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43 证券简称:金发科技 公告编号:2021-01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
1. 香港金发发展有限公司
2. 广州金发碳纤维新材料发展有限公司
3. 珠海万通化工有限公司
4. 广东金发科技有限公司
5. 武汉金发科技有限公司
6. 珠海金发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7. 成都金发科技新材料有限公司
8. 成都金发科技孵化器有限公司
9. 珠海万通特种工程塑料有限公司
10. Kingfa Science & Technology (India) Ltd.
11. Kingfa Science & Technology (USA), INC.
12. Kingfa Sci. & Tech. (Europe) GmbH.
13. 宁波金发新材料有限公司
14. 清远美今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15. 江苏金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16. 江苏金发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 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为更好地支持公司子公司生产经营的持续、稳健发展,拓宽其融资渠道和提高融资能力,根据公司2020年担保实际使用情况及公司2021年度经营发展战略要求,公司拟对子公司提供最高额为974,2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拟同意子公司之间相互可提供最高额为66,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1、 公司对子公司担保
2、子公司之间担保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1年3月26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子公司提供担保以及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的议案》。上述担保额度的有效期自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的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前,本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以上担保的总额度内,签订的担保合同均为有效。
本议案提请股东大会批准,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审批在以上时间及额度之内的具体的担保事宜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因上述担保金额超过公司2020年经审计总资产的30%,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议案应当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于本公告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香港金发发展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袁志敏
注册资本:8000万港元
注册地址:香港九龙旺角
经营范围:塑料、模具及产品的研发、销售,汽车设计技术、化工原材料的国际贸易
与本公司的关系:本公司持有香港金发100%股权。
(二)广州金发碳纤维新材料发展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蔡彤旻
注册资本:44,314.5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广州市萝岗区(中新广州知识城)凤凰五路18号
经营范围:纤维板制造;初级形态塑料及合成树脂制造(监控化学品、危险化学品除外);合成橡胶制造(监控化学品、危险化学品除外);合成纤维单(聚合)体制造(监控化学品、危险化学品除外);其他合成纤维制造;塑料板、管、型材制造;玻璃纤维及制品制造;塑料粒料制造;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制造;商品批发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技术进出口;新材料技术开发服务;新材料技术咨询、交流服务;新材料技术转让服务;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商品零售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货物进出口(专营专控商品除外);其他合成材料制造(监控化学品、危险化学品除外)
与本公司的关系:本公司持有金发碳纤维100%的股权。
(三)珠海万通化工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秋汉
注册资本:41,73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珠海市金湾区南水镇石化九路177号
经营范围: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及易制毒品)、塑料制品、电器、模具及配件、金属材料、新材料的开发、研究;多功能聚酯(含副产品四氢呋喃)的生产;无卤塑料助剂的生产;丙烷、丙烯、异丁烷、仲丁醇、异辛烷、氢气、液化石油气、混合碳五、醚后碳四的批发及其进出口业务、分包装业务;商业批发、零售(不含许可经营项目)。项目投资。
与本公司的关系:本公司子公司上海金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持有珠海万通98.251%的股权,本公司持有珠海万通1.749%的股权。
(四)广东金发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平绪
注册资本:35,506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清远市清城区石角镇德龙大道28号
经营范围:塑料、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监控化学品)、日用机械、金属制品新材料及产品的开发、研究、加工、制造、技术服务、技术转让;废旧塑料回收及利用;建筑用木料及木材组件加工;木门窗、楼梯制造;地板制造;软木制品及其他木制品制造;室内装饰、设计;模具制造;非织造布的制造及销售;卫生材料及卫生用品制造及销售;医疗器械制造及进出口业务;医用口罩、日用口罩(非医用)制造及销售;劳动防护用品制造及销售;房地产投资;物业管理;利用自有资金投资;国内商品贸易(属国家专营、专控、专卖、限制类、禁止类的商品除外);自营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批发业;零售业;货物或技术进出口;仓储业(不含危险化学品仓储);专业化设计活动;工程设计活动;建筑安装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互联网和相关服务。
与本公司的关系:本公司持有广东金发97.18%的股权,子公司上海金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持有广东金发2.82%的股权。
(五)武汉金发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戴福乾
注册资本:40,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博学路3号
经营范围:材料科学研究及技术开发;新材料的技术开发及技术咨询、技术推广、技术转让;化工产品(不含化学危险品)、金属制品的批发;塑料粒、日用化工专用设备、泡沫塑料、办公用机械的制造;物流代理服务;电子设备的回收及技术咨询服务;场地租赁;房地产开发、商品房销售;物业管理;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不含国家禁止和限制进出口的产品和技术)
与本公司的关系:本公司持有武汉金发93.62%的股权。
(六)珠海金发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袁长长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珠海市横琴新区兴盛一路128号2909办公
经营范围:供应链管理;塑料原料以及塑料制品和化工类产品贸易;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一般商品信息咨询业务;仓储代理服务;货运代理服务;物流代理服务;新材料技术咨询交流服务;仓储租赁;提供资讯、分析报告等信息服务;财务咨询;互联网服务及相关咨询服务;增值电信业务
与本公司的关系:本公司持有金发供应链100%的股权。
(七)成都金发科技新材料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袁志敏
注册资本:50,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成都市双流区西南航空港经济开发区黄甲街道付家街665号
经营范围:塑料制品研发、生产、销售;办公用机械设备、日用化工专用设备生产、销售;从事货物进出口或技术进出口的对外经营业务;新材料技术咨询、转让、服务;货运代理、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品);电子设备回收技术咨询服务;金属制品、化工产品批发(不含危险品);场地租赁;房地产开发与销售;物业管理;废旧物资回收与批发
与本公司的关系:本公司持有成都金发100%的股权。
(八)成都金发科技孵化器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袁志敏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成都市双流区西南航空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集中区
经营范围:塑料颗粒制造;塑料制品制造;日用化工品专用设备制造;集群企业住所托管服务;科技技术研发、转让;新能源新技术研发、转让;可再生资源技术研究;计算机技术服务;自有房屋租赁;房地产开发、销售;物业管理;展览展示服务;会议接待服务;企业营销策划管理;企业管理服务;商标代理服务;专利代理服务;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品);停车场经营;企业服务;科技信息咨询服务;科技项目代理服务;软件开发;新材料技术研发、转让;生物医药技术研发、转让;新一代信息技术研发、转让
与本公司的关系:本公司持有成都金发孵化器100%的股权。
(九)珠海万通特种工程塑料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徐显骏
注册资本:10,1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珠海市金湾区南水镇石化九路177号1楼
经营范围:特种工程塑料产品的技术开发、研究、加工、制造、销售、技术服务、技术转让;利用自有资金投资;批发和零售贸易;危险化学品生产
与本公司的关系:本公司子公司珠海万通持有特塑公司100%的股权。
(十)Kingfa Science & Technology (India) Ltd.
法定代表人:柏金根
注册资本:12,110.51万印度卢比
注册地址:印度
经营范围:主要从事生产、提炼、开发、制造、采购、销售包括从印度出口和进口到印度的各种聚丙烯化合物、衍生物和副产品。
与本公司的关系:本公司持有印度金发74.99%的股权。
(十一)Kingfa Science & Technology(USA),INC.
注册号:06037H
注册资本:2,500万美元
注册地:Michigan
经营范围:塑料、化工产品、日用机械,金属制品新材料以及其他新产品的开发、研究、加工、制造、销售。
与本公司的关系:本公司持有美国金发100%的股权。
(十二)Kingfa Sci. & Tech. (Europe) GmbH.
注册资本:2,000万欧元
注册地:德国
经营范围:塑料、化工产品,新材料以及其他新产品的研发、制造、销售。
与本公司的关系:本公司持有欧洲金发100%的股权。
(十三)宁波金发新材料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杨楚周
注册资本:343,145.5378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浙江省北仑区戚家山街道宏源路168号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肥料销售;煤炭及制品销售;高品质合成橡胶销售;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生产线管理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
与本公司的关系:本公司持有宁波金发68.10%的股权,本公司子公司宁波银商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宁波金发12.38%的股权,本公司子公司宁波万华石化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宁波金发7.18%的股权。
(十四)清远美今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宁红涛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万元
注册地址:清远市清城区石角镇德龙大道28号广东金发科技有限公司办公楼203室
经营范围:橡胶和塑料新材料制品、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监控化学品)、日用机械、金属新材料及产品的开发、研究、加工、制造、技术服务、技术转让;国内商品贸易(属国家专营、专控、专卖、限制类、禁止类的商品除外);自营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和技术除外)
与本公司的关系:本公司子公司广东金发持有清远美今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100%的股权。
(十五)江苏金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宁红涛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徐州市邳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春兴路南侧、建秋路西侧
经营范围:环保技术的研发、推广;塑料、塑料制品、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监控化学品)、日用机械、金属制品新材料及产品的开发、研究、加工、制造、技术服务、技术转让;废旧塑料回收及利用;废旧铅酸蓄电池塑料回收(危险品除外);机械设备销售;建筑用木料及木材组件加工;木门窗、楼梯制造、地板、软木制品及其他木制品、模具制造;室内装饰、设计;物业管理;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与本公司的关系:本公司子公司广东金发持有江苏金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67%的股权。
(十六)江苏金发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彭智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邳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春兴路北侧、炮车大道东侧1号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新材料技术研发;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再生资源销售;机械设备租赁;机械设备销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物业管理
与本公司的关系:本公司子公司广东金发持有江苏金发再生资源有限公司100%的股权。
上述子公司截至2020年年末的总资产和净资产及2020年实现的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如下表所示:
上述子公司截至2020年年末负债情况如下表所示:
三、 董事会意见
经认真审议,公司董事会认为:结合子公司的银行借款筹资计划来看,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和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是子公司业务发展的切实需要,也是为了确保子公司银行融资渠道的畅通。同时,鉴于被担保对象为公司的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主体,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拥有实际控制权,有别于其他一般对外担保,担保风险低,对公司和股东无不利影响,也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1年2月28日,金发科技及其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305,466.36万元(包含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的担保),占公司2020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经审计)的20.58%;金发科技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294,902.62万元,占公司2020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经审计)的19.87%.
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情形。
五、备查文件
1、 金发科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 金发科技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金发科技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三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0143 证券简称:金发科技 公告编号:2021-016
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情况概述
2018年12月财政部修订并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财会【2018】35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由于上述会计准则的修订,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具体内容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原因及变更日期
按照财政部规定,公司自2021年1月1日开始施行《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财会【2018】35号),会计政策予以相应变更。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2006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以及《<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应用指南》。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新租赁准则完善了租赁的定义,增加了租赁识别、分拆、合并等内容;取消了承租人关于融资租赁与经营租赁的分类,要求对所有租赁(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分别计提折旧和利息费用;同时承租人需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的规定,确认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改进承租人后续计量,增加选择权重估和租赁变更情形下的会计处理。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新租赁准则及其衔接规定,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对所有租入资产(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分别确认折旧和利息费用,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对于公司首次执行日前已存在的融资租赁合同,根据新租赁准则有关规定进行衔接会计处理。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依照财政部相关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构成影响。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三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0143 证券简称:金发科技 公告编号:2021-012
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拟向2020年利润分配实施公告确定的股权登记日可参与分配的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6元(含税)。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具体实施分配方案时,实际派发现金红利金额根据股权登记日实际情况确定。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本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一、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主要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2020年实现净利润为183,699.24万元(母公司)。公司拟按照《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提取10%法定公积金18,369.92万元。提取法定公积金后,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65,329.32万元,加上上年结存的未分配利润77,697.70万元,合计共有未分配利润243,027.02万元。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坚持股东回报理念和分红政策的连续稳定,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6元(含税)。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2,573,622,343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544,173,405.80元(含税),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为33.66%。具体实施分配方案时,实际派发现金红利金额根据股权登记日实际情况确定。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本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1年3月26日,公司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全体独立董事认为:该利润分配预案既充分考虑了广大股东的利益,又符合公司目前的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2021年3月26日,公司召开的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考虑了公司未来业务发展和资金需求,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维护股东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三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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