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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能电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88819                                                  公司简称:天能股份

  

  一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阐述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因素,敬请参阅2020年度报告“第四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之“二、风险因素”相关内容。

  3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4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5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6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2020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60元(含税)。截至2021年2月28日,公司总股本为972,10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583,260,000.00元(含税),占公司2020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25.58%。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本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7 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 主要业务、主要产品或服务情况

  1、主营业务

  公司是一家以电动轻型车动力电池业务为主,集电动特种车动力电池、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汽车起动启停电池、储能电池、3C电池、备用电池等多品类电池的研发、生产、销售为一体的国内电池行业领先企业之一。

  公司坚持科技创新驱动绿色发展理念,形成了铅蓄电池和锂离子电池协同发展及氢燃料电池等新材料电池储备发展的电池产品体系。

  在铅蓄电池方面,依托产品与工艺创新,公司成功将密封型免维护铅蓄电池大规模应用于电动轻型车动力领域,在为人民群众提供绿色低碳、低成本、可循环出行方式的同时,也较大拓展了铅蓄电池产业的发展空间,对于推行“以电代油”绿色能源结构具有重要意义;公司坚持“新材料、新结构、新工艺、新领域”的研发战略,在提升铅蓄电池比能量、提高铅蓄电池循环使用寿命、提升铅蓄电池在低温等恶劣环境中的性能、提高生产效率等方面形成了完整自主的核心技术体系,并成功实现产业化。

  在锂电池方面,公司积极投入锂电池技术研发及产业化项目,采用了圆柱、方形铝壳以及软包电池多轮驱动的技术路径,并已掌握多种高性能正极材料以及高安全隔膜的应用技术,通过较为成熟的技术体系有效提升了锂电池产品的比能量、倍率和循环等性能。目前,公司锂电池业务主要聚焦于电动轻型车动力领域。

  此外,公司持续探索燃料电池及下新一代电池领域的技术,不断突破技术难题,已开始“高功率燃料电池关键技术的研发与应用”等燃料电池的研发项目,并获得多项研发成果,为公司新一代电池产业发展奠定了坚实的技术基础。公司于2021年2月成立浙江天能氢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致力于推动燃料电池技术的产业化。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

  2、主要产品

  公司产品现已应用于日常出行、物流快递、仓储搬运、环卫清洁、旅游观光等交通工具动力系统及起动启停系统,以及各类通信、电力、铁路、数码等储能电池及备用电池系统。其中,动力电池为公司主要产品。依托领先的技术实力、突出的品牌形象、高效的产品销售体系以及布局全国响应及时的服务系统,公司在电动轻型车动力电池领域已建立领先的行业地位,为广大人民群众低成本、可循环、高效率的绿色低碳出行做出贡献。

  (二) 主要经营模式

  公司建立了独立的研发、采购、生产和销售体系。

  在研发方面,公司高度重视技术研发工作,通过长期积淀,现已形成“总部研究院+技术中心+生产基地技术部”三级研发架构,聚焦铅蓄电池领域并大力发展锂电池业务;在采购方面,公司主要实行集中采购的模式,由公司采购管理中心进行统一采购并统一进行供应商管理工作,包括供应商寻源与引入、采购价格政策的制订、供应商业绩评估管理、合同、订单以及采购款的统筹安排;在生产方面,根据不同产品下游业态的不同,公司制定了备货式和订单式等差异化的生产模式;在销售方面,针对动力电池存量替换市场和新车配套市场两个市场客户的不同特点,公司采取了“经销+直销”相结合的销售模式,在存量替换市场中,公司主要采取经销模式,利用分布全国的经销商及其覆盖的终端渠道,将产品快速、精准地销售给最终消费客户并提供便利、及时的售后服务;在新车配套市场,公司主要采取直销模式,公司直接将电池销售给整车厂商,并负责客户的日常维护。

  (三) 所处行业情况

  1. 行业的发展阶段、基本特点、主要技术门槛

  (1) 行业的发展阶段

  1)电动轻型车动力电池领域

  近年来,我国经济水平稳步发展,国民可支配收入提高,城镇化水平不断提升,我国电动轻型车(电动二轮车、电动三轮车、微型电动车)凭借着经济、便捷等优点成为国民出行的重要交通工具之一,产业得到迅速发展。根据前瞻产业研究院统计,截至目前,我国电动两轮车社会保有量约3亿辆。2019年“新国标”正式实施后,各省市政府相继出台电动自行车管理政策,为超标车设置过渡期,为电动二轮车市场带来了替换需求的增长。此外我国高速发展的即时配送、共享单车业务,以及新冠疫情对于国民出行方式的选择改变等多因素影响下,2020年国内规模以上电动二轮车生产企业总产量整体呈稳步上升态势。

  我国电动轻型车产业发展迅速,为铅蓄电池开辟了更广阔的应用市场,带动了铅蓄电池产业的持续发展。根据China Insights Consultancy整理的数据,近五年我国销售的电动二轮车中使用铅蓄电池作为动力来源的车型占比均超过95%,铅蓄动力电池需求旺盛。此外,随着国家新政策的实施,以及锂电池生产技术提升、成本下降,新能源汽车及配套设施的普及度提高等,锂电池行业整体市场规模也在不断扩张之中。

  同时,电动摩托车、电动轻便摩托车、电动三轮车、微型电动汽车以及电动特种车等在各行各业均拥有大量的应用。每年持续新增的车辆带来的电池配套需求以及庞大保有量带来的存量替换需求,共同推动了国内动力电池需求量的稳步增长。

  2)汽车起动启停电池领域:

  汽车起动电池的市场空间与汽车行业发展息息相关,根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中汽协)公开数据显示,2020年我国汽车生产与销售分别完成2,522.5万辆和2,531.1万辆。中汽协预测,未来五年国内汽车市场将保持缓慢增长态势,2025年销量有望达3,000万辆。保有量方面,根据公安部统计,我国2020年度全国汽车保有量达2.8亿辆。研究机构预测,2025年我国汽车保有量将达到3.75亿辆。因铅蓄电池平均寿命一般为3-4年,假设每年约有25%的存量车需替换新的起动电池,2025年国内汽车起动电池市场规模有望达到 330 亿。2025年全球起动电池市场空间有望超1,500亿元。

  伴随着全球各国对汽车油耗标准要求日趋严格,可有效节省油耗的启停系统逐步成为乘用车型的标准配置,未来五年内将不断推动汽车启停电池市场增长,根据国际市场研究机构Technavio预测,全球启停电池市场规模在2020-2024年期间有望增长78.5亿美元,并且市场的增长动力将以超过22.12%的复合年增长率加速。根据中国产业信息网预测,2020年我国汽车启停电池市场渗透率将达70%,市场规模为140亿元。铅蓄电池凭借宽温度适应性、高安全性、高性价比等优点,也是汽车启停领域的不二选择。

  3)储能电池领域:

  储能是智能电网、可再生能源高占比能源系统、能源互联网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关键支撑技术。伴随着全球进入了新一轮能源变革时代,能量储存不可或缺,储能产业的发展成为大势所趋。其中电光学储能凭借着其良好的环境适应性、高响应速度、高功率和高能量密度等特点,又受益近年技术和规模驱动成本快速下降,有望成为未来储能的主流路线。近年来,我国政府持续出台储能激励政策,2020年9月,国家主席习近平在第七十五届联合国大会上提出“中国二氧化碳排放力争于2030年前达到峰值,努力争取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的目标。2020年10月29日,《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提出生态文明建设实现新进步的目标,并要求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壮大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绿色环保等产业。建设智慧能源系统,提升新能源消纳和存储能力。因此2020年我国储能市场投资规模不断加大,产业链布局不断完善,商业模式日趋多元,应用场景加速延伸。根据机构测算,2020年电化学储能约23GWh,2025年合计100-170GWh,中性预计2020-2025年CAGR28%,2025年电化学储能市场规模有望超千亿。

  4)燃料电池领域:

  氢燃料电池凭借其低碳、清洁、高效等性能特点,成为各国推动可持续发展经济的重要方向。我国政府高度关注燃料电池产业发展,早在2001年,科技部就启动“国家863计划”发展氢燃料电池。2020年以来,政府更是频繁向市场释放积极信号。2020年4月,国家能源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法(征求意见稿)》,明确提出优先发展可再生能源,氢能被列为能源范畴,是中国第一次在法律上确认了氢能属于能源。9月,财政部联合工信部等4大部门发表《关于开展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的通知》,其中指出将重点支持燃料电池商用车示范应用。通过“以奖代补”的方式,帮助实现相关技术突破。10月工信部在《新能源汽车发展规划(2021-2035年)》中表示,力争经过15年持续努力,有序推进氢燃料供给保障体系建设:提高氢燃料制储运经济性,并实现燃料电池商用车规模化应用。

  (2)行业基本特点

  1)铅蓄电池行业基本特点

  a.行业加速整合,龙头企业优势凸显

  铅蓄动力电池由于其绿色、低成本、可循环及温度适应性好等特点,已成为中国百姓出行重要的消费品,受到相关产业政策的支持。从2008年至今,国家发改委、工信部、行业协会等部门及组织先后出台了多项电池行业的专项规划和包括蓄电池行业在内的产业发展调整纲要,包括但不限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轻工业发展规划(2016-2020年)》、《电池行业“十三五”发展规划》等,该等政策及规划总体支持铅蓄电池行业的发展,并鼓励电池产品结构的优化,推进产业的升级与产品升级,巩固我国铅蓄电池世界产量第一地位,重视与促进超大规模企业形成与发展、推动企业创新技术与产品、知名品牌以及高端人才队伍的培育或培养,不断夯实行业做“强”的基础。此外,随着我国环保要求不断提升,部分不符合环保规范要求的小企业逐渐淘汰。在政策引导及环保要求等因素作用下,我国铅蓄电池行业不断整合,行业集中度持续提升。

  b.各方面技术进步推动行业持续发展

  铅蓄电池行业的可持续发展需依靠科技创新的不断推动。随着铅回收技术的不断提升,再生铅冶炼企业进一步提高了铅回收比例以及冶炼质量,使得铅蓄电池制造企业能够获得充裕且优质的金属铅。而由于业内加强了对新型产品、先进制造技术、节能减排等技术的攻关和应用推广,行业内主要企业已开始使用铅钙合金等绿色环保的材料制作极板;采用电池内化成工艺逐步淘汰了极板槽化成工艺;对熔铅炉进行密封处理,添加自动温控等措施,并积极引进自动化程度较高的制造设备;采用智能型全自动生产工艺进行铅粉制造,使得产品品质以及生产效率获得较大提升。未来,我国铅蓄电池技术将持续精益,铅蓄电池持续向高性价比、高安全性以及高比能量不断发展的同时,亦将朝着可标识、可远程控制、物物互联等智能化的方向前行。

  c.制造设备不断升级

  近十年来,我国制造铅蓄电池的装备快速升级和发展,从传统的手工制造工艺转型升级至机械化、自动化生产,一锅多机的铸板机,大吨位铅粉机,真空和膏高速涂板及组装铸焊自动生产线等被广泛应用,同等产能情况下能耗降低且更加环保,同时节约了人工,提高了产品性能的一致性与稳定性。

  随着工业4.0发展概念以及中国制造2025目标的推进,铅蓄电池行业将加快由传统制造模式向智能化制造模式转型迈进的步伐,同时加快数字化、网络化管理系统的创新应用,加速生产过程高效化、自动化、智能化以及清洁化,向实现智能工厂的目标不断前进。

  2)锂离子电池行业基本特点

  a.已形成多条技术路径共同发展的业态

  目前,锂离子电池根据形状及封装形式的不同,可分为圆柱、方形和软包电池。方形电池通常使用铝材或钢材作为外壳,采用卷绕和叠片两种不同的工艺;圆柱电池主要以钢材作为外壳,主要采用卷绕工艺;软包动力电池采用铝塑复合膜作为外壳,主要采用叠片工艺。

  同时,锂离子电池根据正极材料主要成分的不同,又可成为三元锂电池、锰酸锂电池、磷酸铁锂电池以及钴酸锂电池等,该等电池在能量密度、安全性及成本上存在差异,有着各自的适应领域。以三元材料为例,其可在合理循环寿命、安全性与成本的基础上,实现260-280mAh/g的高电池比容量,故被广泛应用于电动乘用车、3C产品等领域。

  b.高能量密度、高安全方向成未来发展趋势

  在锂离子电池行业,新能源汽车市场需要完成由政策驱动向市场驱动的转化,提升其搭载的动力电池续航里程为其市场化过程中最为关键的因素之一,因此,高能量密度的动力电池成为各电池企业研究的热点。目前,高镍三元正极材料已经成为新能源汽车动力锂电池未来的重要方向之一,而由于锰酸锂性价比以及安全性能优于三元材料,未来将被更多的使用在电动轻型车的动力领域。磷酸铁锂安全性能优、循环寿命长,但成本略高。因此,就二轮车市场而言,磷酸铁锂与锰酸锂各有优劣。

  3)燃料电池行业基本特点

  a.产业链国产化加速,行业成本逐步下降

  近几年,伴随着我国政策大力鼓励燃料电池行业发展,国内燃料电池研发呈现跨越式发展趋势,2017年燃料电池系统国产化程度30%,截止2020年国产化程度达到60%左右,电堆、膜电极等多项核心技术实现国产替代。与此同时,伴随着国产化的加速,我国燃料电池成本也逐步下降。

  b.“先商后乘”,独特的发展路线

  我国燃料电池汽车产销量仍处于较小规模,且与海外市场专注于乘用车市场不同,目前中国燃料电池汽车集中在商用车领域。2020年工信部发布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2020年第12批)中显示,商用车54款,乘用车0款。预计未来3-5年内,我国燃料电池系统重点应用方向仍将是商用的重载和物流车等领域。

  (3)行业主要技术门槛

  电池行业发展的驱动力之一为技术创新。电池材料的研发、电池结构的设计涉及材料学、化学、物理学等多学科知识的交叉,需要大量基础性研究和完整研发体系的支撑,特别是在提升电池比能量、提高电池循环使用寿命等前沿领域,更需要技术的积累与突破;电池产品的制造工序也较为复杂,生产过程中的重要工序以及合金配方比例等生产工艺,对于提升电池产品性能具有重要意义,而该等生产工艺均需要长时间的测试、探索,才能提高生产效率并保证产品的一致性。

  因此,行业内企业必须具备充足的技术储备和匹配的生产工艺,才能适应市场竞争需要,从而对新进入者形成较高的技术壁垒。

  2. 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分析及其变化情况

  公司坚持科技创新驱动绿色发展理念,以技术研发体系为基础,不断夯实绿色智能制造体系、市场渠道体系、品牌管理体系、信息技术体系协同作用构成的综合竞争优势,报告期内,业务规模与盈利水平持续增长,电动轻型车动力电池龙头企业地位进一步巩固。

  在国家积极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城乡一体化发展,提倡减排环保,优化能源结构,规范产业链的大背景下,先后出台了《新国标》等多项相关政策法规,对公司这样的头部龙头企业存在较大利好;同时,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消费偏好的转型升级,公司在积极优化智能化制造的基础上进一步发挥品牌效应,增强用户粘性。公司终端销售业态遍布小城镇及农村地区大街小巷,公司产品适用于电动轻型车,是小城镇及农村地区老百姓出行、通勤、购物的首选,具有方便、性价比高的特点。报告期内公司保持优势,平稳健康发展,行业地位稳固。

  3. 报告期内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发展情况和未来发展趋势

  报告期内,在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下对“一人一车”出行方式的倡导和外卖配送、快递投递等新消费场景的进一步渗透,消费者对电动轻型车的需求得到了进一步释放。在此背景下,电动轻型车动力电池行业在报告期内也得到了稳定的增长。

  未来,在铅蓄电池行业,其可持续发展需依靠科技创新的不断推动。随着工业4.0发展概念以及中国制造2025目标的推进,铅蓄电池行业将加快由传统制造模式向智能化制造模式转型迈进的步伐,同时加快数字化、网络化管理系统的创新应用,加速生产过程高效化、自动化、智能化以及清洁化,向实现智能工厂的目标不断前进。

  在锂离子电池行业,新能源汽车市场需要完成由政策驱动向市场驱动的转化,提升其搭载的动力电池续航里程为其市场化过程中最为关键的因素之一,因此,高能量密度的动力电池成为各电池企业研究的热点。目前,高镍三元正极材料已经成为新能源汽车动力锂电池未来的重要方向之一,而由于锰酸锂性价比以及安全性能优于三元材料,未来将被更多的使用在电动轻型车的动力领域。磷酸铁锂安全性能优、循环寿命长,但成本略高。因此,就二轮车市场而言,磷酸铁锂与锰酸锂各有优劣。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本及股东情况

  4.1 股东持股情况

  单位: 股

  

  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详见2020 年年度报告“第四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之“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2 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详见2020 年年度报告“第十一节 财务报告”之“五、44.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4 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详见2020 年年度报告“第十一节 财务报告”之“八、合并范围的变更”及“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证券代码:688819        证券简称:天能股份        公告编号:2021-018

  天能电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4月29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1年4月29日14 点00 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包桥路18号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4月29日

  至2021年4月2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于2021年3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予以披露。公司将在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6、7、8、9、10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7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天能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浙江天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长兴鸿昊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长兴钰融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长兴鸿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长兴钰嘉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长兴钰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长兴钰合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授权委托书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

  3、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登记材料复印件须个人签字,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复印件需加盖公司公章。

  4、股东或代理人可直接到公司办理登记,也可以通过电子邮件方式进行登记,并在邮件“主题栏”注明“股东大会登记”,邮件正文需写明股东名称/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需附上上述1/2款所列的证明材料(电子档),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须在登记时间2021年4月28日17:00 前送达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邮箱。

  (二)登记时间

  2021年4月28日9:00-17:00

  (三)登记地点

  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包桥路18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六、 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包桥路18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572-6029388

  电子邮箱:dshbgs@tiannenggroup.com

  联系人:夏兆良、佘芳蕾

  (二)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出席者食宿及交通费自理。参会股东请携带相关证件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为配合当前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相关安排,公司建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采用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四)需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并配合会场要求进行登记并配合接受体温检测、出示健康码等相关防疫工作。

  特此公告。

  天能电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26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天能电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4月2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819      证券简称:天能股份      公告编号:2021-016

  天能电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根据财政部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等相关规定,天能电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

  ●新租赁准则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构成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2018年12月7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号),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根据上述通知要求,公司拟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

  公司于2021年3月26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日期

  1、变更原因:财政部于2018年12月7日修订发布了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2、变更日期:2021年1月1日。

  (二)本次会计变更的主要内容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2006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及其相关规定;变更后,公司执行财政部2018年发布的新租赁准则。本次执行的新租赁准则主要内容如下:

  1、新租赁准则下,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租赁外,承租人将不再区分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所有租赁均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均需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2、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将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同时承租人需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3、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

  4、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和当期损益;

  5、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企业可以选择自2021年1月1日起对所有租入资产按照未来应付租金的最低付款额现值(选择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租赁除外)确认使用权资产及租赁负债,并分别确认折旧及未确认融资费用,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

  (三)本次执行新租赁准则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产生重大影响。

  三、专项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依据财政部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而进行的合理且必要的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能够准确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本次根据财政部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变更会计政策,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事项。

  特此公告。

  天能电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26日

  

  证券代码:688819      证券简称:天能股份      公告编号:2021-015

  天能电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天能电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26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汇”)担任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中汇创立于1992年,2013年12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管理总部设于杭州,系原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年12月19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杭州市江干区新业路8号华联时代大厦A幢601室

  首席合伙人:余强

  上年度末(2020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69人

  上年度末注册会计师人数:665人

  上年度末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69人

  最近一年(2019年)收入总额(经审计):68,665万元

  最近一年审计业务收入(经审计):52,004万元

  最近一年证券业务收入(经审计):19,263万元

  上年度(2019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78家

  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前五大主要行业:(1)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2)制造业-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3)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4)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5)制造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

  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收费:7,581万元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汇未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已向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购买了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0,000万元,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根据财政部对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的相关规定,中汇所购买的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符合其对从事上市公司、金融企业等高风险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的投保要求,中汇的累计赔偿限额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3、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中汇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2次、未受到过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近三年3名从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3名从业人员受到监督管理措施2次,未受到过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1)项目合伙人:谢贤庆

  2003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3年7月开始在本所执业,负责过的主要项目包括:浙江新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兴源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壹网壹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新坐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浙江诚意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金诚信矿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质量控制复核人:李会英

  2004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7年1月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复核过超过10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3)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陆加龙

  2013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1年10月开始在本所执业,负责过的主要项目包括:天能电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谢贤庆、质量控制复核人李会英及拟签字会计师陆加龙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最近三年无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记录。

  (三)审计收费

  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收费总额为人民币150万元(不含税),审计收费主要基于会计师事务所提供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审计工作人员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确定。

  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收费将以2020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收费为基础,按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以及审计服务的性质、繁简程度等情况,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并履行相关审议程序。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审批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经验,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执业资质和专业胜任能力。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期间,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及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开展工作,严格按照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审计工作。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符合相关要求,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经验,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执业资质和专业胜任能力,在担任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期间,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及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开展工作,严格按照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审计工作。公司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意见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经验,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执业资质和专业胜任能力,在担任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期间,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及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开展工作,严格按照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审计工作。公司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监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天能电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26日

  

  证券代码:688819      证券简称:天能股份      公告编号:2021-012

  天能电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天能电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26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于本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保证不影响公司自有资金安全和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80亿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保本型理财等)。在上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概况

  在确保资金安全、操作合法合规、保证日常经营不受影响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拟于本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80亿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投资目的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与管理,在不影响自有资金安全和公司生产经营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合理利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投资额度及期限

  在确保不影响自有资金安全和投资项目资金使用进度安排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80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保本型理财等)。

  (四)决议有效期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五)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由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签署相关文件等事宜,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专业金融机构、明确现金管理金额、期间、选择产品/业务品种、签署合同等协议,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及时披露公司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开展,保证运营资金需求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实施的。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不会造成重大影响。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选择低风险的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2、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审批与执行程序,确保现金管理事项的规范运行,并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投向、进展情况,一旦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严格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四、相关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1年3月26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保证不影响自有资金安全和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80亿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在保证不影响自有资金安全和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在不影响自有资金安全和正常生产经营为前提下,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综上,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六、备查文件

  1、《天能电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天能电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3、《天能电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天能电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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