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33 证券简称:神火股份 公告编号:2021-036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李宏伟先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德学先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李世双先生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注:公司于2020年9月增资控股云南神火铝业有限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 号—长期股权投资》及应用指南 、《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及应用指南的相关规定,公司按照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对上年同期数据进行了重述。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注:截至2021年3月31日,商丘市普天工贸有限公司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所持公司股份1,900.00万股,商丘新创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所持公司股份914.00万股。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事项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长效激励机制,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管理层和核心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与管理层及核心员工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48号)、《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国资发分配【2006】175号)、《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拟向136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2,231.46万股。
目前,该股权激励方案已经公司于2021年3月19日召开的董事会第八届九次会议、监事会第八届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尚待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批准、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后方可实施。
该事项公告披露索引详见下表。
2、梁北煤矿改扩建事项
2018年5月21日,公司全资子公司河南省许昌新龙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收到《国家能源局关于河南平顶山矿区梁北煤矿改扩建项目核准的批复》(国能发煤炭【2018】37号),同意新龙公司下属梁北煤矿生产能力由90万吨/年改扩建至240万吨/年,项目总投资22.27亿元(不含矿业权费用)。
目前,梁北煤矿改扩建事项正在积极推动中,首采工作面已进入联合试运转状态。
该事项公告披露索引详见下表。
3、河南有色汇源铝业有限公司破产重整事项
鉴于氧化铝市场行情持续低迷,而当地铝矿石资源日益衰竭,且铝矿石、烧碱等原材料价格一直处于高位,公司控股子公司河南有色汇源铝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源铝业”)因亏损严重导致资不抵债,无力持续经营并已陆续关停,为最大限度地减少股东损失和保护公司债权人的利益,根据《汇源铝业关于拟进行破产重整的请示》,经公司董事会第七届二十四次会议、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同意汇源铝业实施破产重整计划,通过引入战略投资方投入资金进行技改并主导运营的方式,实现汇源铝业的复工复产,并授权管理层在有关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具体组织实施对汇源铝业的破产重整相关事宜。
2020年6月30日, 公司收到了鲁山法院送达的《民事裁定书》((2020)豫0423破申1号)和《决定书》((2020)豫0423破1号),裁定受理汇源铝业的重整申请,并指定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河南分所为汇源铝业管理人。
2021年1月20日,汇源铝业管理人召开第二次债权人会议,税款债权组、出资人组、普通债权组均表决通过了重整计划。
2021年2月20日,公司收到鲁山法院做出的《民事裁定书》((2020)豫0423破1号之三),裁定如下:(1)批准汇源铝业重整计划;(2)终止汇源铝业重整程序。
目前,汇源铝业进入重整计划执行阶段,汇源铝业负责执行重整计划,其管理人负责监督重整计划的执行。
该事项公告披露索引详见下表。
4、河南神火新材料有限公司申请破产清算事项
受宏观经济环境影响,国内氢氧化铝市场竞争日趋白热化,没有规模优势的企业经营形势日趋困难,公司控股子公司汇源铝业的全资子公司河南神火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神火新材料”)自2014年7月起临时停产。近年来,公司密切关注行业政策变化和市场行情走势,并采取措施试图扭转其经营状况,但收效甚微,考虑到国内氧化铝、氢氧化铝产能规模、供求状况的实际,结合国家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环保政策趋严要求,以及市场行情持续低迷的现实,神火新材料已扭亏无望,且其继续经营不仅需加大环保投入,还需对老化的设备进行升级换代投入巨大,而神火新材料已无力承担。
为阻止神火新材料继续经营出现更大的亏损和资产损失,经公司董事会第七届二十一次会议、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同意神火新材料以债务人身份申请破产清算,并授权管理层在有关法律法规范围内全权办理本次破产清算相关事宜。
2019年11月28日,神火新材料以资不抵债、明显缺乏清偿债务能力为由向河南省汝州市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汝州法院”)申请对神火新材料进行破产清算。
2019年12月13日,神火新材料收到汝州法院民事裁定书(【2019】豫0482破申4号),裁定受理神火新材料的破产清算申请。
目前,神火新材料破产清算工作处于破产拍卖阶段,绝大部分资产已拍卖完毕,仅剩办公楼、化验楼和仓库尚未拍卖。
该事项公告披露索引详见下表。
5、公开市场转让所持左权晋源矿业投资有限公司股权事项
鉴于左权晋源矿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晋源矿业”)是公司为推进山西省左权县高家庄煤矿项目建设而设立的平台,山西省左权县高家庄煤矿探矿权转让事宜已全部完成,晋源矿业已事实上停止经营且没有存续的必要,为避免晋源矿业成为僵尸企业和开支增加,根据实际运营需要,经公司董事会第七届二十一次会议审议批准,同意对晋源矿业实施清算、注销,并授权管理层依照相关规定办理清算、注销的具体事宜。
鉴于清算、注销程序复杂、手续繁琐,为提高公司资产处置效率,经公司董事会第七届二十三次会议审议批准,公司决定将晋源矿业的处置方式由清算、注销变更为公开挂牌转让股权,并授权管理层履行资产评估、挂牌等相关程序,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目前,公司已通过在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寻找到合格的受让方,已收到股权转让价款。
该事项公告披露索引详见下表。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四、金融资产投资
1、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2、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996】号)核准,公司向16名投资者非公开发行普通股330,961,809股,发行价格6.19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2,048,653,597.71元,募集资金净额为2,023,988,070.67元。上述募集资金于2020年12月8日全部汇入公司新设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且已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出具了安永华明(2020)验字第61348484_R02号《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普通股股票募集资金实收情况验资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有资金1,185,426,692.13元、置换已支付的发行费用1,255,624.35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500,000,000.00元,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1,722,761.36元。
截至2021年3月31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340,633,324.63元,其中:1,049,673.89元存放于公司在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东风支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内,911,729.61元存放于公司在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内,338,671,921.13元存放于河南省许昌新龙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在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东风支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内。
目前,梁北煤矿改扩建项目矿建工程、土建工程及机电安装工程已基本完成,首采工作面已进入联合试运转状态。
六、对2021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七、日常经营重大合同
□ 适用 √ 不适用
八、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
九、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十、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十一、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长:李宏伟
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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