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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铁路通信信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证券代码:688009       证券简称:中国通号     公告编号:2021-010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外部审计机构。

  中国铁路通信信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25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支付2020年度审计费用及聘请2021年度外部审计机构方案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华明”),于1992年9月成立,2012年8月完成本土化转制,从一家中外合作的有限责任制事务所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安永华明总部设在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7层01-12室。截至2020年末拥有合伙人189人,首席合伙人为毛鞍宁先生。安永华明一直以来注重人才培养,截至2020年末拥有执业注册会计师1,582人,其中拥有证券相关业务服务经验的执业注册会计师超过1,000人,注册会计师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372人。安永华明2019年度业务总收入人民币43.75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人民币42.06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人民币17.53亿元。2019年度A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共计94家,收费总额人民币4.82亿元。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金融业、批发和零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业等。其中,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共计40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安永华明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保险涵盖北京总所和全部分所。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2亿元。安永华明近三年不存在任何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安永华明及从业人员近三年没有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以及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近三年,曾收到中国证监会于2020年2月17日由中国证监会江苏监管局对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相关责任人出具的(2020)21号警示函,以及于2020年2月24日由中国证监会北京监管局对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20)36号警示函。前述出具警示函的决定属监督管理措施,并非行政处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该监督管理措施不影响安永华明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章晓亮先生,中国执业注册会计师,自2000年开始一直在事务所专职执业,有逾20年审计相关业务服务经验,在高科技、制造业、建筑及房地产、医疗医药及消费品等行业的上市审计方面具有丰富经验。

  签字注册会计师:贺琼谊女士,中国执业注册会计师,自2010年开始在事务所专职执业,有逾10年审计相关业务的服务经验,在制造业、建筑及房地产业、租赁业的上市审计等方面具有丰富执业经验。

  质量控制复核人:合伙人赵宁女士,中国执业注册会计师,拥有20年以上的审计工作经验,曾为多个行业客户提供专业服务,从事证券相关业务服务多年,具备专业胜任能力。

  2. 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上述项目合伙人、质量控制复核人和本期签字会计师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且近三年均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的情况。

  (三)审计收费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2021年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确定2021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费用及内部控制审计费用。2020年度公司向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分别支付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人民币690万元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人民币50万元。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已对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对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进行审计的过程中,严格遵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计程序,收集了适当、充分的审计证据,审计结论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拟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计划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的情形。

  2、公司独立董事已事前认可,同意将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发表独立意见: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2020年度财务审计服务的过程中,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顺利完成年度审计任务,拟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本公司2021年度的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根据实际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决定审计费用。

  3、公司于2021年3月26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25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1年度外部审计机构。

  4、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中国铁路通信信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688009        证券简称:中国通号       公告编号:2021-007

  中国铁路通信信号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中国铁路通信信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通号”、“本公司”或“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上证公字[2013]13号)《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 (上证发〔2020〕67号)的规定,编制了2020年度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现将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证监会《关于同意中国铁路通信信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135号)的批准,中国通号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8.00亿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10,530,000,000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0,354,342,373.23元。上述资金已于2019年7月16日全部到位。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前述事项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中国铁路通信信号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安永华明(2019)验字第61172338_A01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银行产生利息(含理财收益)共计人民币35,018万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364,562万元,其中先进及智能技术研发项目使用人民币65,181万元,信息化建设项目使用人民币1,381万元,补充流动资金使用人民币298,000万元,募集资金存储账户余额为人民币435,889万元(含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中国通号于2019年制定《中国铁路通信信号股份有限公司A股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经公司2019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办法对A股募集资金存放、使用、投向变更以及管理和监督作了详细规定,并得到严格执行。

  本公司、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西客站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丽泽支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华园支行于2019年7月16日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截至2020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表所示: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经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2019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19年度第一次内资股类别股东大会、2019年度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批准,本公司拟将本次发行所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投资于先进及智能技术研发项目、先进及智能制造基地项目、信息化建设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0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0年8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7亿元(包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

  截至2020年12月31日,中国通号对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详见下表:

  单位: 人民币 万元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年无此类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披露了相关信息,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的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中国通号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已经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上证公字[2013]13号)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反映了中国通号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特此公告。

  中国铁路通信信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29日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 万元

  

  注1:先进及智能技术研发项目2020年1-12月共投入人民币61,296万元,其中先进轨道交通控制系统及关键技术研究投入人民币40,837万元,轨道交通智能综合运维系统及技术研究投入人民币5,307万元,智慧城市及行业通信信息系统研究投入人民币11,677万元,适用于轨道交通的芯片技术研究投入人民币1,679 万元,轨道交通智能建造技术研究投入人民币1,796万元。

  注2: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中,实际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投入金额人民币2,980,000,000.00元,其中包括初始承诺投资总额人民币2,954,342,373.23元及对应专项银行账户中产生的活期利息人民币25,657,626.77元。

  

  证券代码:688009        证券简称:中国通号        公告编号:2021-008

  中国铁路通信信号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金额

  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2元(含税)。公司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1.40亿元。经第三届董事会第25次会议决议,公司2020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人民币2.0元现金股利(含税),其中内资股东以人民币支付、H股股东以港币支付,港币汇率以宣布派发股利之日前3个工作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有关外汇的平均收市价折算。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0,589,819,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人民币21.18亿元(含税),占公司2020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55.46%。2020年度公司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1年3月26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25次会议,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利润分配方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全体独立董事认为该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的相关要求,考虑了公司当前盈利情况、资金需求以及未来发展投入,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情形,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发展。表决程序公开透明,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该利润分配方案考虑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情形,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发展。表决程序公开透明,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中国铁路通信信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688009        证券简称:中国通号       公告编号:2021-009

  中国铁路通信信号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国铁路通信信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1年3月25日14时以现场形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及相关材料已于2021年3月15日以邮件方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全体监事共同推举的孔宁先生负责主持,会议应到3人,实到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中国铁路通信信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一致通过:

  1.《关于<中国铁路通信信号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同意《中国铁路通信信号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的内容,认为:

  (1)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规范合法,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监管机构的规定。

  (2)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公允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3)未发现参与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及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中国铁路通信信号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2.《关于中国铁路通信信号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同意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公司以总股本1,058,981.9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派发2020年度股息,每股派发人民币0.2元现金股利(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2,117,963,800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3.《关于聘请中国铁路通信信号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外部审计机构方案的议案》

  同意公司聘请2021年度外部审计机构方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4.《关于<中国铁路通信信号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同意《中国铁路通信信号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 《关于<中国铁路通信信号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的议案》

  同意《中国铁路通信信号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关于中国铁路通信信号股份有限公司监事2020年度薪酬的议案》

  同意中国铁路通信信号股份有限公司监事2020年度薪酬情况。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7.《关于<中国铁路通信信号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同意《中国铁路通信信号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8.《关于<中国铁路通信信号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

  同意《中国铁路通信信号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9.《关于<中国铁路通信信号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中国铁路通信信号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中国铁路通信信号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3月29日

  

  公司代码:688009                       公司简称:中国通号

  中国铁路通信信号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重大风险提示

  请查阅2020年年度报告第五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中有关风险的说明。

  3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4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5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6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25次会议审议,公司拟以2020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10,589,819,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2.00元人民币(含税)的现金红利,合计2,117,963,800元人民币。

  本利润分配预案尚需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7 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 主要业务、主要产品或服务情况

  公司始终以发展民族产业与民族技术为己任,自成立起一直专注于轨道交通控制系统技术的研究与探索,致力于为国家轨道交通运营提供安全与高效的核心支撑,是保障国家轨道交通安全运营的核心企业。作为全球一流的轨道交通控制系统解决方案提供商,公司拥有行业领先的轨道交通控制系统设计研发、设备制造及工程服务于一体的完整产业链,能够为客户提供优质的轨道交通控制系统全产业链一体化服务。

  公司主要业务为:1)设计集成,主要包括提供轨道交通控制系统相关产品的系统集成服务及为轨道交通工程为主的项目建设提供设计和咨询服务;2)设备制造,主要包括生产和销售信号系统、通信信息系统产品及其他相关产品;3)系统交付,主要包括轨道交通控制系统项目施工、设备安装及维护服务。

  公司在保持轨道交通通信信号领域全球先进地位的同时,坚持“一业为主,相关多元”的发展战略,着力构建以通信信号业务为核心,按照研发设计、装备制造、工程施工和建设投资四个板块优化产业结构和业务布局。公司高度重视技术的积累与持续创新,积极开展前瞻性研究,加快自主创新的步伐,坚持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的技术路径,主动面向世界科技前沿。未来公司将持续开展先进及智能技术研发,致力在先进轨道交通控制、轨道交通智能综合运维、智慧城市及行业通信信息、轨道交通专用芯片等领域取得突破,引领行业发展新方向。

  自设立以来,公司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

  (二) 主要经营模式

  公司深耕轨道交通控制系统领域业务多年,深刻理解我国铁路及城市轨道交通政策、运行模式、市场环境,并形成了稳定、高效的商业模式。公司主要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获得订单,并主要采取集中采购的方式获取生产原材料,依靠成熟的设计集成、设备制造及系统交付业务模式为客户提供轨道交通控制系统一体化全方位服务。

  1.销售模式

  公司充分发挥行业核心技术和全产业链优势,积极参与国内外用户采购活动,以响应用户需求、提供高安全性、高可靠性产品和服务为宗旨,通过投标和商务谈判等市场竞争方式获得产品和服务订单。

  2.生产及服务模式

  公司设计集成、设备制造及系统交付等业务采用的生产及服务模式主要是顺应中国铁路及城市轨道交通系统整体运行模式而形成,并可根据业主的特定需求提供定制化的生产及服务,公司严格依照合同要求按期、保质提供相关产品及服务。

  3.采购模式

  公司严格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并依照《中国铁路通信信号股份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办法》,统一规范进行各类采购活动。采购方式主要包括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及竞价等,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选择适用的采购方式,确保采购效率。公司主要推行集中采购制度,由公司工程管理中心作为采购活动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制定采购管理相关制度,并监督和检查各级公司采购活动。集中采购制度分为两级进行实施,包括公司总部集中采购和下属二级企业集中采购两种模式,二级企业亦存在完善的采购管理机制,由专职采购部门独立归口管理下属企业的采购活动。4.管理模式

  公司实行两级经营管理模式,总部及各下属企业对其执行的项目分别负责。总部负责制定公司整体战略规划,统筹组织和协调下属企业的经营活动,进行重大决策,并完善公司的经营管理制度,也是重大项目的管理实施主体;下属子公司负责制定本企业的经营管理制度,制定年度经营规划及目标等,也是其自揽项目的管理经营主体,根据自身经营规划和状态设立经营管理机构负责自揽项目的管理。

  (三) 所处行业情况

  1. 行业的发展阶段、基本特点、主要技术门槛

  从全球铁路行业看,20世纪90年代后期至今,为高速铁路发展的第三次浪潮,正在修建和规划修建高速铁路的国家和地区数量迅速增长。根据世界铁路联盟(UIC)2020年2月发布的《High Speed Lines In the World》报告,世界各国高速铁路运营里程达到5.25万公里,在建里程达到1.20万公里,已规划里程达到1.14万公里,远期规划里程则达到2.86万公里。从国内铁路行业来看,根据《新时代交通强国铁路先行规划纲要》,到2035年,全国铁路网将达到20万公里左右,其中高铁7万公里左右,《国家综合立体交通网规划纲要(2021—2050年)》《交通强国建设纲要》《中长期铁路网规划》等文件也为未来一段时间国内铁路建设进入一个新高潮奠定了基础。截至2020年末,我国铁路营业里程已达到14.63万公里,其中高速铁路达到3.79万公里,未来新建线路市场空间依然广阔。另外,随着2010年前后开通的高铁线路运营时间已达到或接近10年,相应列车控制系统也逐步进入更新、升级周期。以京津城际铁路列车控制系统更新改造为标志,武广高铁为代表的一批高铁客专列车控制系统更新改造市场也将逐步释放。

  从全球城市轨道交通行业来看,新兴国家和地区城市轨道交通建设方兴未艾,而发达国家主要城市的轨道交通系统也在不断地进行更新改造和技术升级。从国内城市轨道交通行业来看,近年来,国家层面城镇化发展战略也给城市轨道交通行业源源不断地注入动力,部分大型城市相继建成了一批项目,使城市交通状况有了明显改善,对充分发挥城市功能、改善环境、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2020年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提出重点支持“两新一重”,《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明确提出“加快城市群和都市圈轨道交通网络化”,城市轨道交通作为“新基建”之一获得国家重点支持。截至2020年末,全国城市轨道交通运营里程达到7,545.5公里,且未来市场动能充足,预计2021年包括北京、上海、广州、武汉、杭州、南京、大连、厦门、哈尔滨等约29个城市50条轨道交通线路将新增开通运营,总里程预计将超1,000公里,同时约有13个城市22条线路预计开工,预计开工总里程超500公里,另有一批线路正在规划中,我国城市轨道交通行业也迎来了稳定发展时期,而早期建成的部分地铁线路亦存在升级改造需求以保证安全运营。

  轨道交通控制系统行业的基本特点是核心技术门槛高,客户对所提供的产品及服务的安全性、可靠性、可持续性均有极高的要求,要求企业具备极强的抗风险能力。同时,从轨道交通建设维护全周期来看,还具备显著的周期性特点,按照相关技术规范要求及行业惯例,高铁轨道交通控制系统的生命周期一般在10年左右。

  中国轨道交通系统具有路网密集、枢纽多、列车速度快(最高运营时速可达350km/h)、距离跨度大(列车行驶过程中可能横跨高寒及炎热地段)等特点,公司自主研发并全面应用的轨道交通控制系统具备互联互通、高稳定性、高环境适应性、高系统安全性、高计算精确性等特点,能够为我国庞大、复杂的轨道交通体系保驾护航。

  公司的技术处于国际一流、国内领先的水平。公司在轨道交通控制系统行业深耕多年,牵头参与了CTCS中国列车运行控制系统标准的制定与核心技术的研发,并承担了多项国家级重大科研项目,为中国高速铁路、高原铁路、高寒铁路、重载铁路、既有线提速和城市轨道交通建设提供了技术支持。公司自主研发的CTCS列车运行控制系统、城市轨道交通CBTC系统、货运铁路CIPS综合自动化系统等研发成果均已普遍应用于轨道交通领域并保持了高效、安全、稳定的运营状态,拥有大量的实际运营数据,公司亦拥有多个世界领先的实验室及研发中心,积累了丰富的实验案例,为公司未来技术升级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

  公司依靠成熟的设计集成、设备制造及系统交付业务模式为客户提供轨道交通控制系统一体化全方位的服务。这种业务模式提高了定制能力,可灵活地为客户提供不同产品和服务组合,高效满足了客户的全方位需求,形成了公司的独特竞争优势。

  2. 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分析及其变化情况

  公司是全球一流的轨道交通控制系统解决方案提供商。在高速铁路领域,截至2020年末,公司的高速铁路控制系统核心产品及服务所覆盖的总中标里程居世界第一,按照国内高速铁路控制系统集成项目累计中标里程统计,公司的中标里程继续保持大幅度领先。在高速铁路控制系统核心设备领域,如轨道电路、调度集中系统、计算机联锁、CTCS-3车载自动防护系统、无线闭塞中心和列控中心等产品的市场占有率均持续位居行业领先地位。在国内城市轨道交通领域,公司也是最大的城市轨道交通控制系统解决方案供应商。截至目前,公司的核心城市轨道交通控制系统产品和服务覆盖了我国已运营及已完成控制系统招标的城市轨道交通线路110余条,亦处于行业领先地位。公司在保持国内市场持续增长的同时,不断加快海外经营布局,持续加强海外市场投入,全力提升公司在全球市场的品牌力与影响力。

  作为全球一流的轨道交通控制系统解决方案提供商,公司将继续把握行业的有利趋势与机遇,充分利用世界前沿科技,发挥产业链一体化优势,进一步加大研发投入,重点实现产业产品结构调整的战略性突破、关键核心技术的历史性突破、中国高铁标准与产业输出的国际性突破,同时加快科研成果产业化转化,不断提升现代企业管理水平,主动适应新环境新变化,抢抓市场机遇,积极融入全球化的竞争格局,巩固公司在全球轨道交通控制系统行业的优势地位,发展成为以轨道交通控制技术为特色的世界一流的跨国产业集团。

  3. 报告期内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发展情况和未来发展趋势

  伴随我国经济的快速增长,地区间的沟通交流也日益频繁,交通运输对社会经济的作用和贡献不断凸显。城市群崛起和城镇化步伐的加快,让城际铁路、市域铁路、中低运量城市轨道交通越来越多地成为地方政府构建区域轨道交通网的重要选择。而交通运输多制式联动、轨道交通多网融合等也成为重要的研究方向和亟待解决的问题。同时,伴随着轨道交通基础设施和装备运用规模不断扩大,智能化的轨道交通运维系统有助于运维单位更好地提高其运维水平和运维效能。因此,公司将开展适应多种交通制式的更高速、更高效、更智能、更安全的下一代列车运行控制系统及装备研发,打造从设计研发、生产制造到实施交付的下一代列控系统全产业链条,公司正在开展综合运维系统研究,提供整套运营维护解决方案,实现运营维护自动化和智能化水平的提升。另外,海外市场以“一带一路”为支点,正在全面推进“中国标准”的轨道交通建设推广工作。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本及股东情况

  4.1 股东持股情况

  单位: 股

  

  注:HKSCC NOMINEES LIMITED(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持有的H股乃代表多个客户所持有。

  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2020年公司全力克服疫情带来的不利影响,奋勇拼搏抢抓生产经营,加快科技创新步伐,扎实推进提质增效专项行动,总体经营情况保持平稳。2020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01.24亿元,较上年下降3.65%,实现净利润42.39亿元,较上年增长1.49%,剔除上年剥离房地产业务的影响后,同比增长8.04%。

  2 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报告期内变化情况参见2020年年度报告附注九、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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