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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2061         证券简称:浙江交科         公告编号:2021-031

  债券代码:128107         债券简称:交科转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27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登了《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司定于2021年4月12日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为进一步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方便公司股东行使表决权,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再次提示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合法合规性说明: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开始时间:2021年4月12日(星期一)下午2:00

  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4月12日—2021年4月12日。其中: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4月12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00—3: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4月12日上午9:15至下午3:00。

  5.会议的召开及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1年4月7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1年4月7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因故不能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式样附后)。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 持续督导机构。

  8.会议地点: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陵路2031号钱江大厦22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会议审议议案

  

  特别说明:

  提案1为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非独立董事七名(等额选举),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7),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提案2为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独立董事四名(等额选举),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4),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特别提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提案3为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三名(等额选举),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3),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提案1-提案5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对中小投资者(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票单独计票,公司将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

  (二)议案具体内容

  提案3经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除提案3外的其他提案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2021年3月27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现场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受委托出席的股东代理人还须持有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

  (3)异地股东可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应在2021年4月8日下午4:30前送达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证券投资部)),并请通过电话方式对所发信函和传真与本公司进行确认,另本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2.现场登记时间:2021年4月8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4:30。

  3.现场登记地点: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陵路2031号钱江大厦22楼董事会办公室(证券投资部)。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徐倩

  电话:0571-87569087

  传真:0571-87569352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陵路2031号钱江大厦22楼董事会办公室(证券投资部)(邮编310051)

  2.会议费用: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3.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特此公告。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2:授权委托书。

  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8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061

  2.投票简称:浙交投票

  3.提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表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提案编码”一览表

  

  

  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①对于累积投票提案1、2、3,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如提案1,选举非独立董事,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7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7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7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如提案2,选举独立董事,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4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4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如提案3,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4至提案5,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4月12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00—3: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4月12日上午9:15至下午3:00。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1.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记名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公司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本公司承担。

  (说明:请在对议案投票选择时打“√”,“同意”、“反对”、“弃权”都不打 “√”视为弃权,“同意”、“反对”、“弃权”同时在两个选择中打“√”视为废票处理)

  

  委托人签名(或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被委托人签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之时止。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证券代码:002061         证券简称:浙江交科         公告编号:2021-032

  债券代码:128107         债券简称:交科转债

  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职工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已任期届满。为保障监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于2021年4月6日召开了公司工会六届一次代表大会,民主选举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

  经与会代表审议,以举手表决的形式,一致通过选举盛刚亮先生、颜勇锋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将与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任期至第八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上述职工代表监事简历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4月8日

  附件:

  第八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盛刚亮:男,1982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经济师。2004年6月参加工作。历任公司审计监察部负责人、投产产权部部长,纪检监察部副部长。现任公司职工监事,江山化工综合管理部副部长。

  颜勇锋:男,汉族,1977年11月生,浙江上虞人,中共党员,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2000年7月参加工作。先后担任大桥分公司项目出纳、会计、财务审计科副科长、财务部经理、团总支书记,集团总部财务部副经理、审计部副经理、财务部副经理(主持工作)等职务,现任浙江交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纪检监察审计部主任、总部工会委员会主席;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纪检监察审计部(党群工作部)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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