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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的 公告

  证券代码:601118          证券简称:海南橡胶         公告编号:2021-02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海胶集团(新加坡)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加坡公司”)、R1 International Pte. Ltd(以下简称“R1公司”)、东橡投资控股(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橡公司”)、上海龙橡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橡公司”)、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金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橡公司”)、云南海胶橡胶产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南海胶”)、中橡资源(海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橡资源”)、江苏爱德福乳胶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德福公司”)、青岛龙胶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龙胶”)。

  ● 本次担保金额:拟提供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10,000万元的融资担保。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2021年度公司拟为以下9家子公司的融资提供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10,000万元的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 万元

  

  以上担保事项的具体担保内容及方式以签订的相关合同内容为准。

  (二)公司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1年3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海南橡胶2021年度为下属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9.11(三)条的规定,新加坡公司、R1公司、东橡公司、龙橡公司和青岛龙胶5家公司的资产负债率超过了70%,这5家公司的担保事项需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 海胶集团(新加坡)发展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9 Temasek Boulevard #28-03 Suntec Tower Two, Singapor038989

  注册资本:896.2万美元

  经营范围:一般贸易、转口贸易、进出口代理、代理销售、天然橡胶及相关产业投资。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新加坡公司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26,945.30万元,负债总额为53,147.57万元,净资产为-26,202.27万元,资产负债率为197.24%;2020年实现营业收入为30,430.32万元,净利润-1,367.72万元。

  本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二)R1 International Pte. Ltd

  注册地址:8 Robinson Road, ASO Building #05-00, Singapore 048544

  注册资本:5,912,599美元

  经营范围:橡胶批发(包括橡胶中间商)

  截止2020年12月31日,R1公司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166,192.09万元,负债总额为126,150.69万元,净资产为40,041.40万元,资产负债率为75.91%;2020年实现营业收入737,042.90万元,净利润-1,539.00万元。

  本公司持有其73.46%股权,通过全资子公司海胶新加坡公司间接持有 R1公

  司 15.39%股权。

  (三)东橡投资控股(上海)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基隆路55号6层A01室

  注册资本:17,500万元

  经营范围:股权投资,实业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企业管理,财务咨

  询(不得从事代理记账),自有设备租赁,金属材料、化肥、塑料制品、橡胶制品及其制品、化工产品(除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竹物品、易制毒化学品)的销售,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转口贸易、区内企业间的贸易及贸易代理。

  截至2020年12月31日,东橡公司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103,561.51元,负债总额为84,429.61万元,净资产为19,131.90万元,资产负债率为81.53%;2020年实现营业收入171,850.27万元,净利润-2,846.55万元。

  本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四)上海龙橡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杨路838号29楼H座

  注册资本:20,000万元

  经营范围:从事货物与技术的进出口业务,橡胶及橡胶制品、汽车零配件、商用车及九座以上乘用车、化工原料(除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易制毒化学品)、有色金属、建筑材料、石油制品(除成品油)的销售。

  截至2020年12月31日,龙橡公司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125,562.35万元,负债总额为129,725.40万元,净资产为-4,163.04万元,资产负债率为103.32%;2020年实现营业收入409,181.00万元,净利润-5,329.55万元。

  本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五)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金橡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滨海大道103号财富大厦三楼

  注册资本:20,000万元

  经营范围:天然橡胶生产、种植、加工、收购、销售、仓储、运输,电子商务服务,软件开发,农业种植,土地租赁,土地开发,畜牧养殖,旅游项目开发,机器制造,化肥、通讯器材、建筑材料销售,进出口贸易,包装业,广告设计、制作、发布,劳务派遣、车辆租赁。塑料丝、绳及编织品、其他塑料制造品制造, 包装装潢印刷品的制造、包装材料及纸制品的加工、轻型环保包装制品、塑料泡 沫及其他包装材料的生产及销售,道路货物运输。

  截至2020年12月31日,金橡公司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139,113.50万元,负债总额为75,502.77万元,净资产为63,610.73万元,资产负债率为54.27%。2020年实现营业收入176,595.57万元,净利润-6,131.46万元。

  本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六)云南海胶橡胶产业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景洪市民航路23号

  注册资本:50,500万元

  经营范围:天然橡胶种植、加工(限分支经营)、销售、仓储;电子商务服务,软件开发,化肥零售;土地开发、租赁;建筑材料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包装业;广告设计、制作及发布。

  截至2020年12月31日,云南海胶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74,595.60万元,负债总额为26,315.28万元,净资产为48,280.31万元,资产负债率为35.28%;2020年实现营业收入180,466.24万元,净利润-2,557.75万元。

  本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七)中橡资源(海南)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海南省澄迈县老城经济开发区南一环路69号海口综合保税区联检大楼四楼A116-1室

  注册资本:2,500万元

  经营范围:天然橡胶收购、加工、销售及进出口贸易,仓储(危险化学品除外),普通货物运输服务。

  截至2020年12月31日,中橡资源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5,401.16万元,负债总额为2,873.68万元,净资产为2,527.49万元,资产负债率为53.20%;2020年实现营业收入33,421.36万元,净利润-130.32万元。

  本公司持有其51%股权,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龙橡、金橡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物流集团共同持有其49%股权。

  (八)江苏爱德福乳胶制品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扬州市江都区郭村工业集中区

  注册资本:5,000万元

  经营范围:生产乳胶制品、床上用品、家具日用品,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江苏爱德福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40,743.70万元,负债总额为15,657.08万元,净资产为25,086.62万元,资产负债率为38.43%;2020年实现营业收入47,272.67万元,净利润1,692.69万元。

  本公司持有其80%股权。

  (九)青岛龙胶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山东省青岛市保税港区北京路 43 号办公楼二楼 209 室-001(A)

  注册资本:2,000万元

  经营范围:橡胶及橡胶制品的贸易;国际贸易、转口贸易、区内企业之间贸易及贸易项下加工整理,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国家禁止、管控类除外)。

  截至2020年12月31日,青岛龙胶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34,119万元,负债总额为32,996万元,净资产为1,124万元,资产负债率为96.71%;2020年实现营业收入17.6亿元,净利润-3,591万元。

  公司持有上海龙橡国际贸易有限公司100%股权,上海龙橡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持有青岛龙胶100%股权。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由于担保合同要到实际融资时与融资合同一并签署,因此具体担保内容和形式以签订的相关合同内容为准。本次担保有效期为自批准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该事项为止。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1年3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海南橡胶2021年度为下属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对上述9家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在控制公司担保总额未突破的前提下,最近一期经审计资产负债率未超过70%的全资子公司之间可酌情调整实际融资担保额度;最近一期经审计资产负债率未超过70%的非全资控股子公司之间可酌情调整实际融资担保额度。授权公司总裁和财务部具体办理上述担保事宜。

  五、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以及公司《对外担保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2021年度为下属子公司进行担保的事项进行了认真核查,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2021年度对下属子公司的担保行为均为公司日常经营发展所需,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经出席董事会三分之二以上的董事审议通过,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该项议案。

  六、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2021年3月31日,公司为下属子公司累计实际担保总额为34,574.7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54%,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含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为40,404.11万元(不含本次),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13%。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01118         证券简称:海南橡胶        公告编号:2021-024

  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

  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海南橡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海南橡胶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编制了《海南橡胶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现将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1797号文核准,公司于2018年2月12日完成了非公开发行股票新增股份的登记托管及限售手续,实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48,256,197股,发行价格为5.16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1,797,001,976.52元。该募集资金在直接扣除证券承销保荐费5,391,005.93元后,余额1,791,610,970.59元由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8年2月2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上述实际汇入公司的募集资金1,791,610,970.59元,扣除公司应支付的中介机构费和股票登记托管及限售费用798,256.20元后,公司募集资金净额为1,790,812,714.39元。该募集资金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8年2月7日以众环验字(2018)170002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并已存储在指定的三方监管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本年度投入金额129,760,000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677,286,884.24元(含募集资金银行存款累计利息收入)。报告期内,公司还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和购买现金管理产品。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该制度在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方面做出了明确规定,保证了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2018年2月,公司、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农业银行”)海口海秀支行、海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银行”)总行营业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浦发银行”)海口滨海大道支行以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银行”)海口分行营业部签订了《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元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置换募投项目先期投入的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0年6月,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8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均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四)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报告期内,公司存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公司于2019年8月3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海南橡胶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50,000万元额度闲置募集资金开展现金管理业务:(1)使用闲置募集资金10,000万元,购买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浦发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2)使用闲置募集资金40,000万元,在海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银行”)办理协议存款。其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40,000万元在海南银行办理协议存款事项于2019年9月16日经公司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购买浦发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的10,000万元投资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6个月内有效;购买海南银行现金产品的40,000万元投资额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6个月内有效。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已分别对此发表了同意的意见。截至2020年12月31日,该批次现金管理业务全部到期赎回。

  公司于2019年12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海南橡胶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择机、分阶段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约定的银行等现金管理产品,产品种类包括但不限于协定存款、结构性存款、银行理财等,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进行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已分别对此发表了同意的意见。截至2020年12月31日,该批次现金管理业务全部到期赎回。

  公司2020年度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现金管理产品的情况如下表: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不存超募资金情况。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节余的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相关信息,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的《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规定编制。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国泰君安股份有限公司认为:海南橡胶遵守了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有效执行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亦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八、备查文件

  1、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海南橡胶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2、国泰君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海南橡胶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3月31日

  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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