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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特宝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证券代码:688278     证券简称:特宝生物   公告编号:2021-011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董事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厦门特宝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王君业先生持有公司3,827,60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4%。上述股份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于2021年1月18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王君业先生因自身资金需要,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不超过950,000股的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0.23%,减持价格将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且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价格。若在上述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发生派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股本除权、除息事项,王君业先生将对上述减持股份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2021年4月20日,公司收到董事王君业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集中竞价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王君业先生自公司上市以来未减持公司股份。

  二、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 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 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王君业先生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2、公司股票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公司股票价格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在原有锁定期限基础上自动延长六个月。期间如有派发股利、送股、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价格相应调整。

  3、在上述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公司股票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期间如有派发股利、送股、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价格相应调整。

  4、上述十二个月锁定期满且本人在公司担任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公司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如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本人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6个月内,如上述十二个月锁定期满,每年转让的公司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但自离职之日起六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5、本人将忠实履行上述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若不履行本承诺所赋予的义务和责任,本人将承担公司、公司其他股东或利益相关方因此所受到的任何损失,违规减持公司股票的收益将归公司所有。

  6、若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国证监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对股票减持以及本人因违反上述承诺而应承担的相关责任有不同规定,本人自愿无条件地遵从该等规定。

  7、本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承诺。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 是否属于上市时未盈利的公司,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四) 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不适用。

  三、 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减持首发前股份

  是否是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四、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 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在减持期间内,王君业先生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减持计划,减持的数量和价格存在不确定性。

  (二) 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 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大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王君业先生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要求实施减持,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厦门特宝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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