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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锅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20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534         证券简称:杭锅股份          公告编号:2021-020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锅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21 年 3月30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正式披露了《2020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为了让广大投资者能进一步了解公司 2020年度报告和经营情况,公司将于 2021年 4月12日(星期一)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办 2020年度业绩说明会,投资者可通过以下方式参与,具体方式如下:

  “杭锅股份投资者关系”小程序

  1、时间:2021 年4月12日(星期一)下午 15:00-17:00;

  2、参与方式:

  (1)通过微信搜索“杭锅股份投资者关系”小程序;

  (2)通过微信扫一扫以下二维码:

  

  投资者依据提示,授权登陆“杭锅股份投资者关系”小程序,即可参与交流。

  3、出席人员:

  公司董事/总经理何伟校先生、常务副总经理侯晓东先生、独立董事刘国健先生、财务负责人王叶江先生、董事会秘书濮卫锋先生。

  欢迎广大投资者参与。

  特此公告。

  杭州锅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三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534           证券简称:杭锅股份        公告编号:2021-018

  杭州锅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锅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26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相关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2018 年 12 月 7 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 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并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 2019 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按照财政部规定的时间,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的有关规定。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内容

  1、完善了租赁的定义,增加了租赁识别、分拆、合并等内容;

  2、取消承租人经营租赁和融资租赁的分类,要求对所有租赁(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3、改进承租人后续计量,增加选择权重估和租赁变更情形下的处理;    4、丰富出租人披露内容,为报表使用者提供更多有用信息。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新租赁准则衔接规定,公司自 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公司应当根据首次执行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期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独立董事和监事会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如下: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能够更客观、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公司监事会发表意见如下:经审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并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 号)进行的变更,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公司将根据首次执行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期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杭州锅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三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534           证券简称:杭锅股份        公告编号:2021-017

  杭州锅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锅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26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既定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对截止到2020年12月31日的相关资产进行减值测试,根据测试结果,公司部分资产存在减值的情形。据此公司2020年度拟新增计提资产减值准备8,430.27万元,其中子公司江西乐浩综合利用电业有限公司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2,200万元,四川信托有限公司的信托产品(四川信托·天府聚鑫 3 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逾期兑付计提资产减值准备4,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2020年度新增计提资产减值准备8,430.27万元,占2019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绝对值的23.03%,明细如下表:

  

  2、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计入公司2020年度报告期。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8,430.27万元,相应减少了公司2020年度的净利润和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其中子公司江西乐浩综合利用电业有限公司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2,200万元,四川信托有限公司的信托产品(四川信托·天府聚鑫 3 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逾期兑付,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4,000万元,将减少本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5,600万元。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说明

  1、金融工具减值计量和会计处理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合同资产、租赁应收款、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以外的贷款承诺、不属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或不属于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的财务担保合同进行减值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是指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其中,对于公司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按照该金融资产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折现。

  对于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仅将自初始确认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累计变动确认为损失准备。

  对于由《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规范的交易形成,且不含重大融资成分或者公司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合同中的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及合同资产,公司运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租赁应收款、由《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规范的交易形成且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及合同资产,公司运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除上述计量方法以外的金融资产,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公司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公司按照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公司利用可获得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

  于资产负债表日,若公司判断金融工具只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则假定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公司以单项金融工具或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评估预期信用风险和计量预期信用损失。当以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时,公司以共同风险特征为依据,将金融工具划分为不同组合。

  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损失准备抵减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公司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其损失准备,不抵减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2、按组合评估预期信用风险和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金融工具

  

  注:合并范围内关联方系指纳入本公司合并范围内的各关联方公司。下同。

  3、按组合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款项及合同资产

  1) 具体组合及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

  

  2) 应收账款——账龄组合的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

  

  对预付账款计提坏账准备的政策为: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

  对存货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政策为:资产负债表日,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单个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资产负债表日,同一项存货中一部分有合同价格约定、其他部分不存在合同价格的,分别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并与其对应的成本进行比较,分别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的金额。

  对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在建工程计提减值准备的政策为:资产负债表日,有迹象表明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或在建工程发生减值的,按照账面价值高于可收回金额的差额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根据上述政策,公司2020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如下:

  

  其中子公司江西乐浩综合利用电业有限公司新增固定资产减值准备2,200万元,四川信托有限公司的信托产品(四川信托·天府聚鑫 3 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逾期兑付新增其他流动资产减值准备4,000万元,上述两项合计占2019年度公司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绝对值的比例为16.93%。

  本次应收账款坏账核销大多原来已计提坏账准备,不会对公司利润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应收账款坏账准备核销75,932,549.56元,减少了公司2020年度的净利润213.64万元。

  本次应收账款坏账核销情况说明:

  

  上述数据已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四、独立董事和监事会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如下:公司董事会就上述事项提供了详细的资料,并就有关内容向我们做了充分的说明,为我们作出独立判断提供了依据。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目前的资产状况,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公司监事会发表意见如下: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决议程序合法,依据充分;计提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计提后将更能公允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特此公告。

  

  

  杭州锅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三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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