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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375        证券简称:中原证券       公告编号:2021-01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3月11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并于2021年3月25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11人,实际出席董事11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菅明军先生主持,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2021年度风险偏好和风险容忍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风险控制委员会对本议案进行了预先审阅。

  根据公司目前状况和未来经营规划,在符合监管要求的基础上,同意2021年度公司风险偏好和风险容忍度:

  (一)公司风险偏好

  2021年公司总体定位为稳健风险偏好策略,始终秉持资本、风险与收益相匹配的风险管理理念,以承担适度风险,实现业务规模、盈利能力与风险承受能力的最优平衡,为股东带来持续稳定的利润回报。有效控制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操作风险、流动性风险以及声誉风险等各项风险,确保公司不发生严重风险事件。

  流动性风险偏好定位为稳健风险偏好策略,正常情景下公司流动性监管指标能够持续不低于监管预警标准,压力情景下公司流动性监管指标能够持续不低于监管标准,确保公司具备充足的流动性储备能力及筹资能力,满足各项业务的正常开展。

  (二)公司风险容忍度

  在公司稳健风险偏好的指导思想下,制定2021年公司风险容忍度指标体系如下:

  1、整体风险容忍度

  (1)风险覆盖率不低于145%;

  (2)资本杠杆率不低于14%;

  (3)净资本/净资产不低于46%;

  (4)净资本/负债不低于19%;

  (5)净资产/负债不低于40%;

  (6)集团整体损失/上年度经审计净资产(合并)不超过6.5%。

  2、市场风险容忍度

  (1)自营权益类证券及其衍生品/净资本不超过50%;

  (2)自营非权益类证券及其衍生品/净资本不超过350%。

  3、信用风险容忍度

  融资(含融券)的金额/净资本不超过200%。

  4、流动性风险容忍度

  (1)流动性覆盖率在正常情景下不低于120%,在压力情景下不低于108%;

  (2)净稳定资金率在正常情景下不低于121%,在压力情景下不低于109%。

  5、操作风险容忍度

  年度操作风险损失/上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合并)不超过2%。

  6、声誉风险容忍度

  通过有效的管理措施,建立和维护公司良好的社会形象,不发生重大声誉风险事件。

  二、 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2021年度证券自营业务规模及风险限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2021年度公司自营业务规模及风险限额如下:

  (一)自营非权益类证券及其衍生品投资规模不超过(实时)净资本的350%,可承受风险限额不超过自有资金投资总额的5%;

  (二)自营权益类证券及其衍生品投资规模不超过(实时)净资本的50%,可承受风险限额不超过自有资金投资总额的15%。

  同意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有关自营管理、风险监控的相关规定的条件下,根据市场情况在授权额度内确定具体资金规模及风险限额。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2021年度资产管理业务自有资金投入规模及风险限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2021年度公司自有资金用于资产管理业务的总规模不超过人民币0.58亿元,资管产品风险限额不超过投入资金的20%。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2021年度融资融券、股票质押、约定购回及转融通业务规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近期公司业务开展情况和未来实际经营需要,同意以下事项:

  (一)2021年度公司融资融券与约定购回业务规模为人民币121亿元;

  (二)授权公司经营层根据自有资金、证券情况,在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授信额度内确定转融通业务规模;

  (三)授权公司经营层在上述规模内,根据资金和流动性情况,在风控指标持续达标的前提下配置融资融券和约定购回业务资金规模;

  (四)2021年度公司股票质押业务(自有资金出资)规模为人民币25亿元,股票质押业务(非自有资金出资)规模为人民币12亿元。

  五、 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2021年对外捐赠预算以及制定<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捐赠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结合最近一年度经营和对外捐赠情况,同意2021年度公司对外捐赠预算为人民币300万元。

  六、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预计日常关联/持续关连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关联/连董事李兴佳回避表决,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本议案进行了预先审阅。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经审查,《关于2021年预计日常关联/持续关连交易的议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和香港联交所上市规则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遵循了关联/连交易价格公平、公正原则,关联/连交易定价以公允价格执行,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相关业务的开展有利于促进公司的业务增长,符合公司实际业务需要,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具体内容请参阅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预计日常关联/持续关连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4)。

  特此公告。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26日

  

  证券代码:601375     证券简称:中原证券    公告编号:2021-013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

  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知于 2021年3月11日以邮件等方式发出,并于2021年3月25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9人,实际出席监事9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鲁智礼先生主持,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1年预计日常关联/持续关连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关联/连监事张秋云回避表决,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请参阅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预计日常关联/持续关连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4)。

  特此公告。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3月26日

  

  证券代码:601375     证券简称:中原证券    公告编号:2021-014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预计日常关联/持续

  关连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日常关联/持续关连交易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本次日常关联/持续关连交易不会构成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业务对关联/连人的依赖,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没有损害公司和公司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

  ● 提请投资者注意的其他事项:无

  一、日常关联/持续关连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持续关连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1年3月25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预计日常关联/持续关连交易的议案》,公司关联/连董事李兴佳及关联/连监事张秋云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经审查,《关于2021年预计日常关联/持续关连交易的议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和香港联交所上市规则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遵循了关联/连交易价格公平、公正原则,关联/连交易定价以公允价格执行,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相关业务的开展有利于促进公司的业务增长,符合公司实际业务需要,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本次日常关联/持续关连交易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0年度日常关联/连交易执行情况

  根据上交所及联交所上市规则的规定,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0年3月30日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预计日常关联/持续关连交易的议案》,预计了公司2020年日常关联/持续关连交易额度。

  2020年,公司及子公司(以下简称“本集团”)严格在上述议案所确定的日常关联/持续关连交易范围内执行交易,具体情况如下:

  1、与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投资集团”)及其下属子公司、联系人1发生的日常关联/持续关连交易

  1与现行有效且不时修订的《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中的“联系人”的定义相同。

  1) 证券和金融产品交易

  币种:人民币  单位:万元

  

  注:2020年,实际流入本集团的净现金额主要为本集团认购中原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原信托”)发行的金融产品的收益,实际流出本集团的净现金额主要为本集团认购河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发行的金融产品的发生额。

  2) 证券和金融服务

  币种:人民币  单位:万元

  

  2、 与中原股权交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股权中心”)发生的持续关连交易

  1) 证券和金融产品交易

  币种:人民币  单位:万元

  

  注:2020年,实际流出本集团的净现金额主要为股权中心认购本集团发行的金融产品的收益。

  2) 证券和金融服务

  币种:人民币  单位:万元

  

  (三)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持续关连交易

  参照本公司近年来关联/连交易开展情况,结合本公司2021年业务发展需要,对本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持续关连交易进行预计,具体如下:

  1、预计与投资集团及其下属子公司、联系人发生的日常关联/持续关连交易

  1) 证券和金融产品交易

  币种:人民币  单位:万元

  

  注:2021年,预计流入本集团的净现金总额主要为本集团认购中原信托发行的金融产品的收益,流出本集团的净现金总额主要为本集团认购中原信托发行的金融产品的发生额。

  2) 证券和金融服务

  币种:人民币  单位:万元

  

  2、预计与股权中心发生的持续关连交易

  1) 证券和金融产品交易

  币种:人民币  单位:万元

  

  注:2021年,预计流入本集团的净现金总额主要为股权中心认购本集团发行的金融产品的发生额及参与本集团设立的基金的出资额,流出本集团的净现金总额主要为股权中心认购本集团发行的金融产品的收益。

  2) 证券和金融服务

  币种:人民币  单位:万元

  

  二、关联/连人介绍和关联/连关系

  (一)投资集团及其下属子公司、联系人

  投资集团持有公司20.53%的股份,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并控股中原信托有限公司和河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1、投资集团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注册地:郑州市农业路东41号投资大厦

  法定代表人:刘新勇

  注册资本:人民币120亿元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建设项目的投资、建设项目所需工业生产资料和机械设备、投资项目部分的产品原材料的销售(国家专项规定的除外);房屋租赁(以上范围凡需审批的,未获批准前不得经营)。

  2、中原信托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中原信托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郑州市商务外环路24号

  法定代表人:赵卫华

  注册资本:人民币40亿元

  经营范围:资金信托;动产信托;不动产信托;有价证券信托;其他财产或财产权信托;作为投资基金或者基金管理公司的发起人从事投资基金业务;经营企业资产的重组、购并及项目融资、公司理财、财务顾问等业务;受托经营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的证券承销业务;办理居间、咨询、资信调查等业务;代保管及保管箱业务;以存放同业、拆放同业、贷款、租赁、投资方式运用固有财产;以固有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从事同业拆借;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3、河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河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2号河南传媒大厦26层

  法定代表人:成冬梅

  注册资本:人民币50亿元

  经营范围:不良资产收购、管理和处置;投资及资产管理;私募基金管理;股权托管管理,受托资产管理;企业破产、清算等管理服务;企业并购服务、企业上市重组服务;财务、投资、法律及风险管理咨询服务。

  (二)股权中心

  投资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公司20.53%股权。根据香港上市规则第14A.07(1)条,投资集团属于公司的关连人士。同时,投资集团持有股权中心10%的股权,而且股权中心为公司的子公司。根据香港上市规则第14A.16条,股权中心为公司的关连附属公司。

  公司名称:中原股权交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注册地: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23号

  法定代表人:赵继增

  注册资本:人民币3.5亿元

  经营范围:为企业提供股权、债权和其他权益类资产的登记、托管、挂牌、转让和融资等服务;投资与资产管理;财务顾问、企业推介、企业展示、培训和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关联/连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证券和金融产品交易

  证券和金融产品交易包括监管部门允许交易的各类证券和金融产品交易。上述各项证券和金融产品的市场费率一般在市场上具有透明度及标准化。就该等产品或交易所收取的佣金及收费应参照现行市场费率,或按类似产品或交易类型一般适用于独立对手方的市场费率按公平协商确定。

  (二)证券及金融服务

  证券和金融服务交易包括本公司与关联/连人之间互相提供的监管部门允许的各类证券及金融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投资银行、经纪、资产管理、代销金融产品等服务。上述各项证券和金融服务的定价,参照市场化价格水平、行业惯例、第三方定价,经公平协商确定。

  四、日常关联/持续关连交易对本公司的影响

  公司日常关联/持续关连交易均系正常业务运营所产生,有助于公司业务的开展;相关交易按照市场价格进行定价,定价原则合理、公平,不存在损害公司、公司非关联/连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交易不会对本公司的独立性产生不良影响。

  特此公告。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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