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1238 公司简称:广汽集团
一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董事会建议向全体股东派发每10股1.5元(含税)的末期现金股利,加上本年度中期已派发的每10股0.3元(含税)的现金股利,全年累计派发现金股利占全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约为31.17%。
二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本集团现有主要业务包括研发、整车(汽车、摩托车)、零部件、商贸服务、金融五大业务板块,构成了完整的汽车产业链闭环。
1、研发板块
本集团研发以广汽研究院为主体,是本公司直接投资、管理,并在授权范围内相对独立运营的分公司和战略事业部,主要负责集团新产品、新技术的总体发展规划并具体实施重大的研发工作。
2、整车板块
(1)乘用车主要通过子公司广汽乘用车和合营公司广汽本田、广汽丰田、广汽菲克、广汽三菱生产。
产品:
本集团乘用车产品包括12个系列的轿车、30个系列的SUV及3个系列的MPV。
本集团燃油车产品主要包括:
广汽传祺Trumpchi(GA4、GA6、GA8、GS3、GS4、GS4 COUPE、GS5、GS8、GS8S、M6、M8等);
广汽本田Accord(雅阁)、Crider(凌派)、Vezel(缤智)、Odyssey(奥德赛)、Fit(飞度)、Avancier(冠道)、Breeze(皓影)、Acura CDX、Acura TLX-L、Acura RDX等;
广汽丰田Camry(凯美瑞)、Highlander(汉兰达)、Wildlander(威兰达)、Yaris L(致炫、致享)、Levin(雷凌)、C-HR等;
广汽菲克JEEP自由光、JEEP自由侠、JEEP指南者、JEEP大指挥官等;
广汽三菱 ASX(劲炫)、Outlander(欧蓝德)、Eclipse Cross(奕歌)等;
本集团节能与新能源产品包括:
广汽传祺GS4?PHEV、GE3;
广汽埃安AION S、AION LX、AION V;
广汽本田雅阁锐·混动、奥德赛锐·混动、皓影锐·混动、凌派锐·混动、Acura CDX 混动、世锐、VE-1;
广汽丰田凯美瑞双擎、威兰达双擎、雷凌双擎、雷凌双擎E+、iA5、C-HR EV;
广汽菲克JEEP大指挥官·PHEV;
广汽三菱祺智?PHEV、祺智?EV;
广汽蔚来HYCAN(合创)007
商用车主要通过合营公司广汽日野和联营公司广汽比亚迪生产。主要产品为轻、重型卡车、工程车、大中型客车等。
产能:本报告期广汽本田增城工厂产能扩大建设项目二期产能12万辆/年于2020年2月投产。截至本报告期末,汽车总产能为273.3万辆/年。
销售渠道:本集团通过销售门店及互联网渠道开展汽车销售,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公司连同合营联营企业拥有覆盖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和直辖市的乘用车4S店2,525家。
(2)摩托车
摩托车主要通过合营公司五羊本田生产,主要的产品包括跨骑式摩托车、弯梁式摩托车以及踏板式摩托车等。截至本报告期末,本集团摩托车总产能为125万辆/年。
3、商贸服务板块
本集团主要通过子公司广汽商贸(及其控股、参股公司)、大圣科技及联营公司如祺出行等围绕汽车行业上下游产业链,开展汽车销售、物流、国际贸易、二手车、废旧汽车拆解、资源再生、配套服务、数字化及移动出行等业务。
4、零部件板块
本集团主要通过子公司广汽部件的控股、共同控制、参股公司及本集团联营公司广丰发动机、上海日野生产汽车零部件,主要包括发动机、变速器、座椅、微电机、换挡器、电控、内外饰等,产品76%左右为本集团整车配套。
5、金融板块
本集团主要通过子公司广汽财务、中隆投资、广汽资本、众诚保险及合营公司广汽汇理等企业开展金融投资、保险、保险经纪、融资租赁、汽车信贷等相关业务。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本及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注1:报告期末,股东总数为85,664户,其中A股为85,406户,H股为258户;截止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为121,217户,其中A股为120,959户,H股为258户。
注2:广州汽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A股5,206,932,069股,约占本公司A股股本的71.81%;同时,通过港股通及其香港全资子公司广汽集团(香港)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H股292,208,000股,约占本公司H股股本的9.43%;故其持有本公司A、H股合计共为5,499,140,069股,约占本公司总股本的53.13%;
注3:HKSCC NOMINEES LIMITED即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其持有的H股股份为代表多个客户持有,广汽集团(香港)有限公司持有的公司H股股份也委托登记在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处。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1 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5.2 公司债券付息兑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12广汽02”按照募集说明书约定按时完成了付息事宜,票面利率为5.09%,每手“12广汽02”面值1,000元派发利息50.90元(含税)。
5.3 公司债券评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020年5月14日,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对公司于2013年发行的2012年公司债券进行了跟踪评级,跟踪评级结果为:维持本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A,评级展望为稳定;同时维持 “12广汽02”债项AAA的信用等级。
5.4 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集团的营业总收入约为631.57亿元,较上年同期增加约5.78%;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为59.66亿元,较上年同期减少约9.85%;基本每股收益约为0.58元,较上年同期减少约10.77%。
本报告期业绩变动主要影响因素是:
1、尽管经受经济下行压力及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国内汽车行业的产销曾出现大幅下滑,但随着国内抗疫形势持续向好,一系列利好政策相继出台实施,国内汽车产销形势逐渐回暖,行业表现大大好于预期。面对复杂多变的形势,本集团积极采取措施开展经营挽回,主要指标持续改善,全年汽车销量同比降幅收窄至0.89%,优于国内行业平均水平。本集团始终坚持正向研发、自主创新,加快推出新产品,不断增强产品力。本报告期内推出了广汽传祺M8大师版、GS4 PHEV、GS4 COUPE、GS8S、全新GA8、广汽埃安AION V等多款全新、中改、年款车型,进一步丰富自主品牌明星产品组合。其中,自主品牌新能源车销量逆势上涨,全年销量超过6万辆,同比增长超40%。
2、日系合资企业产品技术推陈出新,综合竞争力不断提升,其中广汽丰田持续逆势上扬态势,主力车型供不应求,新推出威兰达和C-HR EV,TNGA车型不断丰富,新能源和节能产品的结构比例持续提高;广汽本田皓影持续热销,新推出冠道中改款、讴歌CDX中改款、凌派锐·混动、第四代飞度、纯电动SUV VE-1+等。
3、产业链上下游的金融服务、汽车部件及商贸服务等配套业务紧密围绕集团战略深入推进,各业务板块协同效应持续显现,助力主业发展。其中金融企业间合作不断加深、业务拓展创新,有力支持集团汽车销售;如祺出行不断丰富产品业务,延伸服务范围,报告期内市场份额稳步提升。
(二) 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 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五)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子公司的相关信息详见本附注“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本报告期合并范围变化情况详见本附注“八、合并范围的变更”。
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二一年三月二十五日
A股代码:601238 A股简称:广汽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1-016
H股代码:02238 H股简称:广汽集团
债券代码: 122243、113009 债券简称:12广汽02、广汽转债
191009 广汽转股
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61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61次会议于2021年3月25日(星期四)上午10:00在广州市珠江新城兴国路23号广汽中心32楼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应出席会议董事11人,其中,现场出席董事5人,赵福全董事、肖胜方董事、王克勤董事、陈军董事、丁宏祥董事、韩颖董事以视频及书面签署等方式参加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由曾庆洪董事长主持,会议听取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0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并以书面投票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决议事项: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董事会建议以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公司将另行公告)公司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派发现金股息为每10股1.5元人民币(含税),并建议授权一名董事或董事会秘书在股东大会通过本议案后,拟定并刊发利润分配实施公告。
审议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职业经理人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结果的议案》。
审议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1票。冯兴亚董事因同时担任公司总经理,本议案回避表决。
十、审议通过《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聘任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中国会计准则的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审计费用约95万元;聘任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香港会计准则的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审计费用约310万元。
审议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聘任2021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费用约38万元。
审议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予公司董事会增发股份的一般性授权的议案》。同意提请股东大会一般及无条件授予董事会(或由董事会授权的人士)决定单独或同时配发、发行及处理不超过公司已发行的内资股(“A股”)或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各自数量的20%的A股或H股或可转换成该等股份的证券、购股权、认股权证或可认购公司A股或H股的类似权利(以本议案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时的总股本为基数计算)。
审议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一般性授权的议案》。同意提请股东大会一般及无条件授予董事会(或由董事会授权的人士)在可发行债券额度范围内,决定在境内外债券市场新增发行本金不超过200亿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境内外债务融资工具事宜。
审议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广汽集团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1-2023年)》的议案》。
审议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风险管理工作报告及2021年工作计划的议案》。
审议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合规管理工作报告及2021年工作计划的议案》。
审议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时代广汽增资的议案》。同意按股比对联营企业时代广汽动力电池有限公司增资10亿元及项目建设内容调整方案;其中本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广汽埃安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按合计持有49%的股比增资4.9亿元。
审议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本公司拟定于2021年5月14日14:00在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兴国路23号广汽中心32楼会议室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并授权一名董事或董事会秘书拟定并刊发股东大会通知。
审议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以上议案一、二、三、四及议案十一、十二、十三、十四、十五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25日
A股代码:601238 A股简称:广汽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1-018
H股代码:02238 H股简称:广汽集团
债券代码: 122243、113009 债券简称:12广汽02、广汽转债
191009 广汽转股
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5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不变
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1年3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61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拟以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另行公告)公司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派发每10股1.5元人民币(含税)现金股息,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44,850,165,072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0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元(含税)。
截至2021年2月28日,公司总股本10,350,992,882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5.53亿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包括中期已分配的现金红利)比例约为31.17%。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派发现金红利金额不变。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1年3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61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拟以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另行公告)公司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派发每10股1.5元人民币(含税)现金股息。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是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做出的,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公司章程》、《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分红规划2018-2020》的相关规定与要求,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决策程序、利润分配的形式符合《公司章程》和《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分红规划2018-2020》要求。综合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情况及资金需求等因素,符合公司经营现状,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及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25日
A股代码:601238 A股简称:广汽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1-017
H股代码:02238 H股简称:广汽集团
债券代码: 122243、113009 债券简称:12广汽02、广汽转债
191009 广汽转股
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23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本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23次会议于2021年3月25日(星期四)上午8:45在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兴国路23号广汽中心1604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6名,现场出席监事5名,龙勇监事以视频方式参加本次会议。会议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经过书面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报告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公司监事会目前未发现参与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4、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决策程序、利润分配的形式符合《公司章程》和《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分红规划2018-2020》要求。综合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情况及资金需求等因素,符合公司经营现状。同意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5、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6、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7、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8、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9、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1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10、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风险管理工作报告及2021年工作计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1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合规管理工作报告及2021年工作计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议案1至议案4、议案8、议案9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3月25日
A股代码:601238 A股简称:广汽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1-019
H股代码:02238 H股简称:广汽集团
债券代码: 122243、113009 债券简称:12广汽02、广汽转债
191009 广汽转股
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及前任会计师的异议情况:根据广州市国资委《关于进一步加强直接监管企业财务决算审计工作的指导意见》(穗国资财〔2020〕8号)的相关要求,对会计师事务所连续承办同一企业财务决算审计业务超过规定年限的,应予以更换。公司原聘任的立信会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已超过规定年限,公司拟变更负责A股财务报告审计工作的会计师事务所。公司已就更换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事先沟通,立信会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无异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下称:信永中和)
成立日期:2012年3月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2、人员信息
截止2020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29人,注册会计师1,75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600人。
3、业务规模
信永中和2019年度业务收入为27.6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19.02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6.24亿元。2019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00家,收费总额3.47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金融业,采矿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175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购买职业保险符合相关规定并涵盖因提供审计服务而依法所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2019年度所投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5亿元。
近三年在执业中无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8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17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9次和自律监管措施0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陈锦棋先生,1994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1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10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欧金光先生,2015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1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1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独立性
信永中和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本期(2021年度)审计费用1,330,850.00 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950,500.00元,内控审计费用380,350.00元,系按照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的专业技能、工作性质、承担的工作量,以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确定。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下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 2020年底,立信已连续为公司提供A股财务报告审计服务 12年,签字项目合伙人张宁已连续签字1 年、签字注册会计师李家俊已连续签字2年。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根据广州市国资委《关于进一步加强直接监管企业财务决算审计工作的指导意见》(穗国资财〔2020〕8号)的相关要求,对会计师事务所连续承办同一企业财务决算审计业务超过规定年限的,应予以更换。公司原聘任的立信会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已超过规定年限,公司拟变更负责A股财务报告审计工作的会计师事务所。公司已就更换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立信进行了事先沟通,立信对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无异议。
(三)前后任会计师沟通情况说明
经公司同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前任注册会计师与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的规定,与立信进行了充分沟通,情况如下:
公司管理层正直和诚信,管理层在重大会计、审计等问题上不存在意见分歧;不存在与治理层沟通的管理层舞弊、违反法规行为以及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不存在其他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及其他特殊事项。
三、变更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信永中和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参与审计人员均具备实施审计工作所需的专业知识和相关的职业证书,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的资格,在执业过程中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同意向董事会提议聘任信永中和为公司2021年度A股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关于本次聘任会计事务所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对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信永中和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21年度公司审计要求,同意将聘任信永中和为2021年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公司独立董事一致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能力与经验,能够独立、客观、公正地对公司财务状况、内部控制情况进行评价,能够满足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且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聘任信永中和为公司2021年度A股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1年3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61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及《关于聘任2021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聘任信永中和为公司2021年度A股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四)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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