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788 证券简称:科思科技 公告编号:2021-018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8.00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本利润分配预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0年12月31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77,060,767.46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0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上市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8.00元(含税)。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75,534,232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60,427,385.6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34.13%。本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19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全体董事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根据公司的长远发展战略,并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以及考虑公司2021年度经营规划,本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公司董事会提出的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1年4月19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况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符合公司经营现状,决策程序合法、规范,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整体利益的情形。
四、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亦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和长期发展产生重大影响。
本利润分配预案尚须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688788 证券简称:科思科技 公告编号:2021-025
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5月13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1年5月13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朗山路7号中航工业南航大厦5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5月13日
至2021年5月1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21年4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
公司将在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不适用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4、议案6、议案8、议案10、议案1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6、议案1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刘建德、梁宏建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法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和证券账户卡或有效股权证明原件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应出示委托人证券账户卡或有效股权证明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见附件1)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2.企业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身份证明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或有效股权证明办理登记手续;企业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或有效股权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3.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供公司留存,其中个人登记材料复印件上需经提供人签名确认。
4.异地股东可以电子邮件、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电子邮件登记以收到电子邮件时间为准,信函或传真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在电子邮件、来信或传真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联系电话,并需附上上述1、2款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并与公司确认收到后方视为登记成功。出席会议时需携带登记材料原件,以作参会资格复核。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二)登记时间
2021年5月12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3时00分至17时00分。
(三)登记地点
深圳市南山区朗山路7号中航工业南航大厦5层,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六、 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
通信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朗山路7号中航工业南航大厦5层,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邮编:518000
电话:(0755)86111131-8858
传真:(0755)86111130
电子邮箱:securities@consys.com.cn
联系人:程女士
(二)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食宿、交通费自理。
(三)为配合当前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相关安排,公司建议股东及股东代表采用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四)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特此公告。
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5月13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788 证券简称:科思科技 公告编号:2021-020
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本公司按照财政部相关规定执行,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产生重大影响。
一、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财政部于2017年7月5日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因此,公司于2020年1月1日起,将执行新收入准则。
公司于2021年4月1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变更前后的会计政策
1、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2、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执行新收入准则。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根据衔接规定,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的累积影响仅调整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执行新收入准则之前,公司因转让商品或提供服务向客户收取的预收账款列报在“预收款项”科目。执行新收入准则之后,公司对于上述收取的预收账款列报在“合同负债”科目。除此之外,新收入准则不会导致公司各类型收入的确认时点和确认方式发生重大变化,不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三、独立董事与监事会的结论性意见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内容
新收入准则将原收入准则和原《企业会计准则第15号—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更明确的指引;识别合同所包含的各单项履约义务并在履行时分别确认收入;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依据财政部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而进行的合理且必要的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我们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并执行新会计准则。
2、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规定进行的变更调整,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688788 证券简称:科思科技 公告编号:2021-021
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0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32名、注册会计师2323名、从业人员总数9114名,立信的注册会计师和从业人员均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
立信2020年度业务收入(未经审计)38.14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0.40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2.46亿元。
2020年度立信为576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1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0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29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2.5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 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措施26次、自律监管措施无和纪律处分2次,涉及从业人员62名。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梁谦海
(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马玥
(3)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金华
2、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曾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纪律处分。
项目合伙人于2019年受到行政监管措施1次,近三年未曾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纪律处分。
3.审计收费。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2)审计费用同比变化情况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立信的专业胜任能力、独立性等进行了了解和审查,认为其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相关审计资格,并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21年度审计要求;项目成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截至2020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29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2.5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体委员同意续聘立信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及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2020年度审计服务的过程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全面完成了审计相关工作。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我们同意将《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公司出具的2020年度审计报告客观、公正的反映了公司2020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状况;在对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过程中,能够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遵守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责地履行审计职责;所确定的财务审计费用公允、合理。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有利于保持公司审计业务连续性和稳定性,保证公司财务报表的审计质量。董事会审议本次议案程序合法有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据此,我们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四)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688788 证券简称:科思科技 公告编号:2021-024
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公司及董监高人员购买责任保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1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购买责任保险的议案》,为保障广大投资者利益,进一步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降低公司运营风险,促进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拟为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责任保险的具体方案如下:
一、责任保险的具体方案
1.投保人: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被保险人:公司及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责任限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
4.保费金额:不超过40万元/年,具体以与保险公司协商确定的金额为准
5.保险期限:12个月,后续每年根据实际情况处理续保事宜
为提高决策效率,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具体购买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保险公司;确定保险金额、保险费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在今后保险合同期满时或之前办理与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
本议案全体董事回避表决,本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执行。
二、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为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有利于保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权益,促进相关责任人合规履职,降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期间可能引致的风险或损失;有助于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促进公司发展;有助于保障公司和投资者权益,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为公司及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688788 证券简称:科思科技 公告编号:2021-016
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思科技”或“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1年4月1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1年4月9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由董事长刘建德主持,会议应到董事5人,实到董事5人,公司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保荐机构代表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公告编号:2021-018)。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关于公司董事、监事 2021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0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5 票回避。
因全体董事回避表决,该议案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1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2票回避。
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刘建德先生与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梁宏建先生回避表决。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1-019)。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0 年度履职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0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0)。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1)。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及《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预计 2021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21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2)。
表决结果: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1 票回避。
关联董事刘建德先生回避表决。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3)。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八)审议《关于购买责任保险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购买公司及董监高人员责任保险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4)。
表决结果:0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5 票回避。
因全体董事回避表决,该议案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十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十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投资者调研和媒体采访接待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调研和媒体采访接待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十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十六)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十七)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于2021年5月13日召开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将采用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25)。
特此公告。
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688788 证券简称:科思科技 公告编号:2021-017
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思科技”或“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1年4月1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马显卿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公告编号:2021-018)。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况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符合公司经营现状,决策程序合法、规范,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整体利益的情形。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关于公司董事、监事2021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回避。
全体监事回避表决,该议案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1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1-019)。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0)。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规定进行的变更调整,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十)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1)。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内部制度的规定;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客观、真实的反映了公司2020年度的经营情况,未发现参与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及《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股份制公司的财务制度规范运作,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允、真实、全面地反映了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1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21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2)。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3)。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180,000,000.00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180,000,000.00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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