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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丹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618          证券简称:丹邦科技         公告编号:2021-022

  

  本公司及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丹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3月26日以电子邮件、电话、专人送达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3月30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董事5人,实际参加董事5人(独立董事陈文彬先生以通讯方式参加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刘萍先生主持,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了《关于非公开发行定向融资计划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非公开发行定向融资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3)。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董事刘萍先生、谢凡先生为公司关联董事,已对此事项回避了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回避表决2票。

  特此公告。

  深圳丹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002618         证券简称:丹邦科技         公告编号:2021-023

  深圳丹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定向融资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定向融资情况概述

  深圳丹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偿还公司债务拟以非公开方式发行并向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申请备案总规模为人民币3,062万元、期限为6个月的丹邦科技定向融资计划。公司2021年3月29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非公开发行定向融资计划的议案》。

  二、非公开发行定向融资计划的基本情况

  1、定向融资计划名称:丹邦科技定向融资计划

  2、发行规模:本次定向融资计划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62万元,可分期募集,以实际募集为准。

  3、本次定向融资计划预计年化收益率:以认购协议为准

  4、产品存续期限:6个月

  5、资金用途:偿还到期债务

  6、发行对象:发行对象为向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申请的符合“合格认购方”要求的对象

  7、备案登记机构: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

  8、兑付方式:本产品兑付方式为于收益兑付日支付收益,于本金兑付日利随本清;于本金兑付日按约归还本金,支付收益金额以定向融资计划收益核算公式计算得出金额为准。

  三、本次定向融资计划的担保及关联担保事项

  本次定向融资计划以公司位于深圳市南山区松坪山高新住宅的12套房产为抵押担保品,并由公司董事长及实际控制人刘萍先生、控股股东深圳丹邦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丹邦科技有限公司为本次定向融资计划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本次担保事项为无偿担保,不向公司收取任何费用。

  四、授权事项

  为保证本次定向融资计划顺利发行,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指定代表人全权办理本次定向融资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根据公司和市场的具体情况,调整及确定本次备案及发行的具体方案以及修订、调整本次发行的发行条款和其他事宜,对外签署与本产品备案发行有关的相关文件、协议等。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本次定向融资计划并接受关联方担保事项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获得公司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董事会审议此议案时,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并发表了独立董事意见如下:

  本次定向融资计划并接受关联方担保事项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没有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此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其担保行为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的可控范围之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同意此次非公开发行定向融资计划相关事项。

  六、其他说明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发生的担保总额为68,062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27.31%。

  2、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深圳丹邦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向金融机构借款提供的担保余额为79,062万元,向公司提供借款余额为29,813万元,最近十二个月内,控股股东与公司发生租赁相关的关联交易金额为3.6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实际控制人刘萍先生为公司向金融机构借款提供的担保总额为79,062万元。

  3、本定向融资计划尚需在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备案后予以发行,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根据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丹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002618          证券简称:丹邦科技          公告编号:2021-024

  深圳丹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被司法冻结的公告

  公司控股股东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深圳丹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近日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查询及核实,获悉控股股东深圳丹邦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丹邦投资集团”)所持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被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及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冻结,具体情况如下:

  一、控股股东股份被冻结的基本情况

  1.本次股份被司法冻结基本情况

  

  注:以上数据如存在误差,皆为四舍五入导致。

  2.股份累计被司法冻结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股份累计被司法冻结情况如下:

  

  注:以上数据如存在误差,皆为四舍五入导致。

  二、其他说明

  经与控股股东核实,其尚未收到股份被司法冻结相关法律文书或证明文件,相关具体原因暂未能获悉。公司将积极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并督促控股股东尽快核实相关信息,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相关风险提示

  当前,以上控股股东部分股权被司法冻结事项暂不会导致上市公司实际控制权或第一大股东发生变化,未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及控制权产生直接影响。当前丹邦投资集团股份质押率为68.14%,不能排除后续因质押到期而继续被司法冻结的可能,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进展及时督促丹邦投资集团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报刊和网站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有关信息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丹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002618          证券简称:丹邦科技          公告编号:2021-025

  深圳丹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增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公司新增18个银行账户被冻结,账户冻结金额合计为943,576.93 元。截至公告日,公司共有23个银行账户被冻结,累计被冻结资金余额合计为2,403,181.48元(其中,外币账户余额按照2021年3月1日汇率换算),占公司2019年经审计净资产的0.1385%。

  一、公司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的基本情况

  深圳丹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深圳丹邦”)及全资子公司广东丹邦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丹邦”或“全资子公司”)的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经公司财务部门统计核实,截至2021年3月29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银行账户被冻结具体情况如下:

  

  注:以上账户中的外币金额均以2021年3月1日汇率换算成人民币计算。

  上述银行账户中第1-5项为前期已披露的被冻结银行账户,其余为新增的被冻结银行账户。

  截至2021年3月29日,公司尚未收到法院下发的全部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银行账户被冻结的正式文件。根据公司初步核查,上述银行账户被冻结均因与相关金融机构存在借款合同纠纷,导致相关银行账户被有关法院冻结。

  二、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1、目前公司正在积极处理银行账户冻结事项,早日解除被冻结账户并恢复正常状态,尽量降低对公司的不利影响。

  2、截至2021年3月29日,上述银行账户被冻结的资金余额合计2,403,181.48元(其中外币户余额按照2021年3月1日汇率换算成人民币计算),占公司2019年经审计净资产的0.1385%。

  3、截至目前,公司仍有可用银行账户替代被冻结账户,公司银行账户冻结事项对公司日常经营和管理活动造成一定影响,公司将密切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公司主要生产及销售基地为全资子公司广东丹邦科技有限公司的东莞市松山湖厂区,银行账户被冻结事项未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公司董事会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的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丹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002618         证券简称:丹邦科技         公告编号:2021-026

  深圳丹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丹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丹邦科技”)于2021年3月8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出具的《关于对深圳丹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中小板关注函【2021】第120号)(以下简称“《关注函》”)。收到《关注函》后,公司组织相关人员就《关注函》提出的问题逐一核实,现将相关问题作出回复如下:

  1、请结合你公司货币资金余额、银行账户设立情况、被冻结账户2020年度收付款金额、被冻结金额占你公司银行存款余额比例、相关账户被冻结对你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的具体影响等,自查前述被冻结的银行账户是否属于你公司主要银行账户,你公司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13.3条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并说明具体判断依据。请律师就上述事项发表专业意见。

  回复:

  经自查,截至2021年3月29日,公司及子公司合计开设银行账户44个,公司被冻结银行账户22个,全资子公司广东丹邦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丹邦”)被冻结银行账户共1个,合计被冻结金额为240.32万元,占公司及子公司全部银行存款比例为51.53%。前述被冻结银行账户2020年度收付款金额分别为14.91亿元、14.94亿元。

  公司拥有2个生产基地,其中丹邦科技拥有的为深圳市南山区生产基地,广东丹邦拥有的为东莞市松山湖生产基地。随着公司主要生产经营的重心逐渐转向广东丹邦位于东莞市松山湖的生产基地,广东丹邦已成为公司的主要生产及销售基地。截至2019年末,广东丹邦营业收入占公司总营业收入的64%(经审计),截至2020年第三季度末,广东丹邦营业收入占公司总营业收入的68%。截至本回复日,广东丹邦被冻结银行账户1个(基本户),占其所开设银行账户数14个的7.14%,冻结金额671,955.78元,占2019年经审计净资产的0.04%。公司及子公司以外销为主,外销收入超过公司主营业务收入95%,公司外销产品均以外币计价,并通过美元结算户和日元结算户(目前仍正常使用),以T/T电汇方式结算往来,而该被冻结账户为人民币结算账户,同时广东丹邦薪资发放及社保缴纳均通过其他专用账户结算,因此该冻结账户不是广东丹邦主要银行往来账户,不属于主要银行账户。广东丹邦银行账户被冻结系因涉及为丹邦科技向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邮储银行”)借款3,000万元(借款余额2,000万元)提供反担保,被担保方深圳市中小企业担保融资有限公司申请冻结,同时借款方邮储银行已申请冻结公司控股股东深圳丹邦投资集团所持公司市值超过2,000万元的股份,价值足以覆盖相关债务,因此后续广东丹邦其他银行账户不会存在冻结风险。

  综上,被冻结银行账户不是公司的主要银行账户,未触及《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13.3条第(二)项规定。

  银行账户被冻结事项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但当前公司仍有可替代银行账户用于生产经营。目前公司正在积极与相关债权人(申请人)协商,处理银行账户被冻结事项,早日解除被冻结账户并恢复正常状态,尽量降低对公司的不利影响。

  目前,律师正核查相关事项,待核查完毕后,公司将披露上述事项的专业意见。

  2、请全面核查你公司及子公司已逾期债务和银行账户被冻结情况,逐笔列示债权方名称及关联关系、债务事项、金额、逾期期限、抵押或质押品情况等;分账户列示银行账户冻结时间、冻结原因、冻结金额等,并说明被冻结银行账户是否属于主要银行账户。

  回复:

  经自查,公司及子公司已逾期债务和银行账户被冻结情况如下:

  (1)公司及子公司逾期债务基本情况

  

  公司逾期金额合计11,000万元,抵押公司自有房产合计4栋,除深圳丹邦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外,其他债权人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2)被冻结银行账户的基本情况

  

  注:上述外币账户金额均以2021年3月1日汇率折算成人民币金额计算。

  3、请结合你公司在手可动用货币资金、现金流情况、融资能力、债务规模等量化分析你公司短期和长期偿债能力,并说明你公司的偿债计划、资金来源及筹措安排,是否存在流动性风险,如是,请进行必要的风险提示,并说明你公司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回复:

  公司目前可动用货币资金约400万元,公司对银行债务总体规模约为4.68亿元,短期内偿债能力出现缺口。公司正采取抵押自有物业等方式获取资金,以解决债务资金缺口。公司拥有位于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园的办公楼、生产厂房及住宅楼物业建筑面积约4.1万平方米,拥有位于东莞市松山湖持有生产厂房及工厂宿舍物业建筑面积约7.2万平方米。

  根据深圳市世联土地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世联估字SZ2019D(1)010007号],公司位于深圳市南山区松坪山高新住宅有关房产的评估单价为42,000元/平方米(评估时点为2018年11月8日),公司共计拥有位于深圳市南山区松坪山高新住宅的房产约为19,000平方米,以评估单价折算价值约为79,800万元,足以覆盖4.68亿元负债,同时公司拥有位于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园朗山一路丹邦科技大楼的物业建筑面积超过22,000平方米,位于东莞市松山湖的生产厂房及宿舍物业超过72,000平方米(无任何抵押及司法冻结情况),价值较高。综上,公司拥有较为优质的资产,具备较强的抵押融资和变现能力。

  当前,公司正与资金方商定相关资产融资事宜,以解决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危机,进一步解决账户冻结问题。

  4、请说明你公司知悉前述诉讼的具体时点,是否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是否存在故意延迟披露的情形,是否存在其他应披露未披露的诉讼事项。

  回复:

  公司于2021年1月15日获悉第2项诉讼事项,于2021年1月24日获悉3项诉讼事项,于2021年3月3日获悉第1项及第4-9项诉讼事项,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分别于2021年1月15日、2021年1月25日收到相关起诉书,获悉第2-3项诉讼事项,涉及诉讼金额159,641,754.00元,占公司2019年度审计净资产的9.20%,未达到《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十一章第一节第11.1.1条的披露标准。2021年3月3日,公司通过自查获悉第1项及第4-9项诉讼事项的部分信息,但无法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11号——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等的有关要求,完整地披露相关诉讼事项,为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公司于2021年3月6日披露了《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涉及诉讼事项暨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6)。

  综上,公司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故意延迟披露的情形。经自查,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未披露的诉讼事项。

  5、请结合控股股东的债务规模和资信状况等,说明控股股东解决股权质押、冻结事项的具体措施及可行性,自查是否存在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的情况,并就控股股东债务事项对公司日常经营和控制权稳定性的影响充分提示风险。

  公司控股股东为深圳丹邦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丹邦投资集团”),丹邦投资集团成立于2001年6月21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40300729848495N,注册资本为人民币9,000.00万元,由自然人刘萍出资9000万元,主要业务为: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功能性高分子材料、微电子聚合物材料、OLED封装材料、有机发光材料、太阳能电池材料的技术开发与销售,同时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丹邦投资集团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34,355,855.19元,净资产832,858,063.15元,主营业务收入0元,净利润146,957,590.33元,投资收益205,819,956.70元。截至本公告日,丹邦投资集团债务规模为13,700万元,其中通过向刘萍先生个人借款3,200万元,通过招商证券质押股票获得质押借款3,000万元(已被动减持股份偿还约2,853万元),通过场外质押股票获得质押借款7,500万元,除上述债务外,丹邦投资集团无其他债务。

  综上,丹邦投资集团存在一定短期偿债压力,但总体负债率较低,具备通过抵押或变卖资产等方式融资的可行性。当前,丹邦投资集团为公司提供借款共计29,812.97万元,如公司通过信用担保、抵押或变卖资产等方式融资偿还丹邦投资集团相关借款,丹邦投资集团偿还相关质押借款,可其解决股权质押、冻结问题。

  经自查,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占用资金情况,不存在违规担保情况。截至本回复日,公司控股股东为公司提供借款合计29,812.97万元,为公司向银行借款提供担保余额为67,000万元。

  截至本回复日,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公司股份100,448,79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8.33%,其中已质押股份6,845 万股,质押比例68.14%。当前,丹邦投资集团质押率较高,如其不能在一定时间段内解决股份质押相关问题,或导致其所持公司被司法拍卖,进而影响公司控股权的稳定性,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一定影响。

  6、你公司应当说明的其他事项。

  公司正积极拓展其他融资渠道,以解决当前公司债务问题,同时与其他金融机构协商解决公司债务逾期问题,争取早日解除主要账户被冻结情形。

  特此公告。

  深圳丹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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