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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之间提供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497             证券简称:雅化集团           公告编号:2021-3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全资子公司雅化集团绵阳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绵阳公司”)、四川中鼎爆破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鼎公司”)和雅化集团雅安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雅安公司”)的通知,拟相互之间提供担保,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绵阳公司为中鼎公司提供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因中鼎公司业务发展需要,中鼎公司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成都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授信额度,绵阳公司为中鼎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保证额度有效期自2021年3月30日至2022年2月4日。

  本次担保事项已经绵阳公司、中鼎公司股东审议批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要求,无须提交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四川中鼎爆破工程有限公司

  住所:四川省雅安市经济开发区永兴大道南段99号

  法定代表人:陈宏

  注册资本:10,1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0年12月26日

  营业期限:2000年12月26日至无固定期限

  经营范围:承揽爆破拆除、土石方工程、爆破作业设计施工、安全评估、安全监理、爆破技术咨询服务、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凭资质证经营)、矿产品销售。乳化炸药(现场混装)生产、销售(仅限于会理分公司经营);普通货物运输;工程机械租赁;矿产品加工、销售、装卸;矿山复垦与边坡治理;矿山环保工程;尾矿库及排土场治理;危险货物运输(1类,5类);建筑用石加工;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经营租赁;进出口贸易。

  中鼎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主要财务数据:截止2019年12月31日(经审计),中鼎公司总资产为169,808,465.03元,总负债为57,573,523.36元,净资产为112,234,941.67元,实现营业收入282,972,942.06元,利润总额为29,060,101.49元,净利润为25,893,522.91元。

  截止2020年9月30日(未经审计),中鼎公司总资产为210,891,597.15元,总负债为76,203,811.17元,净资产为134,687,785.98元,实现营业收入248,834,035.56元,利润总额为25,407,291.61元,净利润为22,736,982.66元。

  (三)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绵阳公司与兴业银行成都分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2、保证期限:2021年3月30日至2022年2月4日。

  3、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叁仟万元整。

  4、担保范围:债权人根据主合同约定为债务人提供各项借款、融资、担保及其他表内外金融业务而对债务人形成的全部债权,包括但不限于债权本金、利息(含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5、协议生效:自立约各方签字或者盖章之日起生效。

  二、中鼎公司为绵阳公司提供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因绵阳公司业务发展需要,绵阳公司向兴业银行成都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授信额度,中鼎公司为绵阳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保证额度有效期自2021年3月25日至2022年2月4日。

  本次担保事项已经绵阳公司、中鼎公司股东审议批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要求,无须提交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雅化集团绵阳实业有限公司

  住所:绵阳市游仙区新桥镇

  法定代表人:李学平

  注册资本:17,71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1998年5月11日

  营业期限:1998年5月11日至2023年5月11日

  经营范围:民用爆破器材的生产、销售。电镀及金属表面加工处理,金属材料加工,技术服务及咨询;机械设备制造、销售、安装、租赁及维修;钢材、建筑材料销售,环保设备制造、安装;自有房屋租赁;装卸业务;进出口贸易(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

  绵阳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主要财务数据:截止2019年12月31日(经审计),绵阳公司总资产为615,527,089.75元,总负债为145,671,530.28元,净资产为469,855,559.47元,实现营业收入313,376,762.39元,利润总额为77,529,818.85元,净利润为66,873,243.43元。

  截止2020年9月30日(未经审计),绵阳公司总资产为728,612,675.55元,总负债为178,502,297.80元,净资产为550,110,377.75元,实现营业收入319,853,905.25元,利润总额为81,249,810.19元,净利润为71,281,907.53元。

  (三)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中鼎公司与兴业银行成都分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2、保证期限:2021年3月25日至2022年2月4日。

  3、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肆仟万元整。

  4、担保范围:债权人根据主合同约定为债务人提供各项借款、融资、担保及其他表内外金融业务而对债务人形成的全部债权,包括但不限于债权本金、利息(含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5、协议生效:自立约各方签字或者盖章之日起生效。

  三、雅安公司为中鼎公司提供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因中鼎公司业务发展需要,中鼎公司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雅安雨城支行(以下简称:“农业银行雨城支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2,400万元授信额度,雅安公司为中鼎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保证额度有效期自2021年3月9日至2022年3月8日。

  本次担保事项已经雅安公司、中鼎公司股东审议批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要求,无须提交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详见本公告“一、绵阳公司为中鼎公司提供担保之(二)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三)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雅安公司与农业银行雨城支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2、保证期限:2021年3月9日至2022年3月8日。

  3、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贰仟捌佰捌拾万元整。

  4、担保范围:包括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偿付的借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由债务人和担保人承担的延迟履行债务利息和延迟履行金、保全保险费以及诉讼(仲裁)费、律师费等债务人实现债券的一切费用。

  5、协议生效:自立约各方签字或者盖章之日起生效。

  四、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本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累计金额为17,239.63万元(含本次担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6.09%,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事项。

  五、备查文件

  1、《最高额保证合同》

  2、《雅化集团绵阳实业有限公司股东决定》

  3、《四川中鼎爆破工程有限公司股东决定》

  4、《雅化集团雅安实业有限公司股东决定》

  特此公告。

  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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