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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706      证券简称:良信股份        公告编码:2021-03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3月24日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有多年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责,能够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审计意见。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提议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2021年度审计费用拟授权公司管理层与立信根据市场行情商定。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0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32名、注册会计师2323名、从业人员总数 9114名,立信的注册会计师和从业人员均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

  立信2020年度业务收入(未经审计)38.14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0.40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2.46亿元。

  2020年度立信为576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31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0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29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2.5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措施26次、自律监管措施无和纪律处分3次,涉及从业人员62名。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 包梅庭

  

  (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 张叶盛

  

  (3)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肖菲

  

  

  2、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上述人员过去三年没有不良记录。)

  (三)审计收费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2、审计费用同比变化情况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通过审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记录,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准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

  2、董事会审议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从业资格和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董事会拟继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聘期1年。

  本次聘请2021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监事会审议意见

  经认真审核,公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鉴于立信会计师事务(特殊普通合伙)在为本公司提供审计及其他服务过程中表现出的良好的业务水平和职业道德,同意继续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

  4、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并进行各项专项审计和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很好地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我们同意继续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并提请董事会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

  (2)独立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勤勉、尽职,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公司续聘审计机构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我们同意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会计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尚需履行的程序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须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四、报备文件

  1、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意见;

  4、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

  5、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6、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

  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

  方式。

  特此公告!

  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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