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39 证券简称:海尔生物 公告编号:2021-030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年4月15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海尔路1号海尔信息产业园董事局大楼202 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表决方式为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长谭丽霞女士主持现场会议。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10人,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出席10人;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出席3人;
3、 公司董事会秘书黄艳莉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副总经理、首席财务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审议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 议案名称:关于审议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 议案名称:关于募资资金使用项目存放、使用、变更、置换等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 议案名称: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8、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9、 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 议案名称:关于审议公司2020年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1、 议案名称:关于审议公司2020年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2、 议案名称:关于审议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3、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青岛海尔生物医疗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4、 议案名称:关于投保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等人员责任保险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 关于增补董事的议案
(三)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备注:以上所有表格中数据尾差为数据四舍五入加和所致。
(四)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 回避表决情况:议案5为关联交易议案,公司关联股东青岛海尔生物医疗控股有限公司、青岛海创睿股权投资基金中心(有限合伙)对该议案回避表决,议案7、8、9为股权激励类议案,关联股东天津海盈康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天津海创盈康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2、 特别决议情况:议案7、8、9和13为特别决议议案,经参加表决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 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情况:议案2、5、6、7、8、9、12和14为单独统计中小投资者投票结果的议案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金杜(青岛)律师事务所
律师:唐逸文、李明阳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青岛海尔生物医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16日
● 报备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二)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证券代码:688139 证券简称:海尔生物 公告编号:2021-029
青岛海尔生物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
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青岛海尔生物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25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青岛海尔生物医疗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于2021年3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相关公告及文件。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青岛海尔生物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及相关内部保密制度的规定,公司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或“激励计划”)采取了充分必要的保密措施,同时对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必要登记。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业务指南第4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对本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在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六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与程序
1、核查对象为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与激励对象(以下简称“核查对象”)。
2、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与激励对象均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就核查对象在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六个月(2020年9月25日—2021年3月25日,以下简称“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查询,并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书面的查询证明。
二、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说明
根据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及《股东变更明细清单》,在激励计划自查期间,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如下:
经公司核查,上述5名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进行的股票交易完全系其根据公司公开信息和对二级市场交易情况的自行判断而进行的操作,在买卖公司股票前,并未知悉激励计划的相关信息,亦未有任何人员向其泄露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信息或基于此建议其买卖公司股票,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除上述人员外,核查对象中的其他人员在自查期间没有在二级市场买入或者卖出公司股票的行为。
三、核查结论
公司在筹划本次激励计划事项过程中,严格按照《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青岛海尔生物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及相关内部保密制度的规定,严格限定参与筹划讨论的人员范围,对接触到内幕信息的相关公司人员及中介机构及时进行了登记,并采取相应的保密措施。在公司首次公开披露本次激励计划相关公告前,未发现存在信息泄露的情形。
经核查,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六个月内,未发现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利用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的行为或者泄露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的情形。
特此公告。
青岛海尔生物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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