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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上接D144版)

  (上接D144版)

  (九)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公司债券付息兑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于2020年3月6日发布公告,宣布兑付“17中工Y1”最后一个年度利息和本金。截至报告日,公司已完成“17中工Y1”全部本金及利息兑付。

  公司于2020年10月22日发布公告,宣布兑付“19中工Y1”第一年利息。截至报告日,公司已完成“19中工Y1” 第一年利息兑付。

  3.公司债券评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根据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于2020年5月21日出具的信用评级报告(联合[2020]947号),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发行的[19中共Y1]债券信用等级为AAA。

  4.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2020年,本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302,595.10万元,同比减少25.87%,实现利润总额-182,478.06万元,同比减少629.27%;实现归属母公司净利润-197,613.84万元,同比减少5,769.99%。

  (二)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四)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五)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期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包括: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及各子公司详见附注【七、(一)】。

  

  证券代码:601068   证券简称:中铝国际   公告编号:临2021-014

  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二)本次会议于2021年3月29日以书面传签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相关议案于2021年3月18日以邮件的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

  (三)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有效表决人数3人,出席监事通过书面传签方式对相关会议议案进行了表决。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20年度业绩公告和年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业绩公告和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20 年度业绩公告和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2020年度业绩公告和年度报告。

  议案表决结果:3人同意、0人反对、0人弃权。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议案表决结果:3人同意、0人反对、0人弃权。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21年度经营计划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同意《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经营计划报告》。

  议案表决结果:3人同意、0人反对、0人弃权。

  (四)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0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为-1,976,138,436.83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65,879,116.76元。鉴于公司 2020年度合并报表未实现盈利及公司弥玉项目未来投资的需要,为保障公司持续稳定经营和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综合考虑公司2021 年经营计划和资金需求,监事会同意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进行现金股利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分配。

  议案表决结果:3人同意、0人反对、0人弃权。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五)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公司2020年度拟计提资产减值准备16.25亿元,其中计提存货跌价准备0.89亿元,计提应收款项坏账准备 10.59亿元,计提合同资产减值准备4.37亿元,计提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0.40亿元。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计提后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计提减值准备的决策程序合法,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议案表决结果:3人同意、0人反对、0人弃权。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六)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20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同意《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议案表决结果:3人同意、0人反对、0人弃权。

  (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同意《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议案表决结果:3人同意、0人反对、0人弃权。

  (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同意《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议案表决结果:3人同意、0人反对、0人弃权。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3月29日

  ● 报备文件

  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601068  证券简称:中铝国际  公告编号:临2021-017

  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成立于1985年,2012年3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学院国际大厦1504室。大信在全国设有31家分支机构,在香港设立了分所,并于2017年发起设立了大信国际会计网络,目前,大信国际会计网络全球成员有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德国、法国、英国、新加坡等17家网络成员所。大信拥有财政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是我国最早从事证券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以及首批获得H股企业审计资格的事务所,具有近30年的证券业务从业经验。

  2.人员信息

  首席合伙人为胡咏华先生。截至2020年12月31日,大信从业人员总数4,449人,其中合伙人144人,注册会计师1,203人,注册会计师较上年增加25人。注册会计师中,超过50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信息

  2019年度业务收入14.9亿元,为超过10,000家公司提供服务。业务收入中,审计业务收入13.35亿元、证券业务收入4.51亿元。2019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165家(含H股),平均资产额174.78亿元,收费总额2.13亿元,主要分布于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4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大信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2亿元,大信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2018-2020年度大信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2020年12月31日,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就债券持有人起诉五洋建设、陈志樟、德邦证券、大信等中介机构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作出一审判决,判决中介机构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大信不服判决已提出上诉。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大信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2018-2020年度,大信受到行政处罚1次,行政监管措施15次,未受到过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2018-2020年度,从业人员中2人受到行政处罚、34人次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二)项目成员情况

  1.基本信息

  (1)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石晨起,合伙人,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10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3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具有证券业务服务经验10余年。2018-2020年度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中矿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2019年度审计报告、冠昊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2019年度审计报告、青海互助青稞酒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审计报告。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2)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刘明哲,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05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2013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1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无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3)质量控制复核人员:冯发明,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02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质量复核,2001年开始在大信执业,2016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2018-2020年度复核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有杰赛科技2018年度审计报告、长春高新2019年度审计报告、观典防务2019年审计报告等。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情况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控制复核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最近三年,上述人员未受到过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审计收费情况

  公司2020年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费用480.4万元、内部控制设计与运行审计费用74.2万元、募集资金和资金占用报告审计费用21.2万元,合计575.8万元(含税)。2021年度审计收费参考2020年收费金额,预计与2020年度不会产生重大差异。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审核委员会根据工作情况具体确定2021年度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审核委员会在选聘会计师事务所过程中,对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审核和评价,认为大信具备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需求,并鉴于大信顺利完成了公司2020年度审计和委托的其它事项,严格遵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计程序,收集了适当、充分的审计证据,审计结论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于2021年3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核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对续聘大信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师进行了审议,审核委员会委员进行了表决,全体委员同意续聘大信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师,任期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结束为止。

  (二)公司独立董事事前审核了《关于审议公司续聘审计师的议案》的相关资料,认可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审核,对会计师事务所是否具备相应的执业资质和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进行了分析,认为大信是具有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在其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能够严格遵循审计准则,诚实守信、公允、独立地发表审计意见,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因此同意公司继续聘用大信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师,公司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公司于2021年3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对《关于审议公司续聘审计师的议案》进行了审议,表决结果为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无需要回避表决情况。

  (四)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29日

  ● 报备文件

  (一)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

  (二)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关于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基本情况

  

  证券代码:601068   证券简称:中铝国际  公告编号:临2021-019

  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控股子公司为中铝万成山东建设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中铝万成山东建设有限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

  1.本次担保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

  2.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被担保人实际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亿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本次对外担保无反担保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 公司本次对外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情况介绍

  中铝万成山东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成公司)是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中铝山东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工程)的控股子公司,拟接续人民币1亿元授信,需要山东工程为上述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债权金额为人民币1亿元。山东工程持有万成公司95.3%的股权,山东山铝环境新材料有限公司持有万成公司4.7%的股权,而山东山铝环境新材料有限公司系山东铝业有限公司实际控制的子公司,山东铝业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间接持股的下属全资子公司,所以山东山铝环境新材料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法人,在本项担保中其未按股权比例为万成公司提供担保,根据实质重于形式原则,本次山东工程为万成公司提供担保构成关联担保事项。

  (二)担保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控股子公司为中铝万成山东建设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李宜华先生1人回避表决。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上述担保事项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中铝万成山东建设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6,381万元

  股权结构:山东工程持股95.3%,山东山铝环境新材料有限公司持股4.7%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徐勇

  注册地址:淄博市张店区五公里路1号

  成立日期:1995年4月12日

  主营业务:GC类GC1级压力管道安装;D1级第一类压力容器,D2级第二类低、中压容器制造;桥式、门式、塔式起重机及轻小型起重设备安装、维修(以上经营项目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冶金、有色工程、钢结构工程、石油化工工程、建筑工程、建筑机电安装工程、防水防腐保温工程、铝塑门窗工程、环保工程、市政公用工程、矿山工程施工;机电设备、水暖设备检修;房屋维修;设备(不含特种设备)租赁;起重作业;窑炉砌筑;机械、非标准件加工、销售;非标准设备、环保设备、焚烧炉、高低压开关柜盘、商品混凝土、浇注料生产、销售;IC卡芯片及模块、集成电路生产、销售、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氧化铝、氢氧化铝、电解铝、特种氧化铝、铝合金、铝型材、再生铝、有色金属及制品、建筑材料、金刚砂、钢材、耐火材料、白炭黑、水玻璃、水金、化工产品(不含危险、监控、易制毒化学品)、机电产品销售;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万成公司与公司在产权、业务、资产、财务、人员等方面相互独立。

  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截至2020年12月31日,万成公司(经审计)资产总额人民币63,723万元,负债总额人民币56,956万元(其中流动负债人民币44,936万元,银行借款人民币9,000万元),净资产人民币6,767万元,2020年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30,952万元,净利润人民币-5,053万元。截至2021年2月29日,万成公司(未经审计)资产总额人民币61,774万元,负债总额人民币55,172万元(其中流动负债人民币39,546万元,银行借款人民币6,000万元),净资产人民币6,602.00万元,2021年1月-2月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2,822万元,净利润人民币-176.00万元。

  万成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山东工程的控股子公司,其股权结构图如下: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上述担保事项的担保协议尚需与相关债权人洽谈后在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内分别签订。

  四、分析意见

  被担保人为公司控股子公司,融资是为满足其生产经营流动资金需要。公司控股子公司山东工程为其担保,有利于其优化融资结构,降低融资成本,良性发展,风险可控,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不会损害公司及广大股东的利益。山东工程持有万成公司95.3%的股权,能够充分控制其经营、投资、融资等重大事项,且万成公司财务状况稳定,具备债务偿还能力,所以万成公司其他股东未按持股比例提供担保风险相对可控,此外万成公司同时向山东工程提供相同额度和期限的担保,二者相互提供担保符合公司利益。独立非执行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本次担保事项是根据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确定,除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外,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关于上市公司对外担保的有关规定。公司担保的对象具有偿付债务的能力,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范围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地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1,600,767.6万元,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人民币374,400.00万元。上述数额分别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普通股股东净资产(2020年)的比例为256.76%和60.05%,无逾期担保情况。

  特此公告。

  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29日

  ● 报备文件

  (一)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

  (二)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关于有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三)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关于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被担保人营业执照

  (五)被担保人最近一期财务报表

  

  证券代码:601068   证券简称:中铝国际  公告编号:临2021-020

  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中铝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签署《金融服务协议》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关联交易为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中铝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铝财务)重新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的关联交易;

  2.本次关联交易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3.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本次交易为日常经营活动中经常发生的正常业务往来,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和长远发展。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与中铝财务自2012年8月底签署金融服务协议以及续签以来,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公开透明的原则,业务稳步推进,财务效应显著。为了进一步推进金融服务合作,满足公司业务需求,同时利用中铝财务平台加强对子公司的资金监管,确保公司资金安全,公司现拟与中铝财务重新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三年。待新协议订立并生效后,原协议将予以终止。

  (二)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于2021年3月29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参加该次董事会的董事共7名,其中关联董事李宜华回避表决,且该事项以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获得通过;公司3名独立非执行董事均在事前对本次关联交易认可并在本次董事会上发表了独立意见;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届时关联股东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铝集团)、洛阳有色金属加工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洛阳院)将回避表决。

  (三)前次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四)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中铝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400,000万元

  股权结构: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持股85.24%,中铝资本控股有限公司持股10%,中铝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持股4.76%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法定代表人:葛小雷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文兴街1号院1号楼C座2层201-204、3层、4层2区、5层、6层、7层701-708

  成立日期:2011年6月27日

  主营业务:(一)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二)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三)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四)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五)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和委托投资(仅限固定收益类有价证券投资);(六)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七)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八)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九)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十)从事同业拆借;(十一)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十二)有价证券投资(股票投资除外);(十三)成员单位产品的买方信贷。(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财务数据:截至2020年12月31日,中铝财务(未经审计)总资产3,182,951.78万元,净资产553,394.19万元,2020年实现营业收入95,006.33万元,净利润41,888.05万元。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中铝集团直接持有公司73.56%的股份,系公司的控股股东;中铝财务为中铝集团下属控股子公司,与公司的关系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一、二项规定的情形,构成关联关系。

  三、《金融服务协议》主要内容及条款

  甲方: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中铝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一)存款服务:(1)甲方在乙方开立存款账户,并本着存取自由的原则,将资金存入在乙方开立的存款账户,存款形式可以是活期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等;(2)乙方为甲方提供存款服务的存款利率将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统一、不时颁布的同期同类存款的存款基准利率,不低于同期中国国内主要商业银行同类存款的存款利率, 也不低于中铝集团及其成员单位同期在乙方同类存款的存款利率;(3)乙方保障甲方存款的资金安全,在甲方提出资金需求时及时足额予以兑付。乙方未能按时足额向甲方支付存款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并可按照法律规定对乙方应付甲方的存款与甲方在乙方的贷款进行抵消。

  (二)结算服务:(1)乙方根据甲方指令为甲方提供付款服务和收款服务,以及其他与结算业务相关的辅助服务;(2)乙方免费为甲方提供上述结算服务;(3)乙方应确保资金结算网络安全运行,保障资金安全,控制资产负债风险,满足甲方支付需求。

  (三)信贷服务:(1)在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乙方根据甲方经营和发展需要,为甲方提供综合授信服务,甲方可以使用乙方提供的综合授信额度办理贷款、票据承兑、票据贴现、担保及其他形式的资金融通业务;(2)乙方承诺向甲方提供优惠的贷款利率,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统一、不时颁布的同期同类贷款的贷款基准利率,也不高于同期中国国内主要商业银行同类贷款的利率;(3)乙方应按照一般商业条款向甲方提供信贷,且不需甲方提供任何资产担保;(4)有关信贷服务的具体事项由双方另行签署协议。

  (四)保理服务:(1)在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乙方根据甲方经营和发展需要,为甲方提供应收账款保理服务;(2)乙方承诺向甲方提供保理服务成本,不高于同期中国国内主要保理公司同类成本;(3)有关保理服务的具体事项由双方另行签署协议。

  (五)其他金融服务:(1)乙方将按甲方的指示及要求,向甲方提供其经营范围内的委托贷款和其他金融服务,乙方向甲方提供其他金融服务前,双方需进行磋商及订立独立的协议;(2)乙方就提供其他金融服务所收取的费用,须符合中国人民银行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就该类型服务规定的收费标准,且将不高于中国国内主要商业银行就同类金融服务所收取的费用。

  (六)在遵守本协议的前提下,甲方与乙方应分别就相关具体金融服务项目的提供进一步签订具体合同/协议以约定具体交易条款,该等具体合同/协议必须符合本协议的原则、条款和相关的法律规定。

  (七)交易限额:出于财务风险控制和交易合理性方面的考虑,就甲方与乙方的金融服务交易做出以下限制,甲方应协助乙方监控实施下列限制:在本协议有效期内,每日存款余额(含应计利息)不超过人民币60亿元,每日贷款余额(含应计利息)不超过人民币80亿元,每日保理业务限额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其他金融服务所收取的三年总费用不高于人民币1,000万元。

  (八)本协议有效期于双方签署后并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三年;若期间发生调整,以经公司股东大会重新审议批准的协议内容为准。

  四、本次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中铝财务受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中国人民银行的监管,在获准范围内,按其运营要求提供服务;中铝财务的客户仅限于中铝集团成员单位。因此,中铝财务风险相对可控。

  (二)中铝财务为公司提供存款、结算、信贷、保理及其他金融服务时,收费标准均等同于或优于国内商业银行向公司提供同种类金融服务的收费标准。

  (三)本次交易有利于优化公司财务管理、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融资成本和融资风险。本次交易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亦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特此公告。

  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29日

  ● 报备文件

  (一)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

  (二)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有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三)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核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

  (五)金融服务协议

  

  证券代码:601068  证券简称:中铝国际   公告编号:临2021-016

  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进行现金股利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其他方式的分配。

  2.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根据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0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为-1,976,138,436.83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65,879,116.76元。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拟定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进行现金股利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分配。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0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况说明

  鉴于公司 2020年度合并报表未实现盈利及公司弥玉项目未来投资的需要,公司董事会为保障公司持续稳定经营和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综合考虑公司2021 年经营计划和资金需求,拟定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进行现金股利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分配。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1年3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是基于公司长远发展的需要而制定,除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外,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关于上市公司对利润分配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地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1年3月29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经营计划和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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