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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预留授予结果公告

  证券代码:603893           证券简称:瑞芯微           公告编号:2021-02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权激励权益登记日:2021年3月24日

  ● 股票期权登记数量:25.20万份

  ● 限制性股票登记数量:92.90万股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有关规则的规定以及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完成了《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二次修订稿)》(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本激励计划”)部分预留授予登记工作,有关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2021年1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预留权益的议案》,同意公司以2021年1月28日为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50名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25.60万份,行权价格为66.28元/份,向符合条件的61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93.20万股,授予价格为33.14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已就前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发表了核查意见。

  在确定授予日后的资金缴纳、权益登记过程中,有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其所获授的全部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有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其所获授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因此,本次激励计划部分预留股票期权实际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50人变更为49人,授予数量由25.60万份变更为25.20万份;本次激励计划部分预留限制性股票实际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61人变更为59人,授予数量由93.20万股变更为92.90万股。

  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部分预留实际授予情况如下:

  1、 预留授予日:2021年1月28日

  2、 预留授予数量:118.10万股,其中股票期权25.20万份,限制性股票92.90万股。

  3、 预留授予人数:59人,其中股票期权授予人数为49人,限制性股票授予人数为59人。

  4、 预留行权/授予价格:部分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66.28元/份,部分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33.14元/股。

  5、 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本公司A股普通股。

  6、 本激励计划部分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1) 获授的股票期权情况:

  

  (2) 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情况: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股权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时公司目前股本总额的10%。

  2、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二、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等待/限售期和行权/解除限售安排

  1、本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有效期为自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所有股票期权行权或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60个月;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有效期为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所有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60个月。

  2、股票期权的等待期及行权安排

  本激励计划预留部分股票期权的等待期分别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24个月、36个月。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行权期及各期行权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申请行权的股票期权或因未达到行权条件而不能申请行权的该期股票期权,公司将按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注销激励对象相应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

  3、限制性股票的限售期及解除限售安排

  本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限售期分别自预留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24个月、36个月。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解除限售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红利、股票拆细而取得的股份同时限售,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该等股份的解除限售期与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期相同。

  解除限售后,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未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

  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申请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或因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而不能申请解除限售的该期限制性股票,公司将按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回购并注销激励对象相应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三、限制性股票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1年3月8日出具的天健验〔2021〕106号《验资报告》,截至2021年3月4日止,公司已收到59名激励对象以货币资金缴纳的出资额30,787,060.00元,其中,计入实收资本人民币玖拾贰万玖仟元(¥929,000.00),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29,858,060.00元。

  本次增资前注册资本人民币415,878,000.00元,实收股本人民币415,878,000.00元。截至2021年3月4日止,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人民币416,807,000.00元,累计实收股本人民币416,807,000.00元。

  四、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登记情况

  (一)股票期权的登记情况

  2021年3月24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部分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相关登记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1、期权名称:瑞芯微期权

  2、期权代码(分三期行权):0000000665、0000000666、0000000667

  3、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日期:2021年3月24日

  (二)限制性股票的登记情况

  2021年3月24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部分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登记手续已完成,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证券变更登记证明》。

  五、授予前后对公司控股股东的影响

  本次激励计划部分预留授予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415,878,000股增加至416,807,000股。本次授予前,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励民先生、黄旭先生持有公司股份数量分别为157,679,892股和66,600,108股,分别占公司总股本的37.91%和16.01%。授予完成后,励民先生和黄旭先生持有的股份数量不变,占公司总股份的比例分别下降至37.83%和15.98%,持股比例虽发生变动,但仍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六、股权结构变动情况

  单位:股

  

  七、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公司本次激励计划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所筹集资金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八、本次授予后新增股份对最近一期财务报告的影响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公司将在等待期和限售期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解除限售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及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并按照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根据中国会计准则要求,本激励计划本次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对各期会计成本的影响如下表所示:

  

  说明:

  1、上述成本摊销预测并不代表最终的会计成本。实际会计成本除了与实际授予日、授予日收盘价和授予数量相关,还与实际生效和失效的数量有关,同时提请股东注意可能产生的摊薄影响。

  2、上述成本摊销预测对公司经营成果影响的最终结果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公司以目前信息初步估计,在不考虑本激励计划对公司业绩的刺激作用情况下,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费用的摊销对有效期内各年净利润有所影响。若考虑本激励计划对公司发展产生的正向作用,由此激发骨干员工的积极性,提高经营效率,本激励计划带来的公司业绩提升将远高于因其带来的费用增加。

  特此公告。

  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26日

  

  证券代码:603893           证券简称:瑞芯微           公告编号:2021-025

  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

  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受托方: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五一支行

  ● 委托理财金额:人民币18,000万元

  ●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兴银理财金雪球稳利1号A款净值型理财产品、中国工商银行“e灵通”净值型法人无固定期限人民币理财产品、“交银·现金添利”1号净值型人民币理财产品、交通银行蕴通财富定期型结构性存款98天(挂钩汇率看跌)

  ● 委托理财期限:3个月、无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98天

  ● 履行的审议程序: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0年5月13日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15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择机购买低风险、流通性高的投资理财产品,投资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公司可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滚动使用投资额度。在上述有效期及额度范围内,股东大会同意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一、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在不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和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

  (二)资金来源

  本次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为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1、兴银理财金雪球稳利1号A款净值型理财产品

  

  2、中国工商银行“e灵通”净值型法人无固定期限人民币理财产品

  

  3、“交银·现金添利”1号净值型人民币理财产品

  

  4、交通银行蕴通财富定期型结构性存款98天(挂钩汇率看跌)

  

  (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1、为控制投资风险,公司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委托理财品种为低风险、流通性高的理财产品,并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3、公司董事会负责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程序,跟踪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安全。

  二、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1、2021年2月23日,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兴银理财金雪球稳利净值型理财产品的相关协议,具体情况如下:

  

  2、2021年2月25日,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上海翰迈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中国工商银行“e灵通”净值型法人无固定期限人民币理财产品的相关协议,具体情况如下:

  

  3、2021年3月12日,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五一支行签署了“交银·现金添利”1号净值型人民币理财产品的相关协议,具体情况如下:

  

  4、2021年3月24日,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五一支行签署了交通银行“蕴通财富”定期型结构性存款协议,具体情况如下:

  

  (二)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

  1、兴银理财金雪球稳利1号A款净值型理财产品

  本产品主要投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实际可投资范围根据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定进行调整):

  (1)银行存款、债券逆回购、货币基金等货币市场工具及其它银行间和交易所资金融通工具。(2)同业存单、国债、政策性金融债、地方政府债、央行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包含永续中票)、企业债、公司债(包含可续期公司债)、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项目收益债、项目收益票据、资产支持证券、次级债(包括二级资本债)、证金债、可转换债券、信用风险缓释工具、交易所市场债券及债务融资工具,其它固定收益类投资工具等。(3)投资于上述固定收益类资产的符合监管要求的公募基金、基金公司或子公司资产管理计划、证券公司资产管理计划、保险资产管理计划及信托计划等。(4)以套期保值为目的金融衍生工具:国债期货、利率互换、债券借贷。(5)其他风险不高于前述资产的资产。

  2、中国工商银行“e灵通”净值型法人无固定期限人民币理财产品

  本产品主要投资于以下符合监管要求的各类资产:一是债券、存款等高流动性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各类债券、存款、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基金、质押式及买断式回购、银行承兑汇票投资等货币市场交易工具;二是债权类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债权融资类投资、收/受益权投资等。同时,产品因为流动性需要可开展存单质押、债券正回购等融资业务。

  3、交通银行“交银·现金添利”1号净值型人民币理财产品

  1.货币市场类:现金、货币基金、同业存款、同业借款、债券回购和其他货币市场类资产;2.固定收益类:银行间和交易所上市的国债、地方政府债、各类金融债(含银行/证券公司次级债、混合资本债)、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含超短期融资券)、企业债、公司债、非公开定向发行的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PPN)、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基金和其他固定收益类资产;3.非标准化债权资产和其他类:符合监管机构要求的基金公司及其资产管理公司资产管理计划、证券公司及其资产管理公司资产管理计划、保险资产管理公司资产管理计划、信托计划、委托债权及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合。

  4、交通银行蕴通财富定期型结构性存款98天(挂钩汇率看跌)

  交通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募集资金由交通银行统一运作,按照基础存款与衍生交易相分离的原则进行业务管理。募集的本金部分纳入交通银行内部资金统一运作管理,纳入存款准备金和存款保险费的缴纳范围,产品内嵌衍生品部分与汇率、利率、商品、指数等标的挂钩。

  本产品协议项下挂钩标的为欧元兑美元汇率中间价,产品收益的最终表现与欧元兑美元汇率中间价挂钩。

  三、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一)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代码:601166),属于已上市金融机构,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代码:601398),属于已上市金融机构,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代码:601328),属于已上市金融机构,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元

  

  截至2020年9月30日,公司资产负债率为12.48%,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

  本次委托理财是公司在不影响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日常运营资金周转需要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

  (二)截至2020年9月30日,公司货币资金为139,099.41万元,本次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支付的金额共计18,000万元,占最近一期期末货币资金的比例为12.94%,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不会造成重大的影响。

  (三)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之规定,公司委托理财本金计入资产负债表中其他流动资产,利息收益计入利润表中投资收益。

  五、风险提示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选择的是低风险、流通性高的投资理财产品,受金融市场宏观政策的影响,购买理财产品可能存在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及其他风险,受各种风险影响,理财产品的收益率可能会产生波动,理财收益可能具有不确定性。

  六、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监事会、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于2020年4月2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0年5月13日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15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择机购买低风险、流通性高的投资理财产品,投资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公司可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滚动使用投资额度。在上述有效期及额度范围内,股东大会同意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3日、2020年5月14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法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的相关公告。

  七、已到期收回理财产品情况

  自2021年1月20日公司披露《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08)至今,已到期收回理财产品收益情况如下:

  

  八、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金额:万元

  

  特此公告。

  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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