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700 证券简称:宁水集团 公告编号:2021-018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况
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于2021年3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形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的持有人14人,实际参与表决的持有人14人,代表公司首期员工持股计划份额1,493.6898万份,占公司首期员工持股计划总份额的100.00%。本次会议由董事会秘书马溯嵘先生召集并主持。
会议通知于2021年3月24日以通讯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至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和《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至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二、持有人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设立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的议案》
内容:为了促进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水集团”、“公司”)首期员工持股计划日常管理的效率,根据《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至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和《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至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拟设立首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作为员工持股计划的日常管理与监督机构。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对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负责,代表持有人行使股东权利。公司首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由3名委员组成,设管理委员会主任1名。
表决结果:1,493.6898万份同意,0份反对,0份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马溯嵘】为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内容: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至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和《关于<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至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并授权公司董事会提名首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现根据《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至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拟提名【马溯嵘】为公司首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委员,任期与首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间一致。
表决结果:1,493.6898万份同意,0份反对,0份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罗军】为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内容: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至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和《关于<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至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并授权公司董事会提名首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现根据《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至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拟提名【罗军】为公司首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委员,任期与首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间一致。
表决结果:1,493.6898万份同意,0份反对,0份弃权。
(四) 审议通过《关于选举【陈伟】为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内容: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至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和《关于<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至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并授权公司董事会提名首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现根据《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至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拟提名【陈伟】为公司首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委员,任期与首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间一致。
表决结果:1,493.6898万份同意,0份反对,0份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授权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办理首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内容:为保证公司首期员工持股计划事宜的顺利进行,拟提请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授权首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办理首期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事宜,具体授权事项如下:
1、负责召集持有人会议;
2、代表全体持有人监督员工持股计划的日常管理;
3、代表全体持有人行使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股份的股东权利;
4、决策是否聘请相关专业机构为持股计划日常管理提供管理、咨询等服务;
5、代表员工持股计划对外签署相关协议、合同;
6、按照本员工持股计划“八、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终止及持有人权益的处置”相关规定对持有人权益进行处置;
7、决策员工持股计划弃购份额、被强制收回份额的归属;
8、管理员工持股计划利益分配,在员工持股计划法定锁定期及份额锁定期届满时,决定标的股票出售及分配等相关事宜;
9、办理员工持股计划份额登记、继承登记;
10、负责员工持股计划的减持安排;
11、持有人会议授权的其他职责。
本授权自公司首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批准之日起至公司首期员工持股计划终止之日内有效。
表决结果:1,493.6898万份同意,0份反对,0份弃权。
三、备查文件
(一)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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