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13 证券简称:雷科防务 公告编号:2021-031
债券代码:124007 债券简称:雷科定转
债券代码:124012 债券简称:雷科定0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21年4月9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通知,并通过电话进行确认,会议于2021年4月19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相关章节。公司独立董事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2020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独立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告》详见公司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2020年实现营业收入1,215,560,376.69元,较上年同期增长8.07%;实现营业利润259,796,616.06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6.08%;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72,355,303.21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6.23%。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鼓励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给予投资者稳定、合理回报的指导意见,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为了更好地兼顾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现拟定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该议案发表了审核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20年年度报告》、《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2021年4月20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时刊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该议案发表了审核意见
《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详见2021年4月20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
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2021年4月20日刊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公司2021年银行授信总额度及办理授信时的担保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及下属公司生产经营持续发展需要,结合宏观经济预期,公司及下属公司拟在总额不超过100,000万元办理2021年银行授信融资业务,公司对下属公司办理授信时的担保额度不超过100,000万元,年度内申请的银行授信额度包括但不限于长(短)期借款、承兑汇票等。上述担保额度的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2021年度股东大会之日止。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用于购买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的低风险、短期(不超过一年)理财产品,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上述事项。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补充确认及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一)公司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补充确认
公司2020年4月2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2020年7月1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增加公司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公司经充分的测算,对2020年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及金额进行了预计,但是由于市场、客户需求及生产经营实际情况等因素影响,使得关联交易预计与实际发生情况存在一定差异。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属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的正常业务往来,有利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经营业务的发展,具备必要性。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进行的关联交易,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权益的情形。
(二)公司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2021年,公司下属子公司将与西安奥瑞思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苏州博海创业微系统有限公司、理工雷科智途(北京)科技有限公司及北方雷科(安徽)科技有限公司等关联方发生销售产品、采购商品、出租办公楼等日常业务往来。鉴于上述交易对方为公司关联方,公司子公司与其发生的业务往来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金额及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如下:
单位:万元
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刘峰先生、刘升先生、
高立宁先生、韩周安先生回避表决。
《关于公司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补充确认及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详见2021年4月20日刊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以及相关独立意见,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2018年12月7日,财政部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21号——租赁》(财会[2018]35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基于上述新收入准则执行时间要求,公司需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财会[2018]35号)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的要求,作为境内上市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
(五)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新租赁准则完善了租赁的定义,增加了租赁识别、合并等内容。取消承租人经营租赁和融资租赁的分类,要求对所有租赁(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改进承租人后续计量,增加选择权重估和租赁变更情形下的会计处理。丰富出租人披露内容,为报表使用者提供更多有用信息。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公司自2021年1月1日执行新租赁准则,公司根据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的累计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相关项目金额,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详见2021年4月20日刊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自2018年起担任公司外部审计机构,公司认为该事务所在2018至2020年度的审计工作中,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诚信开展工作,注重投资者权益保护,能较好地履行审计业务约定书中规定的责任与义务,按时保质完成公司审计工作,满足公司的年报审计要求。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以及证券、期货业务资格,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为保持审计工作连续性,公司拟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的审计机构。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详见2021年4月20日刊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以及相关独立意见,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公司部分董事、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津贴)的议案》
根据公司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当前实际情况,并参照其他部分上市公司标准,公司拟确定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1年度薪酬与2020年度保持一致。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2021年5月11日(周二)以现场及网路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见2021年4月20日刊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
特此公告。
江苏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002413 证券简称:雷科防务 公告编号:2021-034
债券代码:124007 债券简称:雷科定转
债券代码:124012 债券简称:雷科定02
江苏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年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将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及合规性: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定于2021年5月11日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3、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5月11日(周二)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时间为2021年5月11日9:15至2021年5月26日15:00之间的任意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投票时间为2021年5月11日上午 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4、股权登记日:2021年4月30日(周五)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6、会议表决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以上两种方式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7、出席对象:
(1)2021年4月30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因故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书面授权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可不必为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见证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甲2号院(中关村国防科技园)5号楼6层雷科防务北京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将审议如下议案:
1、《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6、 《关于确定公司2021年银行授信总额度及办理授信时的担保额度的议案》
7、《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2021年4月19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上述议案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三、提案编码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时间:2021年5月6日(周三)上午9:00至11:00;下午13:00至16:00。
(二)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持股凭证和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加盖法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加盖法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及代理人身份证明文件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登记时间以收到传真或信函时间为准,传真登记请发送传真后电话确认)。
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附件三),以便登记确认。
本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4、出席会议签到时,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必须出示原件。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详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10-68916700
传真号码:010-68916700-6759
联系人:高立宁
邮政编码:100081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甲2号院5号楼6层
2、会议费用: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19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413
2、投票简称:雷科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5月11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5月11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9:15,结束时间为2021年5月11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本单位)出席江苏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理行使表决权。本人已了解了公司有关审议事项及内容,表决意见如下:
说明:
1、请委托人对授权受托人表决的议案进行选择,并在相应的格内打上“√”。
2、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以及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弃权”。
3、授权委托书用剪报或复印件均有效。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
被委托人(签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书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附件三
江苏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股东登记表
截止2021年4月30日下午15:00交易结束时本单位(或本人)持有江苏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2413)股票,现登记参加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姓名(或名称): 证件号码:
证券账户号: 持有股数: 股
联系电话: 登记日期: 年 月 日
股东签字:
证券代码:002413 证券简称:雷科防务 公告编号:2021-032
债券代码:124007 债券简称:雷科定转
债券代码:124012 债券简称:雷科定02
江苏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21年4月9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通知,并通过电话进行确认,会议于2021年4月19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公司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2020年实现营业收入1,215,560,376.69元,较上年同期增长8.07%;实现营业利润259,796,616.06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6.08%;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72,355,303.21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6.23%。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鼓励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给予投资者稳定、合理回报的指导意见,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为了更好地兼顾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现拟定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2020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准确反映公司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等事项。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2020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公司监事会保证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20年年度报告》、《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2021年4月20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时刊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制定了较为完备的有关公司治理及内部控制的各项管理制度,并能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和监管要求不断完善,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良好,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对上市公司内控制度管理的规范要求,公司董事会编写的《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详见2021年4月20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
六、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截止报告期末,公司及子公司能严格按照法定程序批准并披露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公司募集资金项目不存在重大风险,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良好。公司不存在超越权限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募集资金的使用均合法、合规。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2021年4月20日刊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补充确认及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一)公司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补充确认
公司2020年4月2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2020年7月1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增加公司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公司经充分的测算,对2020年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及金额进行了预计,但是由于市场、客户需求及生产经营实际情况等因素影响,使得关联交易预计与实际发生情况存在一定差异。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属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的正常业务往来,有利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经营业务的发展,具备必要性。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进行的关联交易,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权益的情形。
(二)公司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2021年,公司下属子公司将与西安奥瑞思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苏州博海创业微系统有限公司、理工雷科智途(北京)科技有限公司及北方雷科(安徽)科技有限公司等关联方发生销售产品、采购商品、出租办公楼等日常业务往来。鉴于上述交易对方为公司关联方,公司子公司与其发生的业务往来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金额及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如下:
单位:万元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及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是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关联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关联交易依据公平、合理的定价政策,参照市场价格确定关联交易价格,体现了公平、公允、合理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和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公司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补充确认及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详见2021年4月20日刊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2018年12月7日,财政部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21号——租赁》(财会[2018]35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基于上述新收入准则执行时间要求,公司需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财会[2018]35号)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的要求,作为境内上市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
(五)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新租赁准则完善了租赁的定义,增加了租赁识别、合并等内容。取消承租人经营租赁和融资租赁的分类,要求对所有租赁(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改进承租人后续计量,增加选择权重估和租赁变更情形下的会计处理。丰富出租人披露内容,为报表使用者提供更多有用信息。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公司自2021年1月1日执行新租赁准则,公司根据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的累计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相关项目金额,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
经核查,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详见2021年4月20日刊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
特此公告。
江苏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002413 证券简称:雷科防务 公告编号:2021-033
债券代码:124007 债券简称:雷科定转
债券代码:124012 债券简称:雷科定02
江苏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21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等有关规定,江苏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江苏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伍捍东等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468号)核准,公司向伍捍东等4位自然人股东以及西安辅恒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西安伴恒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西安拥恒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西安恒达微波技术开发有限公司和江苏恒达微波技术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达微波”)100.00%股权。其中公司以发行股份的方式支付交易对价的18.20%,即11,375.00万元,以发行可转债的方式支付交易对价的45.40%,即28,374.99万元;以现金方式支付交易对价的36.40%,即22,750.01万元;在购买资产的同时,公司募集配套资金用于支付公司收购恒达微波的现金对价、支付与本次交易相关的中介机构费用和补充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流动资金。
公司在收到中国证监会核准文件后及时启动了本次重组的非公开发行工作,向五矿证券有限公司、曾涛等16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397,000,000.00元可转换债券。2020年4月23日,独立财务顾问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将扣除承销费及与发行相关的财务顾问费用14,190,000.00元后的382,810,000.00元募集资金划转至公司指定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截至2020年4月23日,扣除与发行相关的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83,077,287.75元。
以上募集资金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XYZH/2020BJA200188)审验。
(二)募集资金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1、募集资金的使用安排
根据《江苏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可转换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等发行申请文件的规定,公司本次配套募集资金的用途如下:
2、募集资金的置换情况
公司2020年4月29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自有资金预先支付的现金对价及中介机构费用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42,852,025.95元置换预先支付的现金对价及中介机构费用的自有资金。
3、报告期内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公司本次交易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2020年6月15日,公司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2020年6月23日,公司将剩余募集资金及利息净收入8,154,298.90元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并于同日公司办理完成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新支行开立募集资金专用户(20000031499800033636628)的注销手续。上述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公司与独立财务顾问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新支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与执行情况
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公司法》、《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并于2010年6月24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严格的审批制度,以便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保证募集资金专款专用。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签订情况
2020年4月29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公司与独立财务顾问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新支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并在上述银行开设了银行专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其内容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按照三方监管协议约定,公司开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如下:
三、本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2020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无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0年度,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并真实、准确披露了募集资金的使用及存放情况,公司在募集资金的使用及披露方面不存在违规情况。
特此公告。
江苏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19日
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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