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股简称:中国中冶 A股代码:601618 公告编号:2021-010
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1年3月29日在中冶大厦召开。公司应出席会议监事三名,实到监事三名。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并形成决议如下:
一、通过《关于中国中冶2020年年度报告的议案》
1、同意《中国中冶2020年年度报告》。
2、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上市监管机构的规定;报告的内容客观、完整、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表决结果:三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二、通过《关于中国中冶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1、同意《中国中冶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2020年财务决算的编制、过程控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与要求;财务报告已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报告的内容客观、完整、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表决结果:三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三、通过《关于中国中冶2020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1、同意中国中冶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2、该利润分配方案符合法律法规和上市监管的要求,对该方案无异议。
表决结果:三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四、 通过《关于中国中冶2020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同意中国中冶2020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专项报告,对该报告无异议。
表决结果:三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五、通过《关于<中国中冶2020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同意《中国中冶2020年度社会责任报告》,对该报告无异议。
表决结果:三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六、通过《关于中国中冶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同意《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对该报告无异议。
表决结果:三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七、通过《关于A股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的议案》
1、同意《A股募集资金专项报告》。
2、公司按照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进一步规范了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A股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对募集资金基本情况、使用情况、管理情况等内容进行了详细说明和必要的分析,且已经保荐机构以及会计师事务所审核确认,未发现公司A股募集资金使用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未发现违规使用A股募集资金的情形。
表决结果:三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八、通过《关于以A股IPO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1、同意公司以不超过人民币119,228万元的闲置A股IPO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年。
2、公司本次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19,228万元的闲置A股IPO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能够提高A股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降低运营成本,是公司董事会面对公司经营实际做出的选择,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表决结果:三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九、通过《关于将H股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1、同意公司将人民币21亿元H股IPO闲置募集资金继续用于暂时补充海外工程项目流动资金,期限1年。
2、公司本次拟将人民币21亿元的H股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能够提高H股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降低运营成本,是公司董事会面对公司经营实际做出的选择,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表决结果:三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十、通过《关于<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0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0年度工作报告》,并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三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年3月29日
A股简称:中国中冶A股代码:601618 公告编号:2021-009
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中冶”、“本公司”、“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21年3月29日在中冶大厦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六名,实际出席董事六名。会议由国文清董事长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并形成决议如下:
一、 通过《关于中国中冶2020年年度报告的议案》
1.批准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20年H股年度业绩公告。
2.同意公司在境内外股票上市地根据适用法律法规披露上述报告。
表决结果:六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二、 通过《关于中国中冶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1.同意中国中冶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六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三、 通过《关于中国中冶2020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1.同意以公司总股本20,723,619,170股为基数计算,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75元(含税),共计现金分红人民币155,427万元。
2.同意将上述利润分配方案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六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四、 通过《关于中国中冶2020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批准《中国中冶2020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六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有关该事项的具体情况详见本公司另行发布的有关资料。
五、 通过《关于聘请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内控审计机构事宜的议案》
1.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1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半年度财务报告审阅审计机构及2021年度内控审计机构。
2.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审计酬金。
表决结果:六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有关该事项的具体情况详见本公司另行发布的有关公告。
六、 通过《关于<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0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1.同意《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0年度工作报告》。
2.同意将《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0年度工作报告》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六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七、 通过《关于中国中冶董事、监事2020年度薪酬的议案》
1.同意公司董事、监事2020年度薪酬的方案。
2.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
本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监事2020年度薪酬方案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元
表决结果:六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八、 通过《关于<中国中冶2020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批准《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结果:六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有关该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另行发布的有关资料。
九、 通过《关于<中国中冶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批准《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六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有关该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另行发布的有关资料。
十、 通过《关于A股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的议案》
批准《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A股募集资金2020年全年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六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有关该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另行发布的有关公告。
十一、 通过《关于以A股IPO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以不超过人民币119,228万元A股IPO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一年。
表决结果:六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有关该事项的具体情况详见本公司另行发布的有关公告。
十二、 通过《关于将H股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将人民币21亿元H股闲置募集资金继续用于暂时补充海外工程项目流动资金,期限一年。
表决结果:六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有关该事项的具体情况详见本公司另行发布的H股公告。
十三、 通过《关于中国中冶2021年度担保计划的议案》
(一)同意中国中冶及其所属子公司2021年度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16亿元的担保。
(二)同意在2021年度担保计划范围内,在担保方不变的情况下,全资子公司与全资子公司之间、控股子公司与控股子公司之间担保额度可调剂使用。
(三)同意本次担保计划有效期自公司2020年度股东周年大会批准之日起至公司2021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召开之日止。
(四)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同时提请股东大会对上述担保计划范围内发生的具体担保业务授权如下:
1.授权公司总裁办公会审批中国中冶及所属子公司(不包括中冶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在本次担保计划范围内发生的具体担保业务及调剂事项;
2.授权中冶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使用计划内的保函及承兑汇票额度。
表决结果:六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有关该事项的具体情况详见本公司另行发布的有关公告。
十四、 通过《关于申请调整2021至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持续性关连交易年度上限额度的议案》
1.同意成立由周纪昌、余海龙、吴嘉宁三位董事组成的独立董事委员会,对公司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日常关联交易/持续性关连交易事项发表意见。独立董事委员会认为,本次日常关联交易/持续性关连交易年度上限额度调整事项决策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章程规定,且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和股东而言公平合理。
2.同意将中国中冶2021年与中国五矿集团有限公司及其除本公司外的其他下属子公司发生的物资采购类关联交易-收入类额度调增至人民币532,200万元,支出类额度调增至人民币1,675,300万元;同意将中国中冶2022年与中国五矿集团有限公司及其除本公司外的其他下属子公司发生的物资采购类关联交易-收入类额度调增至人民币551,000万元,支出类额度调增至人民币1,939,400万元。
3.同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上市监管规则的要求,依法合规对外披露相关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同意在本议案经香港联交所审核完毕后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核,并发表独立意见:本次日常关联交易/持续性关连交易年度上限额度调整事项决策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章程规定,且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和股东而言公平合理。
本议案属于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国文清、张孟星、闫爱中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因此,三位非关联董事对该议案进行投票表决。
表决结果:三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有关该事项的具体情况详见本公司另行发布的有关公告。
特此公告。
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29日
A股简称:中国中冶 A股代码:601618公告编号:2021-013
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A股IPO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经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19,228万元的A股IPO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一年。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09]863号文件核准,本公司于2009年9月在境内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50,000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5.42元,A股IPO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89.7亿元,扣除承销保荐费及其他发行费用后,A股IPO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83.59亿元。截至2021年2月28日,本公司A股IPO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119,228万元(含募集资金银行存款产生的利息)。本公司于2020年3月31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A股IPO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部分A股IPO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19,206万元,使用期限不超过一年;该次A股IPO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已于2021年3月26日全部归还至公司A股募集资金专户。
二、A股IPO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截至2020年年末,本公司的A股IPO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尚有3个项目的募集资金使用未达计划,其余项目的募集资金均已使用完毕。
三、本次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维护本公司和股东利益,在确保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的前提下,本公司董事会同意使用部分A股IPO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19,228万元,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一年。本次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四、董事会审议程序及是否符合监管要求
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同意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19,228万元的A股IPO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一年。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对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出具了核查意见。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使用该资金。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本公司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如下:
本次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19,228万元的A股IPO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与A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不相抵触,不存在影响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变相改变A股募集资金投向的行为,也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且有助于提高A股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相关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同意公司以不超过人民币119,228万元的A股IPO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一年。
(二)本公司监事会发表意见如下:
同意公司以不超过人民币119,228万元的A股IPO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一年。公司本次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19,228万元的A股IPO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能够提高A股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降低运营成本,是公司董事会面对公司经营实际做出的选择,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本公司A股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本次使用A股IPO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行为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批准,独立董事亦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中国中冶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时间不超过一年并承诺合规使用该资金,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规定的要求。保荐机构对于公司不超过人民币119,228万元的A股IPO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一年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29日
A股简称:中国中冶A股代码:601618 公告编号:2021-011
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四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2020年第四季度新签合同额人民币3,188.0亿元,同比增长26.1%,其中,工程承包合同额人民币3,027.0亿元。工程承包合同中,人民币5,000万元以上工程承包项目717个,合同金额合计人民币2,937.5亿元。人民币5,000万元以上新签工程承包项目主要经营数据如下: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无已签订尚未执行的重大项目。
特此公告。
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3月29日
A股简称:中国中冶 A股代码:601618 公告编号:2021-017
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成立于1985年,2012年3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学院国际大厦1504室。大信在全国设有31家分支机构,在香港设立了分所,并于2017年发起设立了大信国际会计网络,目前,大信国际会计网络全球成员有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德国、法国、英国、新加坡等17家网络成员所。大信拥有财政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是我国最早从事证券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以及首批获得H股企业审计资格的事务所,具有近30年的证券业务从业经验。
2.人员信息
大信首席合伙人为胡咏华先生。截至2020年12月31日,大信从业人员总数4,449人,其中合伙人144人,注册会计师1,203人,注册会计师较上年增加25人。注册会计师中,超过50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大信2019年度业务收入14.91亿元,为超过10,000家公司提供服务。业务收入中,审计业务收入13.35亿元、证券业务收入4.51亿元。2019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165家(含H股),平均资产额174.78亿元,收费总额2.13亿元,主要分布于房地产、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大信具有公司所在行业的审计业务经验。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大信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2018-2020年度大信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2020年12月31日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就债券持有人起诉五洋建设、陈志樟、德邦证券、大信等中介机构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作出一审判决,判决中介机构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大信不服判决已提起上诉。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大信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2018-2020年度,受到行政处罚1次,行政监管措施15次,未受到过刑事处罚、自律监管处罚和自律处分。
(二)项目成员信息
1.项目成员信息
签字项目合伙人:王进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王进,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具有丰富的证券业务服务经验,承办过长城证券(002939)、新能泰山000720)、华讯方舟000687)、新洋丰000902)、经纬纺机000666)等上市公司的审计工作。王进先生同时兼任北京汽车集团有限公司之外部董事。
签字注册会计师:蔡金良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蔡金良,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具有丰富的证券业务服务经验,承办过长城证券(002939)、新能泰山000720)、经纬纺机000666等上市公司的审计工作。蔡金良先生于2020年10月起兼任企展控股有限公司之独立非执行董事。
质量控制复核人员:李洪
拟安排总审计师李洪担任项目质量复核人员,该复核人员拥有注册会计师资质,具有丰富的证券业务质量复核经验,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2.项目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最近三年,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王进、拟签字注册会计师蔡金良、拟安排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李洪均未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也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经济利益。上述人员均已签订相关独立性声明。
最近三年,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王进未因上市公司审计业务受到过刑事处罚和行政处罚,受到监管谈话一次;签字注册会计师蔡金良、质量控制复核人李洪未因上市公司审计业务受到过刑事处罚和行政处罚,也未受到过行业自律监管措施。
(三)审计收费
2021年度审计费用尚未确定,公司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以及审计服务的范围、工作量等情况,与会计师事务所谈判或沟通后协商确定。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财务与审计委员会对大信进行了事前审查,对大信的执业质量进行了充分了解。认为大信具备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且具备独立性,诚信状况良好,同意聘任大信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本次聘任会计事务所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经审核,大信的业务资质情况,我们认为,拟聘请的大信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聘请大信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工作的要求,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因此,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经审查大信的业务资质情况,我们认为拟聘请的大信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聘请大信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工作的要求,聘请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同意将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内控审计机构事宜的议案》,同意公司聘请大信担任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3月29日
A股简称:中国中冶 A股代码:601618公告编号:2021-015
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075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股本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简要原因说明:公司所处的建筑行业属于充分竞争行业,公司本身也已进入高质量发展新阶段,需要积累适当的留存收益支持公司持续发展,提升公司整体价值,这也符合广大股东的根本利益。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确切用途为:中国中冶及下属各单位紧抓当前经济发展重要战略机遇期,积极参与京津冀、长江经济带、粤港澳大湾区和雄安新区建设,2020年全年新签合同额突破万亿。为进一步增强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和持续发展能力,留存收益将用于对公司战略发展和日常经营周转需求。
一、 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2020年中国中冶经审计的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7,862,185千元,中国中冶本部未分配利润为2,090,245千元。公司拟以总股本2,072,362万股为基数,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75元(含税),共计现金分红人民币1,554,271千元,剩余未分配利润人民币535,974千元用于公司经营发展及以后年度分配。该方案拟定的现金分红总额占2020年度中国中冶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9.77%。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情况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所处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和经营模式。公司所处的建筑行业属于充分竞争行业,公司本身也已进入高质量发展新阶段,需要积累适当的留存收益支持公司持续发展,提升公司整体价值,这也符合广大股东的根本利益。中国中冶年度现金分红自2014年度至今已实现连续7年增长,体现了中国中冶稳健发展和持续分红的能力,展示了中国中冶以经营业绩回报股东和切实维护股东投资权益的态度。
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确切用途以及预计收益情况:中国中冶及下属各单位紧抓当前经济发展重要战略机遇期,积极参与京津冀、长江经济带、粤港澳大湾区和雄安新区建设,2020年全年新签合同额突破万亿。为进一步增强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和持续发展能力,留存收益将用于对公司战略发展和日常经营周转需求。公司将不断提高资金运营效率,提升公司整体盈利水平,更好地回报广大股东。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1年3月29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审议了《关于中国中冶2020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同意此次利润分配方案。此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体现了利润分配的稳定合理和适度增长,兼顾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和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符合投资者的长远利益和公司的发展需求,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关于中国中冶2020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1年3月29日召开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同意此次利润分配方案。
四、 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经营发展计划、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特此公告。
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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