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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选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352         证券简称:顺丰控股      公告编号:2021-048

  

  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18日披露了《关于监事辞职暨增补监事候选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8)。鉴于李莉女士辞去职工代表监事职务,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2021年4 月8日公司在深圳南山会议室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参加本次会议的职工代表共 35名。经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民主表决,会议以3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补选了褚燕女士(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任期自本次职工代表大会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特此公告。

  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二一年四月十日

  附件:

  简历

  褚燕,女,1978年出生,中国国籍,大学本科,毕业于南京财经大学,2001年入职顺丰集团,历任江苏南京分公司人力资源主管、南京区人力资源负责人、人力资源本部华东派驻组负责人、华东销售部负责人、供应链方案+业务架构组负责人、零售解决方案组负责人、速运事业群综合服务中心负责人职务。2020年11月至今任职顺丰控股人才生态与供应链中心负责人。

  截至目前,褚燕女士不持有公司股份,褚燕女士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褚燕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最近三年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最近三年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褚燕女士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褚燕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352         证券简称:顺丰控股        公告编号:2021-049

  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况;

  2、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4月9日下午15:00开始。

  2、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南一路深投控创智天地大厦B座会议室。

  3、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并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提供网络投票平台。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王卫先生主持本次会议。

  6、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7、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8、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146名,代表股份数量为 3,152,732,45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9.1929%。其中:

  (1)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60名,代表股份数量2,926,325,79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4.2239%;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股东86名,代表股份数量226,406,66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9689%;

  (3)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共计145人,代表股份数量450,805,31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38%。

  二、提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提案: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总表决结果:同意3,152,623,53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65%;反对34,224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1%;弃权74,7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4%。

  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同意450,696,39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99.9758%;反对34,22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6%;弃权74,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66%。

  2、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结果:同意3,152,623,53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65%;反对34,224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1%;弃权74,7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4%。

  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同意450,696,39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99.9758%;反对34,22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6%;弃权74,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66%。

  3、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结果:同意3,152,623,53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65%;反对34,224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1%;弃权74,7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4%。

  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同意450,696,39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99.9758%;反对34,22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6%;弃权74,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66%。

  4、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结果:同意3,152,623,43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65%;反对34,324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1%;弃权74,7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4%。

  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同意450,696,29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99.9758%;反对34,32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6%;弃权74,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66%。

  5、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3,152,689,532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6%;反对42,224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3%;弃权7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同意450,762,39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99.9905%;反对42,22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4%;弃权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2%。

  6、 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3,149,888,094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98%;反对1,060,47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36%;弃权1,783,884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66%。

  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同意447,960,95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99.3690%;反对1,060,47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52%;弃权1,783,88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957%。

  7、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3,142,505,92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756%;反对10,226,32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244%;弃权2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同意440,578,79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97.7315%;反对10,226,32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685%;弃权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提案为特别决议提案,已经参与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8、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3,132,189,73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484%;反对42,724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4%;弃权20,500,0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502%。

  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同意430,262,59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95.4431%;反对42,72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5%;弃权20,50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5474%。

  9、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投保责任保险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3,152,492,78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24%;反对165,675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3%;弃权74,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3%。

  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同意450,565,64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99.9468%;反对165,67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68%;弃权74,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64%。

  10、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3,143,338,22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020%;反对9,394,22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98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同意441,411,09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97.9161%;反对9,394,22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83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王佳女士当选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

  注:本公告中占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百分比例均保留4位小数,若其各分项数值之和与合计数值存在尾差,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澄明则正律师事务所宋红畅律师、蒋彧律师到会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一年四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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