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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美诊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证券代码:688468                      证券简称:科美诊断                        公告编号:2021-00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科美诊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美诊断”或“公司”)股票交易连续三个交易日内(2021年4月15日、2021年4月16日、2021年4月19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3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交易特别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异常交易实时监控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公司主要从事临床免疫化学发光诊断检测试剂和仪器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公司产品主要应用于传染病标志物、肿瘤标志物、甲状腺激素、生殖内分泌激素、心肌标志物及炎症等的检测,目前公司没有生产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相关的检测试剂产品,也没有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产品相关的任何收入。

  经公司自查并向控股股东核实,除公司已披露信息外,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宁波保税区英维力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英维力”)及实际控制人李临(以下简称“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截至2021年4月19日,公司收盘价为26.26元/股,根据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公司最新市盈率为74.90倍,最新滚动市盈率为128.58倍,公司所处的医药制造业最近一个月平均滚动市盈率为43.78倍。公司市盈率显著高于行业市盈率水平。公司特别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交易连续3个交易日内(2021年4月15日、2021年4月16日、2021年4月19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3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交易特别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异常交易实时监控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1、经公司自查,公司近期日常经营情况正常,未发生重大变化。市场环境或行业政策未发生重大调整,生产成本和销售等情况未出现大幅波动、内部生产经营秩序正常,公司主要从事临床免疫化学发光诊断检测试剂和仪器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公司产品为基于光激化学发光法的LiCA系列诊断试剂和基于酶促化学发光法的CC系列诊断试剂及仪器,主要应用于传染病(如乙肝、丙肝、艾滋病、梅毒、甲肝、戊肝等)标志物、肿瘤标志物、甲状腺激素、生殖内分泌激素、心肌标志物及炎症等的检测,目前公司没有生产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相关的检测试剂产品,也没有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产品相关的任何收入。

  2、经本公司就相关规定的重大事项进行核查,并经向公司控股股东英维力、公司实际控制人李临书面询证得知,截至目前,公司控股股东英维力及实际控制人李临不存在影响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重大事项,也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3、经公司自查,未发现近期公共媒体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4、经公司核实,公司本次股票异常波动期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5、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三、董事会声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已按规定披露的披露事项外,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科创板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和意向,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根据《科创板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郑重提请广大投资者关注以下风险因素:

  1、公司将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公平地向投资者披露有可能影响公司股票价格的重大信息,供投资者做出投资判断。受客观条件限制,公司无法掌握股市变动的原因和趋势,公司提醒投资者注意股价波动及今后股市中可能涉及的风险。

  2、截至2021年4月19日,公司收盘价为26.26元/股,根据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公司最新市盈率为74.90倍,最新滚动市盈率为128.58倍,公司所处的医药制造业最近一个月平均滚动市盈率为43.78倍。公司市盈率显著高于行业市盈率水平。公司特别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3、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上网公告附件

  《关于科美诊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异常波动的询证函》的回函。

  特此公告。

  科美诊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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