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30 证券简称:中国高科 公告编号:临2021-007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受托方: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银行”)、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银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工商银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银行”)、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渤海银行”)。
● 本次委托理财本金金额:共计人民币23,350万元
●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光大银行阳光天天购90天(EB6829),上海银行结构性存款,光大银行光银现金A(EB4395),兴业银行“金雪球-优悦”非保本开放式人民币理财产品(3M),工商银行工银理财·法人“添利宝”净值型理财产品(产品代码:TLB1801),工商银行工银理财·核心优选固定收益类周申购月赎回开放净值型理财产品,宁波银行启盈智能定期理财11号,渤海银行法人结构性存款。
● 委托理财期限:部分理财产品无固定期限;有封闭期的理财产品中最短期限为90天,最长期限为181天。
● 履行的审议程序: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6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0年5月22日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一、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1、委托理财目的
为提高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和现金资产的收益,在保障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的低风险类理财产品,为公司与股东创造更大的价值。
2、资金来源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购买理财产品所使用的资金为闲置自有资金。
3、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4、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委托理财的资金主要用于购买国债逆回购和金融机构(包括银行、证券、基金、信托、资管等)的固定收益类或低风险的理财产品,期限以短期为主,最长不超过一年(含一年)。不投资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及其他与证券相关的投资。公司对委托理财事项执行严格的内部控制管理,相关决策和操作程序符合公司投资理财的审批流程及管理流程,符合公司内部资金管理的要求。
二、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1、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1)光大银行阳光天天购90天(EB6829)
(1)产品起息日:2021年2月22日
(2)产品到期日:2021年5月23日
(3)理财本金:1,691万元
(4)预期收益率:3.49%
(5)是否要求履约担保:否
2)光大银行阳光天天购90天(EB6829)
(1)产品起息日:2021年2月23日
(2)产品到期日:2021年5月24日
(3)理财本金:809万元
(4)预期收益率:3.49%
(5)是否要求履约担保:否
3)光大银行阳光天天购90天(EB6829)
(1)产品起息日:2021年3月4日
(2)产品到期日:2021年6月4日
(3)理财本金:300万元
(4)预期收益率:3.54%
(5)是否要求履约担保:否
4)上海银行结构性存款
(1)产品起息日:2021年3月18日
(2)产品到期日:2021年6月16日
(3)理财本金:5,000万元
(4)收益率:3.2%
(5)是否要求履约担保:否
5)光大银行光银现金A(EB4395)
(1)产品起息日:2021年3月22日
(2)产品到期日:无固定期限
(3)理财本金:300万元
(4)预期收益率:约3.04%
(5)是否要求履约担保:否
6)兴业银行“金雪球-优悦”非保本开放式人民币理财产品(3M)
(1)产品起息日:2021年3月23日
(2)产品到期日:2021年6月23日
(3)理财本金:350万元
(4)预期收益率:3.5%
(5)是否要求履约担保:否
7)光大银行阳光天天购90天(EB6829)
(1)产品起息日:2021年4月1日
(2)产品到期日:2021年7月1日
(3)理财本金:600万元
(4)预期收益率:3.78%
(5)是否要求履约担保:否
8)工商银行工银理财·法人“添利宝”净值型理财产品(产品代码:TLB1801)
(1)产品起息日:2021年4月8日
(2)产品到期日:无固定期限
(3)理财本金:7,000万元
(4)收益率:约2.64%
(5)是否要求履约担保:否
9)工商银行工银理财·核心优选固定收益类周申购月赎回开放净值型理财产品
(1)产品起息日:2021年4月13日
(2)产品到期日:无固定期限
(3)理财本金:2,300万元
(4)收益率:约3%-3.5%
(5)是否要求履约担保:否
10)宁波银行启盈智能定期理财11号
(1)产品起息日:2021年4月13日
(2)产品到期日:2021年7月13日
(3)理财本金:900万元
(4)收益率:3.25%
(5)是否要求履约担保:否
11)渤海银行法人结构性存款
(1)产品起息日:2021年4月14日
(2)产品到期日:2021年10月12日
(3)理财本金:4,100万元
(4)预期收益率:3.5%
(5)是否要求履约担保:否
2、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
1)光大银行阳光天天购90天(EB6829)投资于符合监管要求的固定收益类资产,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或通过资产管理产品投资银行存款、同业存单、大额存单、质押式及买断式回购、银行间市场和证券交易所市场发行的债券和资产支持证券、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基金以及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认可的其他债权类资产等。
2)上海银行结构性存款投资于银行间或交易所流通的投资级以上的固定收益工具、货币市场工具、存款等,包括但不限于债券、回购、拆借、存款、现金、同业借款、保险债权投资计划等。
3)光大银行光银现金A(EB4395)投资于银行存款、同业存单、货币市场工具、银行间债券市场和证券交易所发行的债券、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基金、质押式及买断式回购、其他符合监管要求的债权类资产等。
4)兴业银行“金雪球-优悦”非保本开放式人民币理财产品(3M)投资于银行存款、债券逆回购、货币基金等货币市场工具及其它银行间和交易所资金融通工具,国债、政策性金融债、央行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企业债、公司债、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资产支持证券、可转债、次级债等银行间、交易所市场债券及债务融资工具,其它固定收益类短期投资工具,非标准化债权资产,符合监管机构规定的信托计划,基金、证券和保险资产管理计划以及上述资产的收/受益权等,优先股,证券投资结构化优先级,上市公司股票收(受)益权,量化对冲及优先级,以投资有限合伙企业股权为基础资产的资产管理计划等其它金融资产及其组合。
5)工商银行工银理财·法人“添利宝”净值型理财产品(产品代码:TLB1801)投资于符合监管要求的固定收益类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各类债券、存款、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基金、质押式及买断式回购、银行承兑汇票投资等。
6)工商银行工银理财·核心优选固定收益类周申购月赎回开放净值型理财产品投资于符合监管要求的固定收益类资产,包括但不限于货币市场工具、债券(包含可转债、可交换债等)、债券基金以及其他符合监管要求的债权类资产等。
7)宁波银行启盈智能定期理财11号投资于国债、央票、金融债、同业存单、信用债及现金,同业存款、债券回购、同业拆借等同业资产、货币市场工具、衍生工具和其他符合监管要求的资产,以及通过其他具有专业投资能力和资质的受金融监督管理部门监管的机构发行的资产管理产品。
8)渤海银行法人结构性存款挂钩标的为美元兑日元汇率中间价。
三、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1、受托方的基本情况
本次委托理财受托方中,工商银行(601398)、渤海银行(09668)、光大银行(601818)、兴业银行(601166)、上海银行(601229)、宁波银行(002142)均为上市公司,相关信息和财务指标按要求披露于相应的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
2、受托方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关联关系或其他关系。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相关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截至2020年9月30日,公司货币资金为34,955.57万元,流动负债金额7,903.12万元,且公司无企业债券及长期借款。公司截至2020年9月30日的货币资金及持有理财余额合计为12.73亿元,预计2020年公司拟用于委托理财的单日最高余额上限为13亿元,两者的比例为97.92%,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不会造成重大的影响。在确保生产经营资金需求及风险可控的基础上,公司利用闲置资金择机购买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闲置资金利用效率和收益,进一步提高公司整体收益,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要求,公司将委托理财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损益的金融资产”和“以摊余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两类,在资产负债表中分别记入“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其他流动资产”科目,收到的理财收益计入利润表中的“投资收益”科目。
四、风险提示
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属于非保本浮动收益的低风险型产品,但金融市场波动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风险、政策风险、流动性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风险因素从而影响预期收益。
五、决策程序的履行
公司于2020年4月26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0年5月22日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3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的低风险类理财产品,在该额度内的资金可循环投资,滚动使用。投资期限为提交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额度范围和有效期内授权公司经营层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并签署相关合同文本。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0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临2020-021号)。
六、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金额:万元
特此公告。
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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