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06 证券简称:良信股份 公告编号:2021-029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扣除回购股份后的781,289,195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是国内低压电器行业高端市场的领先企业之一,公司坚持以客户为中心、以市场为导向,以较快的响应速度自主研发并以较高的性价比向市场和客户提供行业内先进的产品,力行外资品牌替代,致力打造民族品牌。
??? 公司长期专注于低压电器高端市场的产品研发、生产和销售,坚持智能化高端低压电气系统解决方案专家的行业定位,系上海市高新技术企业、上海市科技小巨人企业、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公司目前从事终端电器、配电电器、控制电器以及智能电工等电器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导产品小型断路器、塑壳断路器被推荐为上海名牌产品。公司生产的低压电器产品作为用电负载的前端设备,广泛应用于信息通信、智能楼宇、新能源、电力、数据中心、机床、起重、石化、冶金、铁路、轨交等国民经济的各个领域。
和同行业其他企业相比,公司的经营模式有如下特点:
(1)公司实行社会专业化分工的生产模式,在运营管理上,公司主抓产品研发和产品装配测试的关键两端,在产品制造过程中除关键部件、关键工艺由公司独立完成及把控外,其余零部件由标准件供应商和定制件供应商提供,依据其重要程度,按照公司定制的相关标准,参与定制件供应商相关模具的设计和制造,并对定制件产品所使用的各种金属、塑料材质向供应商提出明确的品质要求,从而确保公司产品的稳定性和可靠性。
(2)对应上述生产模式,为实现各项产品的性能和品质等要求,公司在生产前期就导入对定制件供应商的选择和管控,并在其对公司供货前期就进行相关的技术介入。对于采购量较大的关键标准件或定制件,公司推行双供方模式,选用多家供应商参与竞争,根据其质量、成本、技术、交货周期等指标进行综合评价,从而确保部件供货的稳定性与价格的合理性。
(3)公司制定了营销牵引、产品领先、协同增效、绩效驱动的工作方针,强力深化营销组织变革,打造端到端的业务流、工作流,有力促进了营销工作和业绩增长。根据市场和行业发展需要,整合销售网络,聚焦各行业大客户开发。公司营销中心设5个行业开发部,5个大区,60个办事处,聚焦区域项目落地,快速服务并及时响应客户需求。2020年在房地产行业,战略签约从53个增至103个,其中百强超40个。在信息通讯行业运营商开发上,首次入围并100%中标联通集采,参与电信、铁塔电源集采招标,在信息通讯行业数据中心领域,良信成为浪潮、中原大数据等多个项目供应商。在新能源行业,保持集中式逆变器主力份额定位,组串式逆变器实现跨越式增长,同时成为TOP整机厂首选供应商,占据了三电平迭代方案先机,并且在海上风电实现突破。在工业建筑行业,被中国勘察设计协会评为2020年度最佳科技创新产品奖。在公商建行业、电力行业,与多家客户达成战略合作,并参与中国电科院两项国网技术标准编写。在发电行业、新能源汽车行业均有新的收获。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本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以下讨论和分析应结合本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一、财务状况分析
1、资产的主要构成及其变化
单位:万元、%
报告期内,2020年末的资产总额较2019年末增长39.98%,主要是公司销售增长较快以及海盐基地投资加大所致。2020年和2019年公司流动资产占比分别为58.00%和53.14%。
2、流动资产构成及变动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流动资产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流动资产主要由货币资金、交易性金融资产、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存货和其他流动资产构成,可变性较强。2020年公司应收账款增长较大,较去年同期增长了145.43%,主要是由于本期销售规模增长所致。
3、非流动资产构成及变动分析
公司报告期内非流动资产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在建工程同比增加822.81%,主要是海盐制造基地投入增加所致;长期待摊费用同比增加41.31%,主要是模具投入及厂房装修增加所致;无形资产同比增加46.69%,主要是购买海盐制造基地二期土地使用权所致。
4、负债的主要构成及变化
单位:万元、%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合计较去年增加103.43%,主要为公司业务增长导致采购规模增加所致;应付职工薪酬同比增加131.48%,主要是人员薪酬增加所致;其他应付款同比增加389.6%,主要是本期新增股权激励回购义务所致;递延收益同比增加196.59%,主要是收到海盐土地补助款所致;应交税费同比增加654.84%,主要是增值税及所得税增加所致;
5、偿债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反映公司偿债能力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报告期初期末公司的流动比率、速动比率虽分别下降0.82和0.60,短期偿债能力仍较强。资产负债率期末为37.5%,与期初相比较有所增长,仍保持较强的偿债能力。
6、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和存货周转率如下:
报告期内,应收账款周转率下降3.57次,主要是公司本期销售规模扩大且账期客户增多所致。存货周转率提升0.86次,主要是公司加强了库存管理。
二、经营成果分析
1、营业收入构成及变动分析
单位:万元、%
公司报告期内营业收入同比增长47.98%,主要原因为:
(1)行业开发成效显著
公司在智能楼宇、新能源、数据中心及基础设施行业的开发取得显著成效。
(2)产品系列更加齐全
公司以客户的需求为导向,研发投入逐年增加,保证了公司能够紧跟行业技术发展趋势,能够以较快的速度自主研发并生产行业内先进的产品,同时公司不断拓宽产品线以完善产品系列,满足目标客户的要求。
(3)品牌知名度逐步提高
公司经历十余年的发展与积累,建立起了良好的品牌形象和美誉度,聚焦数字化传播、塑造品牌区隔、打造高端形象。
2、营业成本构成分析
单位:万元、%
与营业收入结构相对应,公司营业成本以主营业务成本为主,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成本占比为99.78%,同比没有显著变化。
3、公司报告期与同期主要产品毛利额、毛利率及毛利额构成分析
单位:万元、%
公司报告期产品毛利额均有较大增长,配电电器及控制电器毛利率均有所下降,主要是按照新收入准则的要求,与产品相关的运输费用应当归集为销售成本,导致本期销售成本有所增加。终端电器类及智能电工类产品毛利率分别增加1.16%和2.53%,主要系本报告期销售结构改善,高毛利产品销售占比上升,且公司积极推进工艺改善及效率提升所致。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面临退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2017年修订)(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
财政部于2017年度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修订后的准则规定,首次执行该准则应当根据累积影响数调整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本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根据准则的规定,本公司仅对在首次执行日尚未完成的合同的累积影响数调整2020年年初留存收益以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比较财务报表不做调整。执行该准则的主要影响如下:
与原收入准则相比,执行新收入准则对2020年度财务报表相关项目的影响如下(增加/(减少)):
(2)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3号》
财政部于2019年12月10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3号》(财会〔2019〕2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3号”),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不要求追溯调整。
①关联方的认定
解释第13号明确了以下情形构成关联方:企业与其所属企业集团的其他成员单位(包括母公司和子公司)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企业的合营企业与企业的其他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此外,解释第13号也明确了仅仅同受一方重大影响的两方或两方以上的企业不构成关联方,并补充说明了联营企业包括联营企业及其子公司,合营企业包括合营企业及其子公司。
②业务的定义
解释第13号完善了业务构成的三个要素,细化了构成业务的判断条件,同时引入“集中度测试”选择,以在一定程度上简化非同一控制下取得组合是否构成业务的判断等问题。
本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解释第13号,比较财务报表不做调整,执行解释第13号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3)执行《碳排放权交易有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
财政部于2019年12月16日发布了《碳排放权交易有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财会[2019]22号),适用于按照《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开展碳排放权交易业务的重点排放单位中的相关企业(以下简称重点排放企业)。该规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重点排放企业应当采用未来适用法应用该规定。
本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该规定,比较财务报表不做调整,执行该规定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4)执行《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
财政部于2020年6月19日发布了《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20〕10号),自2020年6月19日起施行,允许企业对2020年1月1日至该规定施行日之间发生的相关租金减让进行调整。按照该规定,对于满足条件的由新冠肺炎疫情直接引发的租金减免、延期支付租金等租金减让,企业可以选择采用简化方法进行会计处理。
本公司对于属于该规定适用范围的租金减让全部选择采用简化方法进行会计处理,并对2020年1月1日至该规定施行日之间发生的相关租金减让根据该规定进行相应调整。本公司执行上述准则在本报告期内无重大影响。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本年本公司新设投资全资子公司良信智造(北京)电器有限公司,认缴注册资本人民币100万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实缴出资100万元,于2020年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任思龙
2021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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