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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公司向银行及非银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583            证券简称:海能达           公告编号:2021-039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1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公司向银行及非银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新增授信的背景

  公司 2020年的银行及非银金融机构授信额度即将陆续到期,为了保证公司银行及非银金融机构授信的延续性,同时也为了更好的支持公司业务的拓展,公司拟在2021年度向银行及非银金融机构申请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9亿元的授信。

  二、本次新增授信的基本情况

  2021年度公司拟向银行及非银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9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具体的拟申请授信明细如下:

  1、公司拟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或等值外币的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最终以授信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

  2、公司拟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或等值外币的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最终以授信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

  3、 公司拟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支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或等值外币的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最终以授信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

  4、公司拟向中国进出口银行深圳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或等值外币的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最终以授信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

  5、 公司拟向工商银行深圳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或等值外币的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最终以授信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

  6、公司拟向国家开发银行深圳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或等值外币的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最终以授信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

  7、公司拟向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或等值外币的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最终以授信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

  8、公司拟向光大银行深圳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或等值外币的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最终以授信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

  9、公司拟向渣打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或等值外币的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最终以授信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

  10、公司拟向平安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或等值外币的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最终以授信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

  11、公司拟向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或等值外币的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最终以授信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

  12、公司拟向恒生银行(中国)有限公司申请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或等值外币的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最终以授信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

  13、公司拟向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或等值外币的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最终以授信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

  14、公司拟向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申请不超过10亿元或等值外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最终以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

  以上授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包括但不限委托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押汇、保函、贸易融资、出口信贷等,额度最终以授信银行及非银金融机构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单笔业务不再单独出具董事会决议。公司本次向银行及非银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授权期限为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一年。

  公司提议授权董事长陈清州先生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一切授信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本公司承担。

  三、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制度的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以及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进行了认真的审阅,我们认为:取得一定的银行及非银金融机构授信额度有利于保障公司业务发展对资金的需求,从而为公司保持持续稳定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同时,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具有足够的偿债能力。因此,我们同意公司2021年度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等14家银行及非银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9亿元的授信额度,授权董事长陈清州先生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一切授信文件,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宜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002583             证券简称:海能达            公告编号:2021-041

  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利率掉期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1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利率掉期业务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率掉期业务的背景

  公司目前持有一定金额浮动利率的美元贷款和固定利率的人民币贷款,为稳定未来偿还美元贷款和人民币贷款的利率成本,公司拟择期开展利率掉期业务。公司开展的利率掉期业务,旨在降低利率波动的影响,保障利息支出稳定性,减少贷款利息支出,降低公司财务费用。

  二、利率掉期品种

  利率掉期是指公司与银行之间签订一份协议,约定一方与另一方在规定时期内的一系列时点上按照事先约定的规则交换一笔借款本金相同,一方提供浮动利率,另一方提供固定利率的业务。公司拟开展的利率掉期业务是为了规避市场利率风险,保障利息支出稳定性,减少贷款利息支出,降低公司财务费用,与公司日常经营需求密切相关。

  三、拟开展利率掉期的规模和时间

  结合利率市场和公司业务特点,公司本次拟开展的利率掉期名义本金总额不超过公司存续的浮动利率贷款和固定利率贷款的总额且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本额度可循环使用),利率掉期期限与融资期限相匹配。

  本项利率掉期业务授权的期限为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一年。

  四、开展利率掉期的内部控制

  公司已制定《衍生品交易风险控制制度》,公司开展利率掉期业务将执行该制度对风险控制、审议程序、后续管理等的明确规定,有效规范利率掉期操作,控制业务风险。

  公司授权财务总监在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准的权限内负责利率掉期的具体运作和管理,财务总监负责组织建立由交易决策、业务操作、风险控制等专业人员组成的衍生品交易审批组行使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职责,公司财务部或公司财务部授权下属控股子公司财务部根据授权文件及方案负责具体执行。

  公司审计部为利率掉期的监督部门,不定期对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进行审查,将审查情况向衍生品交易领导小组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利率掉期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五、利率掉期风险分析

  1、利率波动风险:实际利率低于掉期利率,造成损失。

  2、交割风险:利率掉期业务不涉及本金交换,交易双方依据合约约定的名义本金交换利息额,交割风险仅限于应付利息部分。公司通过有效的资金计划,保证在交割时拥有足额资金供清算。

  3、信用风险:指交易对手不能履行合同义务支付掉期收益而对公司造成的风险。

  4、内部控制风险:利率掉期交易专业性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出现由于内部控制不完善而形成的风险。

  六、利率掉期风险管理措施

  1、公司对利率掉期业务进行严格的风险评审和风险跟踪,业务额度不得超过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准的授权额度上限。

  2、公司开展的利率掉期业务旨在规避市场利率风险,保障利息支出稳定性,减少贷款利息支出,降低公司财务费用而开展,利率掉期名义本金和期限不得超过存续浮动或固定融资本金和期限,公司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利率掉期。

  3、公司财务部在利率掉期交易前需进行利率掉期风险分析,并拟定业务方案提交公司衍生品交易审核组予以审核,最终经财务总监审批;公司利率掉期合约由财务部提交财务总监审批后予以执行。

  4、公司与交易银行签订条款准确清晰的合约,严格执行风险管理制度,以防范法律风险。

  5、公司财务部对每笔衍生品交易进行登记,检查交易记录,及时跟踪交易变动状态,妥善安排交割资金,严格控制,出现异常立即向衍生品交易审核组汇报,杜绝交割违约风险的发生;公司财务部及时向衍生品交易审核组提交风险分析报告,内容应包括衍生品交易授权执行情况、衍生品交易头寸情况、风险评估 结果、本期衍生品交易盈亏状况、止损限额执行情况等内容。

  6、衍生品交易审核组应根据已交易衍生品的特点,针对各类衍生品或不同交易对手设定适当的止损限额,明确止损处理业务流程,公司财务部应严格执行止损规定;衍生品交易审核组应针对已交易的衍生品特点,制定切实可行的应急处理预案,以及时应对衍生品交易过程中可能发生的重大突发事件。

  7、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对利率掉期进行合规性审计。

  七、利率掉期会计核算政策及后续披露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对利率掉期合约公允价值予以确定,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对利率掉期予以列示和披露。

  当公司已操作利率掉期的公允价值变动与用于风险对冲的资产(如有)价值变动加总,导致合计亏损或浮动亏损金额超过500万人民币时,公司衍生品交易审批组将向董事长、董事会秘书通报;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时,公司将以临时公告及时披露。

  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对已经开展的利率掉期业务相关信息予以披露。

  八、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开展的利率掉期业务,其目的是减少利率波动对公司负债利息支出的影响,规避市场利率风险,保障利息支出稳定性,减少贷款利息支出,降低公司财务费用。上述业务的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已经制定《衍生品交易风险控制制度》,对利率掉期等业务实现内部控制,落实风险防范措施。董事会对上述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内控制度的规定。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开展名义本金总额不超过公司存续的浮动利率贷款和固定利率贷款的总额且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本额度可循环使用)的利率掉期业务,授权的期限为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一年。

  十、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宜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002583             证券简称:海能达            公告编号:2021-040

  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开展保理融资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1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开展保理融资业务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保理融资业务情况概述

  为加速资金周转,降低应收账款余额,减少应收账款管理成本,改善资产负债结构及经营性现金流状况,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根据实际经营需要,拟与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或商业保理公司开展保理融资业务,保理融资金额总计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在该额度内可以循环使用,额度有效期自董事会审批通过之日起1年,每笔保理融资业务的期限以单项保理合同约定为准。

  本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也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保理融资业务标的

  本次交易标的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日常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部分应收账款。

  三、保理融资业务的主要内容

  合作机构:拟开展保理融资业务的合作机构为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或商业保理公司。

  保理融资方式: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或商业保理公司受让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经营活动中产生的应收账款,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提供保理融资业务服务。

  保理融资金额:总计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在该额度内可以循环使用。

  保理融资期限:额度有效期自董事会审批通过之日起1年,每笔保理融资业务的期限以单项保理合同约定为准。

  保理融资费率:根据单笔保理业务操作时具体金融市场价格波动,由双方协商确定。

  四、保理融资业务授权

  授权总经理蒋叶林先生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额度内的保理融资业务相关的一切文件。

  五、保理融资业务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融资业务,有利于加速资金周转,降低应收账款余额,减少应收账款管理成本,改善资产负债结构及经营性现金流状况,符合公司发展规划和公司整体利益。

  六、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制度的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以及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进行了认真的审阅,我们认为:本次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融资业务,有利于加快公司资金周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有利于公司的业务发展,符合公司发展规划和整体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开展应收账款保理融资业务不构成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与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或商业保理公司开展保理融资金额总计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在该额度内可以循环使用,额度有效期自董事会审批通过之日起1年,每笔保理融资业务的期限以单项保理合同约定为准。授权总经理蒋叶林先生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额度内的保理融资业务相关的一切文件。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宜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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