,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 现金分红对公司影响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其他风险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奕瑞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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