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66 证券简称:瑞泰科技 公告编号:2021-020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3月22日通过电子邮件发出,于2020年4月1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形式召开,其中现场会议在北京市朝阳区五里桥一街1号院27号楼公司第二会议室召开,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董事包括赵选民先生、张劲松先生、孙祥云先生。
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公司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由董事长曾大凡先生主持,经董事认真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本议案需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具体内容请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中的“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章节。
2、独立董事潘东晖、张劲松、赵选民向董事会提交了《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述职报告全文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二、会议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202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三、会议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本议案需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财务报告》全文。
四、会议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议案需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2020年公司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该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的政策。
2、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本公告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五、会议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本议案需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1-022)刊登于本公告同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六、会议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1、全文详见本公告同日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2、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本公告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七、会议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2021年度企业全面风险管理报告》。
八、会议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资产减值准备财务核销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该事项详细内容请见本公告同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资产减值准备财务核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6)
九、会议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1、同意2021年度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39.19亿元,该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
2、授权公司董事长与相关银行签订授信合同,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
十、会议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为下属公司银行借款业务提供担保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该事项详细内容请见本公告同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公告》(公告编号:2021-023)。
2、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本公告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十一、会议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华东瑞泰为其子公司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详细内容请见本公告同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公告》(公告编号:2021-023)。
2、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本公告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十二、会议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高管人员2020年绩效考核与2021年经营目标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本公告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十三、会议以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长薪酬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董事曾大凡已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本公告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十四、会议以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2023年预计重大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董事曾大凡、王益民、马振珠已回避表决。
1、详细内容请见本公告同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2021-024)。
2、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本公告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十五、会议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更换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内容请见本公告同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更换独立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5)。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本公告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刊登于本公告日同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六、会议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股东大会通知内容详见本公告同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27)。
特此公告。
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2日
附: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李勇先生,中国籍,1964年9月生,无永久境外居留权,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
现任北京科技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从事耐火材料基础理论与应用研究。曾任中钢集团耐火材料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副董事长等职务。
李勇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李勇先生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公司已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李勇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066 证券简称:瑞泰科技 公告编号:2021-027
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4月1日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司将于2021年4月22日召开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就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的日期和时间:2021年4月22日(星期四)13: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4月22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4月22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三)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四)现场会议地点:北京朝阳区五里桥一街1号院27号楼公司会议室。
(五)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六)股权登记日:2021年4月16日
(七)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21年4月16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1、《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包括独立董事作述职报告);
2、《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6、《关于公司2021年为下属公司银行借款业务提供担保的议案》;
7、《关于控股子公司华东瑞泰为其子公司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8、《关于公司董事长薪酬的议案》;
9、《关于公司2021—2023年预计重大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10、《关于2020年资产减值准备财务核销的议案》;
11、《关于更换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11.01 选举李勇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全文详见本公告同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以上议案均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见公司于本公告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20)、《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21)、《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1-022)、《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公告》(公告编号:2021-023)、《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2021-024)、《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更换独立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5)、《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资产减值准备财务核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6),以及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全文。
第9项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公司关联股东中国建筑材料科学研究总院有限公司须回避表决。
第11项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本次应选独立董事1人。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本次股东大会对该议案进行表决时,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将结果予以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提案编码
四、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1年4月19日(上午9:30—11:00,下午14:00—16:00)。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须在2021年4月19日下午16:0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登记手续的,视为放弃出席会议资格。
(三)登记地点:北京市朝阳区五里桥一街1号院27号楼2层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100024
(四)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卡、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凭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卡、个人身份证和证券公司营业部出具的2021年4月16日下午收市时持有公司股票的凭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受委托行使表决权人需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
(1)法人股东由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法人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卡和代理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2)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自然人股东签字)、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进行登记。
(五)授权委托书
详见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人:郑啸冰
电话:010—57987958 传真:010—57987805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五里桥一街1号院27号楼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编:100024
2、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食宿和交通费自理。
3、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
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2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代码:362066
(二)投票简称:瑞泰投票
(三)意见表决: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1、选举独立董事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1
股东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四)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时间:2021年4月22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二)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一)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4月22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三)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参加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姓名:
身份证(营业执照)号码:
持有公司股份的性质和数量:
股东账号:
受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是否具有表决权: 是( ) 否( )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示例表:
说明:每一议案限选一项,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多项指示。其它符号、同时填多项或不填的视同弃权统计。
如果委托人未对上述议案作出具体表决指示,被委托人可否按自己决定表决:
可以( ) 不可以( )
备注:
1、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3、法人股东授权委托书需加盖公章。
委托股东姓名及签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066 证券简称:瑞泰科技 公告编号:2021-021
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证券代码:002066 证券简称:瑞泰科技 公告编号:2021-021
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3月22日通过电子邮件发出,于2021年4月1日在北京市朝阳区五里桥一街1号院27号楼公司会议室召开。
会议应出席的监事人数3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人。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马明亮先生主持,采用举手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本议案需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报告全文详见本公告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二、会议以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本议案需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财务报告全文》。
三、会议以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议案需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公司2020年度的利润分配预案: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四、会议以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本议案需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未发现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1-022)刊登于本公告同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五、会议以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
1、公司能根据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结合自身实际情况,积极完善涵盖公司各环节的内部控制制度,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高效运行;
2、公司内部控制组织机构完整,设置科学,内部审计部门及人员配备齐全,其内部稽核、内控体系完备有效,保证了公司内部控制重点活动的执行及监督充分有效;
3、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文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六、会议以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资产减值准备财务核销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资产减值准备财务核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6)
特此公告。
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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